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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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刻他打开那个黑色丝绒盒子,一枚夺目耀眼的戒指,就安静地躺在盒子里。
  霍慈愣愣地看着那枚戒指,她曾经给ta拍过很多珠宝广告,那些名贵的珠宝,甚至要请专门的安保人员护送到现场。就连模样带着的时候,都小心翼翼地,生怕弄掉上面的任何一颗钻石。
  当时霍慈就在想,钻石真够麻烦的。
  此刻,她看着这枚戒指,看着这个盒子里里繁复华丽的戒指,主钻是一颗极闪烁耀眼的钻石,周围还镶嵌着两圈碎钻,在灯光下,它是那么闪耀夺目。
  “你是什么时候准备的,”霍慈知道这样的钻戒,肯定不是立即能买到的。
  易择城看着她,“是在美国的时候,我参加一个慈善拍卖会,看到这枚未切割的钻石时,就把它拍下来了。”
  “所以这枚戒指,你早就准备好了?”霍慈有点儿不敢相信地问。
  其实易择城求婚时,她都觉得太过惊讶了。从他们认识到现在,甚至才过了半年而已。甚至连她自己都没想过,会这么快等到他的求婚。
  不是不相信他,只是两人都是慢热的性格,要接受一个人完全走进生活中,需要一个并不短的时间。
  易择城看着她眼角微湿,抬手,用拇指在她眼泪擦拭了下。
  “我说过了,只要我认定你了,不管是一天也好,十天也好,我要你这个人,就不会改变,”男人穿着一身简单的家居服,头发还有点儿湿,说话的时候,喉结微微滑动着,他单膝跪在那里,却不见瑟缩,反而更加地叫人沉醉。
  这个男人,是她当初拼了命地要回来的。
  霍慈不知道自己这一生可以确定什么,否定什么,可是她唯一能确定她从不会后悔的事情,就是爱上面前这个男人。
  她伸出手掌,修长白嫩的指尖,像是三月里的笋尖。
  “霍慈,”他将戒指缓缓地戴在她手指上的时候,淡淡地说:“你再也跑不了了。”
  霍慈笑了下,可是眼泪也跟着落下了。
  他凑近,伸手将她抱在怀中,语气中难得志得意满地说:“你以后就是我的人了。”
  这话说的,他可真像个占山头的土匪。
  **
  等第二天早上,霍慈起床的时候,想了想,还是把戒指盒里的钻戒给戴在了手指上。
  一路上开车的时候,她总是不自觉地往手指上看,她的手指修长又白皙,十分地漂亮。特别是拿着黑色相机的时候,漂亮地简直叫人挪不开眼睛。
  所以她一向不喜欢在手指上带东西,怕工作的时候不方便。
  等到了工作室,她已经开了电脑,准备今天的拍摄工作。助理敲门进来,告诉她,今天的拍摄时间改了。
  霍慈皱眉,立即问;“怎么回事?”
  “是杂志社那边打电话过来说的,说是要延迟两个小时,因为这期的封面人物,昨晚参加了个活动……”助理越说越小声。
  霍慈知道问题不在她,现在这些明星被捧地越来越高,粉丝恨不得天天为他们摇旗呐喊,就算真的耍大牌,也有一堆粉丝帮忙洗地。
  她挥挥手让助理先出去。
  结果小助理眼睛一愣,直接指着她的手掌就说:“老板,这是您的求婚戒指吗?”
  也不怪小助理惊讶,实在是这戒指太醒目了,刚才霍慈一挥手的时候,她就注意到了。这就是传说中的鸽子蛋吧?
  霍慈浅笑,点了下头,又叫她出去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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