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节(2 / 4)
蒋濯失笑:“都多大的人了,还缠着爸爸。”
“嗯……要缠一辈子呢。”她用嫩嫩的小脸磨蹭蒋濯的脖子。“爸爸背我嘛。”
蒋濯到底是没拗过她,其实他本身也是很想背的,小丫头身子柔软又有弹性,嫩乎乎的,谁不喜欢。但下去之前得先穿衣服吧,他就想让赖着的小顽皮下来,奈何好说歹说都不行,小丫头非要黏着他。
别看蒋濯一副无奈至极的模样,其实他心底可喜欢清欢这样了。跟蒋濯在一起没多久清欢就摸遍了他的性子,用她刚学会的词来形容,那就是闷骚。外表冷淡的好像生人勿进,其实骨子里特别热情。看似不喜欢与人有肢体上的接触,可一旦你打破了他的心防,他就恨不得时时刻刻跟你在一起。两年里清欢与蒋濯朝夕相处,就是养条狗吧,这会儿感情也该深厚起来了。
清欢没养过狗,但这不妨碍让狗对她产生感情。
伸胳膊蹬腿儿的,清欢都非常配合,表现的像个芭比娃娃十分尽职。自从她跟蒋濯搞好关系后,就已经很久没穿那些浮夸缀满蝴蝶结的公主裙了,兴许蒋濯也看出来那种裙子不适合她,现在的衣服清欢穿起来都非常合身。
一条纯棉的及膝白裙子,足以把她干净的气质和甜美的微笑展现的淋漓尽致。就算是不喜欢她,看到这样的女孩,也不会有人舍得对她说一句严厉的话的。乌黑的头发斜斜地编成松散的辫子垂在一边肩头——蒋濯现在扎头发的功力见长,蜈蚣辫难不倒他。
真是好看,浑身都散发着青春的蓬勃与活力,就是眉宇间有股挥之不去的病气,还有唇瓣偏白,没什么血色,但也因此冲淡了略显艳丽的容貌所带来的侵略感,让她的美在夺目之外又格外的柔和,没有那么强的攻击性。
像是芍药。美,但又纯。
相比较蒋濯极其喜爱的这种美,蒋谦是完全get不到的。他不明白怎么就过了两年,父亲和大哥就对这个小东西予取予求了,瞧这架势,俨然是要把她凌驾到真正的珍宝之上,难道是要将鱼目当珍珠?
这也是清欢刻意形成的局势。她越是努力和蒋濯蒋瑾亲近,就越是要刻意挑起蒋谦的不高兴与愤怒。可以说两年里她对蒋谦非但没有亲近,还会特地去刺激他脆弱的神经。如果这三个男人都喜欢她,那么到时候她和蒋家小姐的对决,给他们就只会带来为难。而如果在这之前有人大力反对……
就好像是墨泽给她找来的心理学书里头的案例。本来没那么喜欢的东西,如果有人一直在你眼前指指点点说三道四,你就越会升起一种逆反心理。你不喜欢是吗?那我就偏要喜欢。
蒋谦越是反对,蒋濯和蒋瑾就越是离不开她,到那个时候,清欢真的很想知道,一个儿子的反对,宝贝女儿的命,和一个喜欢的女人比起来,蒋濯到底会选择哪一个。
当看到蒋濯背着清欢下楼的时候,正优雅将煎蛋送入口中的蒋谦眉头微微一皱:“媛儿,你年纪也不小了,不应该再这样黏着父亲。”
听了这话,蒋濯还没说什么呢,就感到背上的小家伙轻轻抖了一下,然后就要从他身上挣扎着下去。他一恼,厉声道:“乖乖的!”万一从上面摔下去那可不是闹着玩的。黑眸瞟了蒋谦一眼,既为蒋谦这样说感到不悦,又因为清欢这样听蒋谦的话感到不满。两种情绪交织在一起,最后要责怪的自然是蒋谦。
背上这个是他宠了两年的,蒋谦虽然是他的儿子,但父子间的关系其实并没有多么亲密。如果没有女儿的存在,他们顶多算个点头之交。“好好说话,别吓着媛儿。”
蒋谦一抬头,冷笑,这丫头脸色十年如一日的苍白带着病气,就算吓一吓又能怎么着?父亲这么顾惜着她,心里还有没有宛儿的存在?“胆子这么小,是属老鼠的不成?”
充满恶意的讽刺让清欢有些难堪,但她抿了抿嘴,细声细气地说:“属兔子的。”
蒋濯轻笑,蒋瑾把最后一口咖啡喝完,也道:“好了,你就别欺负媛儿了,媛儿,到大哥这里来。”
于是清欢双脚沾地后第一时间就啪嗒啪嗒踩着小兔子拖鞋朝蒋瑾怀里跑。鉴于她动不动就亲亲抱抱,如今蒋瑾也早习惯了和她有肢体上的亲密接触。时间一长,自然而然地就上了心。他性格比较温柔,但冷酷起来决不下于蒋濯,可以说是蒋家清心寡欲的第一人了。
蒋濯顿觉怀里空荡荡的,以往他也不是没看过清欢跟蒋瑾亲近的样子,但现在,他突然觉得心口有点堵得慌。半晌,笑了一笑,喊清欢:“快过来吃早餐,否则一会儿你又要喊胃痛了。”
蒋瑾却示意佣人把清欢的早餐端到自己身边:“我来喂她。”
红润的小口,米分色的舌头,娇嫩的口腔内壁,当她吃下一口培根时,小腮帮子就一鼓一鼓的,分外可爱。不知不觉间,蒋瑾就喂上了瘾,一口接一口的,直到清欢揉着小肚肚哼唧起来:“大、大哥,不、不吃了……”说着,眼里就有了泪花。
目睹了一切的墨泽表示,主人你很快就能拿奥斯卡了,太鸡贼了!
蒋瑾一句怎么了还没来得及问出口,那边蒋濯就冷了脸:“你喂的太多了!”又不是养兔子,这可是活生生的人!
要是清欢探知了他此刻的想法,肯定会讽刺的问一句,敢情现在你想起人家是人了,之前把人领养回来挖心怎么没想到这个?当然,现下她表现的还是非常娇弱,捂着肚子难受,脸色都白了,抓过蒋瑾的手就撒娇:“大哥……揉揉。”
温热的掌心贴着圆滚滚的小肚皮,好像真的好了那么一点。蒋瑾就着这姿势给清欢揉了起来,一边揉,心底不由得又有了内疚感。想来也是,她个儿小小的,人也小小的,想当然胃口也小,平常吃早餐都是小鸟食量,他的确是喂得太多了。
撇去蒋濯内心不爽不谈,蒋谦冷眼看着这一幕,不知怎地,就觉得特别刺眼。眼角余光瞟见清欢怯怯地看向自己,就毫不客气地瞪了回去。等到她不看自己了,心里却又有点失落。臭丫头!仗着父亲跟大哥疼她,都快上天了!天天就知道撒娇卖痴,就不知道来讨好下自己吗?!
说到这里,就不能不再次赞叹一下清欢的未卜先知。墨泽给的主线任务是——得到蒋家男人的心,蒋谦自然也是蒋家男人,她可没想过要跟他恩断义绝,真闹成仇人,未免不美。综合看了无数本心理学还有各色爱情小说后,清欢也制定了一条拿捏蒋谦的路线。
越是喜欢一个人,就越是想要欺负她,她越是不理会自己,就越是想要跟她作对。就跟小男孩喜欢某个小女孩就特别爱扯人家辫子一样,都是一个道理。 ↑返回顶部↑
“嗯……要缠一辈子呢。”她用嫩嫩的小脸磨蹭蒋濯的脖子。“爸爸背我嘛。”
蒋濯到底是没拗过她,其实他本身也是很想背的,小丫头身子柔软又有弹性,嫩乎乎的,谁不喜欢。但下去之前得先穿衣服吧,他就想让赖着的小顽皮下来,奈何好说歹说都不行,小丫头非要黏着他。
别看蒋濯一副无奈至极的模样,其实他心底可喜欢清欢这样了。跟蒋濯在一起没多久清欢就摸遍了他的性子,用她刚学会的词来形容,那就是闷骚。外表冷淡的好像生人勿进,其实骨子里特别热情。看似不喜欢与人有肢体上的接触,可一旦你打破了他的心防,他就恨不得时时刻刻跟你在一起。两年里清欢与蒋濯朝夕相处,就是养条狗吧,这会儿感情也该深厚起来了。
清欢没养过狗,但这不妨碍让狗对她产生感情。
伸胳膊蹬腿儿的,清欢都非常配合,表现的像个芭比娃娃十分尽职。自从她跟蒋濯搞好关系后,就已经很久没穿那些浮夸缀满蝴蝶结的公主裙了,兴许蒋濯也看出来那种裙子不适合她,现在的衣服清欢穿起来都非常合身。
一条纯棉的及膝白裙子,足以把她干净的气质和甜美的微笑展现的淋漓尽致。就算是不喜欢她,看到这样的女孩,也不会有人舍得对她说一句严厉的话的。乌黑的头发斜斜地编成松散的辫子垂在一边肩头——蒋濯现在扎头发的功力见长,蜈蚣辫难不倒他。
真是好看,浑身都散发着青春的蓬勃与活力,就是眉宇间有股挥之不去的病气,还有唇瓣偏白,没什么血色,但也因此冲淡了略显艳丽的容貌所带来的侵略感,让她的美在夺目之外又格外的柔和,没有那么强的攻击性。
像是芍药。美,但又纯。
相比较蒋濯极其喜爱的这种美,蒋谦是完全get不到的。他不明白怎么就过了两年,父亲和大哥就对这个小东西予取予求了,瞧这架势,俨然是要把她凌驾到真正的珍宝之上,难道是要将鱼目当珍珠?
这也是清欢刻意形成的局势。她越是努力和蒋濯蒋瑾亲近,就越是要刻意挑起蒋谦的不高兴与愤怒。可以说两年里她对蒋谦非但没有亲近,还会特地去刺激他脆弱的神经。如果这三个男人都喜欢她,那么到时候她和蒋家小姐的对决,给他们就只会带来为难。而如果在这之前有人大力反对……
就好像是墨泽给她找来的心理学书里头的案例。本来没那么喜欢的东西,如果有人一直在你眼前指指点点说三道四,你就越会升起一种逆反心理。你不喜欢是吗?那我就偏要喜欢。
蒋谦越是反对,蒋濯和蒋瑾就越是离不开她,到那个时候,清欢真的很想知道,一个儿子的反对,宝贝女儿的命,和一个喜欢的女人比起来,蒋濯到底会选择哪一个。
当看到蒋濯背着清欢下楼的时候,正优雅将煎蛋送入口中的蒋谦眉头微微一皱:“媛儿,你年纪也不小了,不应该再这样黏着父亲。”
听了这话,蒋濯还没说什么呢,就感到背上的小家伙轻轻抖了一下,然后就要从他身上挣扎着下去。他一恼,厉声道:“乖乖的!”万一从上面摔下去那可不是闹着玩的。黑眸瞟了蒋谦一眼,既为蒋谦这样说感到不悦,又因为清欢这样听蒋谦的话感到不满。两种情绪交织在一起,最后要责怪的自然是蒋谦。
背上这个是他宠了两年的,蒋谦虽然是他的儿子,但父子间的关系其实并没有多么亲密。如果没有女儿的存在,他们顶多算个点头之交。“好好说话,别吓着媛儿。”
蒋谦一抬头,冷笑,这丫头脸色十年如一日的苍白带着病气,就算吓一吓又能怎么着?父亲这么顾惜着她,心里还有没有宛儿的存在?“胆子这么小,是属老鼠的不成?”
充满恶意的讽刺让清欢有些难堪,但她抿了抿嘴,细声细气地说:“属兔子的。”
蒋濯轻笑,蒋瑾把最后一口咖啡喝完,也道:“好了,你就别欺负媛儿了,媛儿,到大哥这里来。”
于是清欢双脚沾地后第一时间就啪嗒啪嗒踩着小兔子拖鞋朝蒋瑾怀里跑。鉴于她动不动就亲亲抱抱,如今蒋瑾也早习惯了和她有肢体上的亲密接触。时间一长,自然而然地就上了心。他性格比较温柔,但冷酷起来决不下于蒋濯,可以说是蒋家清心寡欲的第一人了。
蒋濯顿觉怀里空荡荡的,以往他也不是没看过清欢跟蒋瑾亲近的样子,但现在,他突然觉得心口有点堵得慌。半晌,笑了一笑,喊清欢:“快过来吃早餐,否则一会儿你又要喊胃痛了。”
蒋瑾却示意佣人把清欢的早餐端到自己身边:“我来喂她。”
红润的小口,米分色的舌头,娇嫩的口腔内壁,当她吃下一口培根时,小腮帮子就一鼓一鼓的,分外可爱。不知不觉间,蒋瑾就喂上了瘾,一口接一口的,直到清欢揉着小肚肚哼唧起来:“大、大哥,不、不吃了……”说着,眼里就有了泪花。
目睹了一切的墨泽表示,主人你很快就能拿奥斯卡了,太鸡贼了!
蒋瑾一句怎么了还没来得及问出口,那边蒋濯就冷了脸:“你喂的太多了!”又不是养兔子,这可是活生生的人!
要是清欢探知了他此刻的想法,肯定会讽刺的问一句,敢情现在你想起人家是人了,之前把人领养回来挖心怎么没想到这个?当然,现下她表现的还是非常娇弱,捂着肚子难受,脸色都白了,抓过蒋瑾的手就撒娇:“大哥……揉揉。”
温热的掌心贴着圆滚滚的小肚皮,好像真的好了那么一点。蒋瑾就着这姿势给清欢揉了起来,一边揉,心底不由得又有了内疚感。想来也是,她个儿小小的,人也小小的,想当然胃口也小,平常吃早餐都是小鸟食量,他的确是喂得太多了。
撇去蒋濯内心不爽不谈,蒋谦冷眼看着这一幕,不知怎地,就觉得特别刺眼。眼角余光瞟见清欢怯怯地看向自己,就毫不客气地瞪了回去。等到她不看自己了,心里却又有点失落。臭丫头!仗着父亲跟大哥疼她,都快上天了!天天就知道撒娇卖痴,就不知道来讨好下自己吗?!
说到这里,就不能不再次赞叹一下清欢的未卜先知。墨泽给的主线任务是——得到蒋家男人的心,蒋谦自然也是蒋家男人,她可没想过要跟他恩断义绝,真闹成仇人,未免不美。综合看了无数本心理学还有各色爱情小说后,清欢也制定了一条拿捏蒋谦的路线。
越是喜欢一个人,就越是想要欺负她,她越是不理会自己,就越是想要跟她作对。就跟小男孩喜欢某个小女孩就特别爱扯人家辫子一样,都是一个道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