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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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 matter what you say
  with you i never think
  i lood into my soul
  one day i hope somepoeple take to me
  about life……”
  夏乐嘴角慢慢挑起,最终向上扬起成为一个大大的弧度,眼睛里熠熠发光。但是在听到下一句的时候又忍俊不禁,李蹊把后面那句里的一个地点名字改成了他家的酒店名,这植入广告做的真不是盖的。
  这首歌是他以前最喜欢的,逃跑计划--《take me away》。
  也是他现在,最想听到的。
  李蹊把它唱出来,歌词诱人,那个舞台也在诱惑着他,夏乐心里那股一直没能彻底根除的欲-望又开始蠢蠢欲动起来。
  “the star...star...star would you take me away...the best for right now!”夏乐跟着台上哼唱出了歌词的最后一句,手指对着李蹊做了一个瞄准发射的动作,忍不住又咧嘴笑起来。
  李蹊他们唱的这个歌曲,其实并不太适合在这个场合,但是搞热气氛还是做的很到位的,也跟他们现在这样青春的年纪符合,因此还是吸引了一批人的赞赏目光。
  夏国宾正陪着几个朋友应酬,这也是准备的一个节目,他就陪着一起观看了一小会,脸上表情淡淡的。他年纪大了,本身不太喜欢这种年轻人的热闹,也看不出什么好还是不好。他的注意力更多的放在了夏乐身上,瞧见儿子还是跟在自己身边,没蹦到那个舞台上,心里略微松了一口气,就连夏乐那点小动作,也都懒得去管了。
  夏国宾身边站着几位朋友,其中有一位瞧着大概三十岁左右,在一群中年人里格外出挑,从他站的位置来看也是一位重要人物。男人穿着休闲西装,半边身子隐在灯光暗处,只看到他手腕上面带着一串佛珠,那是一双骨节分明十分好看的手,这样不搭配的组合在他身上,也显得协调起来。他抬头看着舞台的时候,露出一截瘦削的下巴,薄唇抿着没有任何弧度,整个人看起来都不像是会喜欢这种闹腾场合的人。
  但是他就站在那了,不但停下脚步,还认真的看起来。
  李蹊在台上的演出很成功,那个人就一直看了很久,李蹊唱了三首歌,对方就听了三首,等着李蹊下去之后,才向夏国宾询问道:“刚才那个是哪里找的歌手?”
  夏国宾笑道:“不是什么正经歌手,小孩儿们闹着玩的,我儿子的一个朋友。”
  对方点了点头,看着李蹊下台了,目光还有些意犹未尽,“唱的不错。”
  夏乐在一边已经几次看舞台那边了,脚爪子跟在地上站不住似的,就差吹声哨子立刻蹿出去了。夏国宾觉得他在这简直丢人现眼,低声呵斥道:“有点样子没有!”
  夏乐站在那等他吹哨子。
  夏国宾觉得自己被这小子起的脑仁疼,摆了摆手让他赶紧滚蛋:“去去去,去玩儿去吧!”
  夏乐立刻就撒腿跑去找李蹊了,他刚才被李蹊唱的喉咙也痒心也痒,简直想跟李蹊私奔到月球啊!
  夏国宾懒得管自己那个儿子,看着他径直冲到刚从舞台上下来的那个男孩身边,眼神停留了片刻,又叹息着摇了摇头。
  他陪同自己那几位老朋友回去继续聊正事,这个圈子里的人不多,但是每一个都是人脉极广,能请来这些人实在已是天大的面子。
  夏乐今天晚上听了个过瘾,冲过去就给了李蹊一个熊抱,要不是李蹊踹他几脚,就差抱着举高高了,但这样还是转了两圈才松开人家。夏乐抱完了李蹊,又回头给了乐队那俩小子一人一个熊抱,捶了捶他们肩膀,咧嘴笑道:“真有你们的,听的过瘾!没给我丢脸!”
  那俩现在也是兴奋中,刚才连唱三首的热血劲头还没下去,尤其是鼓手听见夏乐这么说连忙道:“没没,主要是学长带的好!”
  贝斯手也兴奋地直呲牙,但是比起鼓手还多了一点小心眼,笑嘻嘻道:“夏哥平时教的也好!”
  夏乐心里得意,觉得这夸李蹊和夸自己没啥区别,勾搭着李蹊的肩膀,大手一挥道:“走!我请客,吃宵夜去!”
  这个年纪的男孩哪儿有吃饱的时候,尤其是乐队那俩因为紧张晚上的表演,傍晚的时候也没吃多少东西,折腾了一晚上也早就饿了,听见夏乐这么说立刻点头道:“夏哥咱们去吃麻辣小龙虾啊,我想了好几天了,馋死我了!”
  “还想吃口水蛙,要多多的配菜,下饭吃!”
  这俩你一言我一语,跟夏乐很亲近,报了几个菜名听的夏乐都跟着饿了,他这一晚上被他爸和金秘书来回念叨,念的他也没吃进什么东西去,大方道:“都点上!再点几打生蚝,李蹊最爱吃那个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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