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回:混沌闲聊(1 / 3)
自打余小鱼出得了“黑市”之中,就把斗笠带了起来...
把面具脱了下来,在路面上戴着个面具,的确别人认不出来你的模样。但却会让更多人向你投来怀疑的目光...,什么出门儿戴个面具,对方就能不从你举止之中看出端倪,真是当人家是傻瓜嘛。
既然这般,余小鱼还是选择素面朝天...,任他看去,无所谓。
沭阳街头,来到一小店铺中,余小鱼要了一碗馄饨。
小本生意老板,应和之后,起身去里面做馄饨。
来路行人匆匆忙忙...,赶脚的生意人,走街串巷的货郎,游山玩水的公子小姐,还有那马不赶蹄的江湖过客...,盛世年华说不上,别有一番风味多彩。
“您的馄饨来了,客官...,您吃着,小老儿先去忙活了!”,店面老板把混沌双手端在余小鱼桌面儿上,笑道。
余小鱼也是急忙应和,屁股微微离开板凳,说道:“没事儿,忙您的,我这儿不打紧。”。
“诶诶诶,吃好...”。
俩仨句对话,两人互相不认识,互相谦让,尽显世间风华正茂。
抬手用勺子在混沌里面搅和着,刚出锅有些烫...
这家混沌店,看起来就有些破旧,但前来吃食的过客却多得惊人。混沌好吃是一方面,老板会做人又是一方面。
所谓人情世故,人情世故,看起来是四个字。行动起来也就是谦虚二字,但谁又能把“谦虚”二字做到完美呢?
那只有咱们余大爷了,余小鱼逢人说人话,逢鬼说鬼话。但咱们说句实话,余小鱼这叫把人给活得太明白了,或者直言,太会做人的人并且心怀鬼胎之人就叫做小人。
混沌汤冒出来的热气,伴随着香气扑面...
余小鱼坐在混沌摊位上,想起了邱家的人和事儿,竟然有那么一丝的留念之情。但事情已经隔了十几天,自己十几天之内也没出现在世面儿上出现过,邱迪生应该不会无聊到找他。因为自己只不过是个无足轻重可以利用一下的小人物,大人物手中的麻雀...
麻雀现在飞走了,不回去了,引不得多少人关注。
人走茶凉,说的便是这样一个道理。
用手扒拉着吸溜着馄饨,余小鱼吃得算是一个津津有味,脑袋终于放空了下来...,这样的感觉很好。人每天想太多事情会把人给累死的...
心里面放空,脑海中寻思着用不用买几只烧鸡回去给那山野中独栋的小姑娘...,也不知道她吃不吃荤腥的...,见她那模样,出水芙蓉玉洁冰清,连只兔子也不让自己杀,还是算了。倒不如买点华夫饼回去,虽然没那么良口,但确实顶饿,里面用的花生仁吃起来酥脆、酥脆的也不会太腻。
盘算着小心思...
余大爷,没有太过留意四周...
迎面儿,却在摊位上坐上了两位青衣红衬的两位宗门人士。
余小鱼上下一打量,也没感觉太尴尬,只是有些烦这个烦人的小丫头片子...,没等两人发话,开口道:“我说大姐,从我在华北渡口那里你就追着我不放?历经千阳、汉阳,我还出远门儿过了南孚关去了安南,现在落魄沭阳还能遇到你。我真不知道,你是常在江湖上走,什么事儿都没有。还是阴魂不散必须追着我不放呢?”。
两人同时一愣,男子更是把随身的佩剑放在桌面儿上,直言道:“你杀了我朋友,这个事情必须有个交代。”。
余小鱼祗揖而退,好像并无太大波动,依旧用勺子舀着碗里面的混沌,向着店家,伸手道:“老板,再来两碗混沌,给我这俩朋友!”。
得月瞧着余小鱼如此的行销作态,有些气急,一把按住了余小鱼要拿起喝汤的手,道:“我们没有和你开玩笑,你个毛贼!”。
余小鱼顺势打开得月的手,抬眼道:“毛贼?你那只眼睛看见了?哥们儿我是堂堂正正的良民!”。
“你以为你如此惺惺作态,刚刚在金殿门户中的事儿,我们就能算了吗?”,随着余小鱼的搪塞话语,与得月一道且为同门的男人,冷色辩驳道。
“要不然呢?杀了我?”。 ↑返回顶部↑
把面具脱了下来,在路面上戴着个面具,的确别人认不出来你的模样。但却会让更多人向你投来怀疑的目光...,什么出门儿戴个面具,对方就能不从你举止之中看出端倪,真是当人家是傻瓜嘛。
既然这般,余小鱼还是选择素面朝天...,任他看去,无所谓。
沭阳街头,来到一小店铺中,余小鱼要了一碗馄饨。
小本生意老板,应和之后,起身去里面做馄饨。
来路行人匆匆忙忙...,赶脚的生意人,走街串巷的货郎,游山玩水的公子小姐,还有那马不赶蹄的江湖过客...,盛世年华说不上,别有一番风味多彩。
“您的馄饨来了,客官...,您吃着,小老儿先去忙活了!”,店面老板把混沌双手端在余小鱼桌面儿上,笑道。
余小鱼也是急忙应和,屁股微微离开板凳,说道:“没事儿,忙您的,我这儿不打紧。”。
“诶诶诶,吃好...”。
俩仨句对话,两人互相不认识,互相谦让,尽显世间风华正茂。
抬手用勺子在混沌里面搅和着,刚出锅有些烫...
这家混沌店,看起来就有些破旧,但前来吃食的过客却多得惊人。混沌好吃是一方面,老板会做人又是一方面。
所谓人情世故,人情世故,看起来是四个字。行动起来也就是谦虚二字,但谁又能把“谦虚”二字做到完美呢?
那只有咱们余大爷了,余小鱼逢人说人话,逢鬼说鬼话。但咱们说句实话,余小鱼这叫把人给活得太明白了,或者直言,太会做人的人并且心怀鬼胎之人就叫做小人。
混沌汤冒出来的热气,伴随着香气扑面...
余小鱼坐在混沌摊位上,想起了邱家的人和事儿,竟然有那么一丝的留念之情。但事情已经隔了十几天,自己十几天之内也没出现在世面儿上出现过,邱迪生应该不会无聊到找他。因为自己只不过是个无足轻重可以利用一下的小人物,大人物手中的麻雀...
麻雀现在飞走了,不回去了,引不得多少人关注。
人走茶凉,说的便是这样一个道理。
用手扒拉着吸溜着馄饨,余小鱼吃得算是一个津津有味,脑袋终于放空了下来...,这样的感觉很好。人每天想太多事情会把人给累死的...
心里面放空,脑海中寻思着用不用买几只烧鸡回去给那山野中独栋的小姑娘...,也不知道她吃不吃荤腥的...,见她那模样,出水芙蓉玉洁冰清,连只兔子也不让自己杀,还是算了。倒不如买点华夫饼回去,虽然没那么良口,但确实顶饿,里面用的花生仁吃起来酥脆、酥脆的也不会太腻。
盘算着小心思...
余大爷,没有太过留意四周...
迎面儿,却在摊位上坐上了两位青衣红衬的两位宗门人士。
余小鱼上下一打量,也没感觉太尴尬,只是有些烦这个烦人的小丫头片子...,没等两人发话,开口道:“我说大姐,从我在华北渡口那里你就追着我不放?历经千阳、汉阳,我还出远门儿过了南孚关去了安南,现在落魄沭阳还能遇到你。我真不知道,你是常在江湖上走,什么事儿都没有。还是阴魂不散必须追着我不放呢?”。
两人同时一愣,男子更是把随身的佩剑放在桌面儿上,直言道:“你杀了我朋友,这个事情必须有个交代。”。
余小鱼祗揖而退,好像并无太大波动,依旧用勺子舀着碗里面的混沌,向着店家,伸手道:“老板,再来两碗混沌,给我这俩朋友!”。
得月瞧着余小鱼如此的行销作态,有些气急,一把按住了余小鱼要拿起喝汤的手,道:“我们没有和你开玩笑,你个毛贼!”。
余小鱼顺势打开得月的手,抬眼道:“毛贼?你那只眼睛看见了?哥们儿我是堂堂正正的良民!”。
“你以为你如此惺惺作态,刚刚在金殿门户中的事儿,我们就能算了吗?”,随着余小鱼的搪塞话语,与得月一道且为同门的男人,冷色辩驳道。
“要不然呢?杀了我?”。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