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爱情长跑(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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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三那年,刚结束三人斗牛赛,一手抱着篮球,另外一手抓着搭在肩上的衣服,大汗淋漓的黄明道,走在风云楼下,旁边种满七里香的水泥路上,不小心撞到一个留着短发的女生,将她手中一大叠书撞得四处散落。
  黄明道吓的将衣服跟篮球随手拋在七里香的树丛上,赶快帮忙捡拾书本。第一本正好是他大一时修过的「经济学概论」,由于封底向上,他一眼就看到上面娟秀的字跡写着「合作经济系林子娟」,应该是她的芳名吧。真是得来全不费工夫,不必再设计方法「请问芳名」了。
  手长脚长的黄明道,很快就把散落四处的书全部收集到手,站起来望向林子娟;看到她只捡到第二本,正用手上的小手帕擦拭书上沾到的污渍。
  她有一双灵活的眼睛,鼻子不太高,小小的嘴巴配上椭圆形的脸,即使在生气看起来都很可爱。
  「我先自我介绍,我叫做黄明道,现在是法律系法学组三年级。」黄明道把手上的书递过去:「撞到你真是对不起,但是我绝对不是故意的,林同学。」
  林子娟听到他的道歉,似乎不再那么生气,噘着的嘴巴逐渐恢復正常;但是最后那句林小姐又惹恼了她,她举起紧握的拳头,一幅想拼命的模样,高声地说:
  「明明是设计好故意来撞我,敢作不敢当,你还算是男子汉吗?」
  「我发誓绝对不是故意的,因为我跟本不认识你,今天也是头一次见到你。」
  「别骗人了,还说不认识我!」林子娟理直气壮地说:「那我问你,你今天才第一次见到我,怎么可能知道我姓林?你该不会说我把林写在脸上,还是说你会神机妙算?」
  「对不起,我不会神机妙算,你也没写在脸上,」黄明道把手上第一本书翻过来,封底上一样写着所有权人的名字。「但是你写在这里,林子娟小姐。不过我认为这是一个好习惯,因为根据法律,你这样做更能确保你的所有权。」
  一抹红云一瞬间飞上林子娟的双颊,她几乎不敢抬头去看林明道,更不敢伸手去接回那些书;这个时候地上如果有个洞可以鑽进去,就不需尷尬地站在这里不知如何是好了。不过,听他最后煞有介事的卖弄法律名词还真是幽默,令人莞尔。
  「我再度自我介绍,我叫做黄明道,现在是法律系法学组三年级。」黄明道把手上的书递过去:「撞到你真是对不起,但是我绝对不是故意的,林子娟同学。」
  林子娟腮帮子高高鼓起,伸出手将书接了过去。这时她才真正注意到他的长相:浓厚的眉毛、炯炯有神的大眼睛、高挺的鼻子稍微带点鹰勾、薄薄的嘴唇与瘦削的下巴,加上高壮的身材,其实还蛮帅的。「谁管你姓啥名谁?又没人问你,还厚脸皮地一直自我介绍?」
  说完她就头也不回的转头离开。走没几步,耳边马上传来黄明道宏亮的声音:
  「我一定会再找你的,林──子──娟──。」
  她突然感觉,整条路上的同学似乎都在注视着她;她只能跺跺脚,再度期望地上有个洞可以鑽进去。
  这是黄明道与林子娟的第一次接触。
  似乎听到有人在叫自己,黄明道把思绪从七年前拉回来。「谁?谁在叫我?」
  「这小子,ㄧ提到他马子就像失了魂ㄧ般,这以后一定是老婆至上。」黄建华笑着说。
  「老婆至上有甚么不好?」王芝兰马上接着说:「俗话不是说,听某嘴,大富贵吗?」
  这是ㄧ句台湾俚语,意思是说,照老婆说的话去做就能大富大贵。
  好男不与女斗,黄建华转过头去叫儿子。
  「小子,叫你吃饭了。」
  吃完中饭,夫妻两个把早就拟好的宴客名单拿出来,准备书写姓名地址寄出去。
  黄明道躺在沙发上看电视,不久就睡着了。原来工作就忙,这阵子再加上拍婚纱,还有筹备婚礼以及宴客的事,不知道有多累?王芝兰怜惜地看着儿子,上楼去拿了一件小被子帮他盖上。
  睡梦中的黄明道,觉得自己好像是在作梦,可是梦境中一切事物都是真实发生过的,彷彿只是自己在回忆过去的事。
  经过那次意外的邂逅之后,黄明道就对林子娟展开追求的攻势;不久就出双入对,成为大家公认的校园情侣。
  两人交往不到半年,黄明道就听了林子娟父亲宝贵的一课,之后马上强迫自己闭门苦读的黄明道,很快就发现这种土法炼钢的方式是有用的。以前上课时老师所说的偶而会听不懂,考试时也总有些题目只能用掰的;经过半年苦读之后,这些问题都慢慢可以应付自如。
  后来他又听说在南阳街有补习班,专门为律师司法官的考生开了法律专班,他在班上找了一个程度比自己差一点的同学,给他报名费让他去报名上课,条件是他不准翘课,而且必须将课堂上老师所说的内容都录音回来。
  黄明道将这些录音带依照科目做好标记,当自己认为哪个科目已经读到一定程度之后,再去听那个科目的录音带,如此相辅相成,更能收到最好的效果。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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