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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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原先不太理解郑多为什么如此讨厌防备四叔,四叔的能力深不可测,最强的能力是他的野心和足矣跟野心匹配的心计,比起小富即安买了几套房做包租婆就满足的郑多, 四叔的野心驱动他越来越强。
  妖最信奉的是能力, 能力弱的依附于能力强的,对妖来说理所当然, 郑多依附于四叔在他看来也理所当然。
  直到他发现四叔竟然玩弄因果,借刀杀人……
  四叔以为他玩得好,殊不知史上比他玩得好得人大有人在,他们的能力固然能在短时间内提高,有些甚至位极人臣, 可最后的下场无一例外都是身陨昝穑易逡哺呕曳裳堂稹人类不记得,妖们记忆深刻。
  天道是极任性的,欺骗祂的人只有死路一条。
  人类又有几个能不为荣华富贵,权势荣耀所惑?向前一步,稍微放弃一些原则,对四叔稍微顺从一点马上就一步登天成为人上之人……
  如此诱惑,易地而处黄书郎都不敢保证自己会不会坚持原则,郑多做到了。
  能做到这些的郑多认为自己很平庸……
  所以说妖是不能想太多的,想太多容易变蠢。
  黄书郎就认为自己想得太多,时常要放空脑子,否则脑子里的种种念头夹杂着那些被自己吸收的妖的力量,会把他的脑子得成一团乱麻。
  他决定什么都不想……
  他发现看着郑多的时候很容易做到这一点,郑多睡觉的时候像是胎儿一样蜷着腿,不管什么季节都喜欢把自己用被子裹得紧紧的,太累了或者姿势不对会很大声的大呼,最有趣的时候是她如果略有鼻塞会半张着嘴睡觉,让人忍不住想要捏住她的嘴巴。
  他的鼻子很灵敏,在人类世界就算刻意忽略还是能闻到很多东西,也许是因为从小就在供奉家仙的家中长大,以檀香为主香的香火味渗进郑多的毛孔里、呼吸间,就算是于那些化妆品、洗发用品、洗衣用品的各色香味缠夹在一起,最明显的还是檀香味。
  他觉得自己的手痒,不是想要抓住郑多撕裂她的喉咙的痒,而是想要摸摸她的头发,捏捏她的耳朵的那种痒。
  有人说过蚁多咬死象,老鼠多了一样能咬死黄鼠狼,只不过老鼠通常有组织无纪律,他飞扑过去老鼠们就开始四散奔逃,它们想的不是能跑赢他,而是跑赢所有的同伴。
  不光是老鼠,自然界被称为“猎物”的动物,都是如此,让天敌吃掉老弱病残就好了,健康的我只要逃掉就没事了。为什么要冒险去对抗天敌?保护了老弱病残对我有什么好处?
  想通了这个问题,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几十只、几百只,迁徙时数十万只的草食动物,会被数量远远小于它们“天敌”各种猎杀。
  因此黄书郎冲进鼠巢的时候是不害怕的,它们总会丢下老弱自行逃命……就算已经成了精,也没办法改变本身的习性。
  这样刻板得认知,让他吃到了人生中第一个大亏,他没有预料到自己一个猛子扎进的老鼠精巢,是五大仙家之一灰家的掌舵人的老巢,这也怪不得他,灰家对外放出的消息里说,他们家老祖在长白山,并不在这一片活动。
  那次他是做好了被郑多放弃的准备的,杀妖者,妖杀之,这是永恒的定律,没有一个杀神真的杀到妖王甚至是成神的地步,它们最后都死在“路”上,杀妖杀多了,总会遇见那个你杀不了的妖的。
  他没想到郑多会拿家传的宝物换取他的性命……
  那次他没有问郑多为什么,郑多也没有跟他说过这件事,好像这只是一件平常小事,用家传宝物换他的性命根本不值得讨论。
  所以——人跟妖是不一样的吗?在人的眼里命比法宝还要紧?
  他开始觉得人类比想象中有趣了。
  郑多是个寂寞的人,她的生命里没有什么亮彩,没有呼朋引伴一起玩闹的朋友,也没有每天唠叨的亲人。
  有的时候他发现郑多偷偷在看自己……
  他没养过宠物,只见过人类养宠物,小区里面有一个长得普普通通在自己的脸上涂涂抹抹,身上的味道出奇刺鼻,每天穿不同的衣服带着穿着各种宠物外衣的小狗四处走的女人。
  女人曾经跟人说过她的宠物不是买的,是领养的流浪狗,流浪狗跟从小被人娇养的宠物不同,特别没有安全感,就算看起来玩得很开心,仍然时常会偷偷回头确认主人还在不在。
  郑多看他的眼神,有时跟那只流浪狗一模一样。
  他的心暖了一下,又有些酸涩。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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