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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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见没打算停手,却忽然听到身后有人说:“见见,过来。”
  他偏过头,看到明野站在巷口,背着光,影子被拉得很长。
  容见不自觉地松开手。
  明野半垂着眼,平静地说:“那些事你可以问我,这个废物不值得你背上人命。”
  容见却回过神,还是不愿意放过张行。
  明野笑了笑,“我也没要了他的命,不值得。”
  他的话顿了一下,几乎听不出什么情绪的波动起伏,“那些事也没什么好瞒的,我说给你听。”
  明野从有记忆开始就知道肖琳并不是他的亲身母亲。
  他也没像一般早慧的孩子反复思考为什么肖琳这么对待自己,或是亲身父母在什么地方,为什么丢掉自己。
  因为这些都没必要,无论如何,肖琳也不会像一位普通母亲一样对待他。
  明野很清楚,所以他从来想的都是什么时候该离开。
  他预定的时间是在自己十六岁,半成年,出去打工也不会露出马脚,能养的活自己,也能继续念书。
  可这个时间被迫提前到了十三岁。
  那天明野从学校回来,推开门,看到肖琳站在客厅,很难得没有接客,她抽着烟,垂着眼皮,看都不看明野,只说:“滚。”
  明野视若无睹,他推门进了自己的房间,里面站了个男人,肖琳立刻从外面锁上了门。
  肖琳说:“张先生,他的性子烈,但也才十三岁,您不必担心,我就先出去了。”
  张行穿得衣冠楚楚,比明野高大半个头,站在床边,暧昧地笑着。
  明野看了他一眼,基本已经明白了发生了什么,他不紧不慢地放下书包,脱掉外套,走到张行面前,然后用外套绞住了张行的脖子,任由对方由剧烈挣扎到奄奄一息,也没松开手。
  他很清楚十四岁以下杀人没什么关系,却还是在张行彻底失去呼吸前停了手。
  为一个意外打破原来的计划是很不值得的。
  张行再醒来的时候,手脚都被被单撕成的布条捆住,嘴里也有一团布料,他说不了话。
  而十三岁的明野则居高临下地站在他的面前。
  明野点了根烟,是从张行身上搜到的,一同找到的还有身份证件、钱和手机。
  他很自然地抽第一次烟,就像很自然地会做每一件事。
  明野吐了个烟圈,不紧不慢地向张行展示着他手机里见不得人的内容,熟练地将烟灰抖落在了张行的脸上。
  他漫不经心地说:“这些要是传出去,你得坐牢。”
  天近黄昏,窗帘半开半合,明野整个人浸在了夕阳里。
  他不在意张行的眼泪,抽完了那根烟,在张行的脸上按灭,传来一阵皮肉被烧焦的味道。
  张行被吓破了胆,几乎以为眼前这个并不是少年,还是个披着人皮的恶魔。
  他太可怕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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