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节(3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虽是把人带回了客栈,可唐清觉得还是应该问清楚,总不能不明不白的就这么把人弄回来了事。
  小姑娘还算上道,看出了唐清的意思之后,主动将自己的事情说了。
  她说自己其实很早就被拐了,什么事都记不得了,全名更是记不住,只隐约记得小时候家里人叫她妍儿。
  妍儿说她是去年被卖到镇上的青楼里的,原本只是做些打杂的事情,可是前几天老鸨发现她长的很好看,便起了别的心思。她不想长大之后过那种日子,所以趁着今晚跑了出来。
  “我经常出门买东西,镇上的街道我都熟悉,很多人我也都认识,我看得出你们不是镇上的人,所以才跟你们求助,我想离开这里,请你们帮帮我。”妍儿说完便跪在地上,把头磕得咚咚响。
  原本唐清还觉得这孩子有些小心机,可是听她述说自己的身世时,那满眼的悲愤不似作伪,一个才七岁的孩子,到底是经历了怎样的一番经历才变成如今这副模样?
  吴氏早在妍儿说她被卖来卖去时就已经哭了,见孩子跪在地上磕头赶紧把人扶了起来,“好孩子,不要哭了,婶婶让人带你去梳洗一下。”
  到底是吴氏心细,看孩子一脸脏兮兮的,可是为了留下来气都没喘匀就把自己那些过往揭出来给人看,心中该多难受呢?
  “婶婶信你,婶婶要你。”吴氏只说了这样两句话,妍儿一直憋着的眼泪终于流了下来。唐明月心里其实一直不好受,她将自己的衣服找出来给妍儿穿,十分后悔自己问的那一句话。
  可能对于妍儿来说,最好的未来就是不再去想那些过往吧!
  唐清是即将赴任的广宁县令,想把妍儿带出城十分简单。妍儿毕竟不是官府通缉的要犯,还不至于让来往人群接受检查。
  第二日众人收拾好,十分轻松就出了清源镇。妍儿离开的时候,连回头看一眼都不曾。她真的,此生都不想再想起这个地方了。
  马车又走了十余日,终于到了广宁县境内。
  上一任县令因急症暴毙,之后县内事务一直是由县丞主持。新任县令上任,县丞照例要率县衙内大小官吏迎接。
  县丞姓苏,一看就是个笑面虎一样的人。唐清将妻女安排进县衙后宅,这才打起精神去应付一众官吏。
  心中颇有些日后没好日子过的感觉。
  第27章 机缘
  广宁县问题很多,归根究底就是因为穷。
  水患频发,地少粮少,老百姓连吃饱穿暖都不曾,哪还能过上好日子?唐清想要取得政绩,便要从治理水患上下功夫。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每个到广宁县赴任的父母官都能想到这个,到如今也没人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唐清不信邪,从到广宁县开始便研究起治水的书籍来,他是真的想做出一番成绩的。
  相比起唐清来,吴氏跟几个孩子还算轻松,只是初到一地,难免要收拾休整一番。吴氏一路领着妍儿从清源镇到广宁县,处的跟亲生母女一样。一到广宁县,就张罗着要给妍儿做新衣服。
  唐明月跟妍儿两个人虽只差了一岁,可妍儿自小颠沛流离,饥一顿饱一顿的,这个头上就比唐明月差了半个头还要多,所以唐明月的衣服她是穿不了的。
  吴氏在广宁县人生地不熟,想做衣服都不知道要找哪家铺子,索性拿了银钱,叫唐明月带妍儿去买成衣。
  妍儿连自己被拐一事都是听别人说的,自是记不起被亲娘关怀是个什么感受。吴氏对她的种种好,让她倍感窝心,就好像亲娘在身边一样,每天都觉得很幸福。
  听吴氏要给自己买新衣服,妍儿有些不好意思,“月姐姐还有穿剩的衣服,改一改穿上就很好了,您不用为这个破费银钱。”
  “婶婶说了,要拿你当亲闺女待的。”吴氏是真心疼这个可怜的孩子,且她身上那股不甘于命运的劲头格外打动人,让她不自觉就想对这孩子好。
  自从将妍儿救下来,唐明月都不知道看过多少次这样的情景,她有些无聊的扒拉着手里拿着的珠花,懒懒的出声:“娘,要不您认妍妹妹做干女儿好了。”
  吴氏一听这个建议就觉得好。之前妍儿说要给她们做使唤丫头,吴氏就舍不得,她就是一见妍儿就喜欢,想当女儿养着,一高兴吴氏就夸唐明月,“月儿这主意好。”
  “走吧,姐姐带你出去买衣服。”唐明月扔了手里的珠花儿,也不等妍儿说话,拉着妍儿的手就要出门。后面唐明玉拉着两个弟弟,扯着嗓门要姐姐买好吃的回来。
  广宁县的街道不说跟京城比,就是比乐州城都小了许多,唐明月跟妍儿两个出门问题不大,可吴氏还是让家里的家丁跟着一起去了,若不是她如今不方便出门,她也得跟着出去。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