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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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谢青山看叶莱他们当场就你一句我一句地讨论了起来,他想,这些人一直都是这么查案的?是不是太随性了一点?
  程锦看着王凤霞道:“为什么你选择了去自首,而不是报警把这一切告诉警察?”
  他一开口,其他人都自觉地安静了。
  “我是真的想杀了他,只是我不敢,我怎么就不敢呢?”王凤霞紧皱着眉,似乎很理解自己。“他不顾我的死活,我却不敢跟他拼命,他就是看出了这点,才敢把我往死里打。我是真的想杀了他,是我说要杀了他的,是我要他死!”
  王凤霞的女儿拉住她的手,着急地道:“妈……好了,别说了。”
  王凤霞却是挣开她女儿的手,她低下头,伸手扒拉开自己的头发,露出头上一块铜钱大小的疤,“这是他拿壶砸的,我满头的血,他还不肯带我去看医生,后来好了就不长头发了。”
  接着她又反手撩起身后的头发,让大家看她的后颈,上面有道蜈蚣一样的长疤,十多厘米长,斜劈在她脖子上,没入了衣领内。“这是他拿镰刀砍的,他真下得了手啊,他就是想要我的命。”
  她又捋起袖子,让大家看她的胳膊,上面疤痕累累,表面凹凸不平,颜色有深有浅,这么多年了,尽然没消褪淡化。
  这些是方便看的地方,在她没让大家看的地方,伤痕还有更多。
  “妈……”她女儿抱住她大哭。
  王凤霞道:“哭什么,别哭了……”但她眼中也流下了泪。
  从王凤霞家出来,程锦他们去找当年第一个发现洪建德尸体的人聊了一下。
  那是个农民老伯,他说他那天在田里干活时,听到工厂里有狗叫,一时好奇就进去看了下,结果就看到了洪建德的尸体。
  步欢笑道:“你只要听到狗叫就都会去查看情况?”
  老伯很尴尬,他坐立不安地道:“……我以为是谁家的狗抓住兔子了,村里有几条狗会抓兔子。”他就是想白捡一只兔子,哪知道会发现个死人。
  程锦道:“洪建德死之前,有人在工厂附近看到生人或者陌生的汽车吗?”
  “好像没听说过。”不过老伯也不确定,毕竟是七年前的事了。
  他想了想又道:“那边靠大路,有人有车经过是平常事。”也就是说,大家习以为常,不会去特别注意。
  之后,程锦他们便乘车回市里。一路上,大家仍在讨论案子。
  “突然跑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杀人,我觉得他心很大。”步欢说。
  开车的老刘瞪眼,这何止是心大,一般人会管这种疯狂行为叫神经病。他觉得这个调查组的人心真的是大。
  程锦道:“我觉得这可能是他第一次作案,难免不够周密。”
  “为什么这么说?”大家都问。
  杨思觅也很感兴趣地看着程锦。
  程锦道:“他犯了个很严重的错误:暴露了自己。在当时,警方是可以通过王凤霞手里的那个号码顺藤摸瓜找到他的。”
  虽然现在看,似乎没破绽,但当初这绝对是个天大的漏洞。
  “哦哦,对的。”
  “不小心忘了这个了。”
  “嗯,他差一点就得伏法了,王凤霞救了他一命啊。”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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