第1节(3 / 4)
但谢知青还能没见识过好姑娘吗?听她上中学的二娃说,首都的女人又白有高,气派得很,思想也很进步,连主席的面都见过的算是见过大世面了。叶青水这种小丫头又算得上什么呢?
这么不由衷的笑容,叶青水一看就能看穿。
她的眼神变得平静,她挽起脸颊边掉落的碎发,和王婶说道:“享不享福的还不敢说,不过咱家今晚没有啥好菜好肉招待您了,咱只吃红薯。”
王婶当然不屑于吃红薯,她不信谢知青这个大宝藏没有割肉回来。毕竟才新婚几天就开始顿顿吃红薯饭,也不是谢知青能干的事。
但叶青水没有邀请她,王婶也没厚着脸皮去蹭吃。
叶青水洗好菜走到柴房,她看见了碗里装着的肥瘦均匀的五花肉。她只联想到了出手阔绰的谢庭玉同志。叶家穷得就差瓦缝漏风了,哪里舍得买肉吃。以前她心底爱慕谢庭玉的时候,谢庭玉送过她一块肉,差点让叶青水高兴疯了。
一块肉,那是能让人嫉妒疯了的存在。他的一块肉,买下她的一辈子。其实多年后她回过头来想想,谢庭玉是有钱,从他指缝漏下一点施舍给别人,都能让旁人嫉妒得发疯,但其实那只是他顺手的“善意”而已。
叶青水也没客气,操起她日日磨利的刀把肉切得薄厚均匀的。
比起日后在政坛混得风生水起的谢庭玉,她苦苦奋斗了一辈子,也只不过是个厨子、一个饭馆的老板娘。两相对比,实在是屈辱极了。
这会儿回到了原点,叶青水又觉得自己这手艺也不是一文不值。在冰凉的刀影中,叶青水的眉心渐渐舒展。
首先,它现在可以做一顿好饭、填饱肚子。
叶青水不舍得浪费拿这么漂亮的五花肉来炒菜,炒得再好吃也不如焖一锅五花肉。她熬了一锅的红烧肉,熬了一下午,一锅水咕噜咕噜地熬成玛瑙色粘稠的肉酱。
很快,外边响起了叶妈的意外声音:“水儿,你在做啥,这么香!”
这香气飘得直让人流口水,肉本来就香,在这个不年不节不知肉味的时代里吃得上肉就是一件大事。何况它是经了叶青水的手诞生的。
叶青水说:“谢庭玉买了五花肉回来,咱今晚吃肉,阿娘快洗洗手。”
她做完这锅肉之后按惯例拜了拜肉,感谢奉献了食物的猪。
叶妈拍了她的手,咕哝地说:“都结婚了,咋还把小谢叫得这么生疏?”
她看了看出落得亭亭玉立的女儿,身形纤细个子高,大眼睛细眉毛,笑起来的时候眼睛跟月亮似的,是这十里八乡都有有名的姑娘。叶妈没有念过书,形容不出来多俏。这一晃也有十七年了,她仿佛还记得当年青水儿出生那年,大队上那条清透透的小溪。
叶妈的丈夫是当兵的,出任务的时候光荣牺牲了,因此家里人甭提多疼青水儿了。
十七年过去,当年脆弱的婴儿出落成如今的大姑娘,叶妈很是欣慰。虽然叶青水没多少文化,但是她模样俊俏,这些年提亲的小伙子也不少。在叶妈心里,配那家里条件好、又有文化的谢知青,差不到哪里去。
叶家恐怕只有叶阿婆心里端得门清了。不过……现在还多了一个重生回来的、很有自知之明的叶青水。
叶青水笑眯眯地递给叶妈一对筷子,脆声说:“阿娘说得是,回头我问问他在家里有小名没有。”
叶妈还想再多说几嘴儿话,不过一口肉堵住了她的嘴,也俘获了她的胃。
红烧肉吸了一下午的滚水,肥肉软得一吸流油,瘦肉润口又嚼劲,蒸得发红的猪皮儿嫩嫩地犹如婴儿的肌肤。以前过年的时候,叶家不是穷得一块肉都吃不起,但是叶妈这回是偏吃急了眼。
吃完了一块再看看锅里,五两的肉根本不足够让人畅快吃,她细小的喉结滚了滚,挪开了视线。
她说:“真好吃,好多年没吃过这么香的肉了。它让我想起了你爹还在世的时候,水儿,我去叫你阿婆、小谢来吃饭。”
她溜也似的逃出了厨房,快要出了门的时候禁不住深吸了一口气,鬼使神差地差点没回头再要一块。
作者有话要说:
平生君肥来了!
带着一个“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的故事肥来了! ↑返回顶部↑
这么不由衷的笑容,叶青水一看就能看穿。
她的眼神变得平静,她挽起脸颊边掉落的碎发,和王婶说道:“享不享福的还不敢说,不过咱家今晚没有啥好菜好肉招待您了,咱只吃红薯。”
王婶当然不屑于吃红薯,她不信谢知青这个大宝藏没有割肉回来。毕竟才新婚几天就开始顿顿吃红薯饭,也不是谢知青能干的事。
但叶青水没有邀请她,王婶也没厚着脸皮去蹭吃。
叶青水洗好菜走到柴房,她看见了碗里装着的肥瘦均匀的五花肉。她只联想到了出手阔绰的谢庭玉同志。叶家穷得就差瓦缝漏风了,哪里舍得买肉吃。以前她心底爱慕谢庭玉的时候,谢庭玉送过她一块肉,差点让叶青水高兴疯了。
一块肉,那是能让人嫉妒疯了的存在。他的一块肉,买下她的一辈子。其实多年后她回过头来想想,谢庭玉是有钱,从他指缝漏下一点施舍给别人,都能让旁人嫉妒得发疯,但其实那只是他顺手的“善意”而已。
叶青水也没客气,操起她日日磨利的刀把肉切得薄厚均匀的。
比起日后在政坛混得风生水起的谢庭玉,她苦苦奋斗了一辈子,也只不过是个厨子、一个饭馆的老板娘。两相对比,实在是屈辱极了。
这会儿回到了原点,叶青水又觉得自己这手艺也不是一文不值。在冰凉的刀影中,叶青水的眉心渐渐舒展。
首先,它现在可以做一顿好饭、填饱肚子。
叶青水不舍得浪费拿这么漂亮的五花肉来炒菜,炒得再好吃也不如焖一锅五花肉。她熬了一锅的红烧肉,熬了一下午,一锅水咕噜咕噜地熬成玛瑙色粘稠的肉酱。
很快,外边响起了叶妈的意外声音:“水儿,你在做啥,这么香!”
这香气飘得直让人流口水,肉本来就香,在这个不年不节不知肉味的时代里吃得上肉就是一件大事。何况它是经了叶青水的手诞生的。
叶青水说:“谢庭玉买了五花肉回来,咱今晚吃肉,阿娘快洗洗手。”
她做完这锅肉之后按惯例拜了拜肉,感谢奉献了食物的猪。
叶妈拍了她的手,咕哝地说:“都结婚了,咋还把小谢叫得这么生疏?”
她看了看出落得亭亭玉立的女儿,身形纤细个子高,大眼睛细眉毛,笑起来的时候眼睛跟月亮似的,是这十里八乡都有有名的姑娘。叶妈没有念过书,形容不出来多俏。这一晃也有十七年了,她仿佛还记得当年青水儿出生那年,大队上那条清透透的小溪。
叶妈的丈夫是当兵的,出任务的时候光荣牺牲了,因此家里人甭提多疼青水儿了。
十七年过去,当年脆弱的婴儿出落成如今的大姑娘,叶妈很是欣慰。虽然叶青水没多少文化,但是她模样俊俏,这些年提亲的小伙子也不少。在叶妈心里,配那家里条件好、又有文化的谢知青,差不到哪里去。
叶家恐怕只有叶阿婆心里端得门清了。不过……现在还多了一个重生回来的、很有自知之明的叶青水。
叶青水笑眯眯地递给叶妈一对筷子,脆声说:“阿娘说得是,回头我问问他在家里有小名没有。”
叶妈还想再多说几嘴儿话,不过一口肉堵住了她的嘴,也俘获了她的胃。
红烧肉吸了一下午的滚水,肥肉软得一吸流油,瘦肉润口又嚼劲,蒸得发红的猪皮儿嫩嫩地犹如婴儿的肌肤。以前过年的时候,叶家不是穷得一块肉都吃不起,但是叶妈这回是偏吃急了眼。
吃完了一块再看看锅里,五两的肉根本不足够让人畅快吃,她细小的喉结滚了滚,挪开了视线。
她说:“真好吃,好多年没吃过这么香的肉了。它让我想起了你爹还在世的时候,水儿,我去叫你阿婆、小谢来吃饭。”
她溜也似的逃出了厨房,快要出了门的时候禁不住深吸了一口气,鬼使神差地差点没回头再要一块。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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