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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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森点头。
  秦黎上过他的当,上次在萨尔斯堡,买个肉夹馍就地吃了,就那恶劣环境下还向她求婚了。所以,他说的话,都要打折扣,不能随便相信。
  见她一脸怀疑,他忍不住笑了,保证道,“我知道帕绍有一家口碑很好的法餐厅,我们换完钱,就带你去吃。”
  在不远处捣鼓电脑的托马斯听到了,忍不住插嘴道,“我也要去!”
  严森很高兴地道,“一起去!”
  秦黎白了托马斯一眼,“电灯泡,讨厌!”
  托马斯道,“你们就把我当空气。”
  秦黎接嘴,“我把你当儿子。”
  托马斯,“……”
  查了半天后,托马斯下此结论,虽然这张格林兄弟确实是绝版,可惜就一张,所以卖不出好价格。他们有两个选择,一是去中央银行兑换,银行有专门的兑换汇率,差不多是一比二这样。二是放在ebay网上拍卖,价格肯定是比银行汇率高,缺点就是没法折现。
  三人商量后一致决定,除了这张格林兄弟,其他的都拿去银行换欧元。
  ***
  第二天,开了一个半小时的车,一起去了附近的大城市帕绍。
  把钱换成欧元后,三人直冲那家传说中连总理也经常去光顾的法餐厅。
  饭店装修很保守,乍一看,也看不出五星级,只不过,外面停的都是豪华车。大奔宝马什么的,是配司机的,剩下的都是法拉利和玛莎拉提那种。就他们三个,从一辆现代suv上钻了下来。
  秦黎看看停车场的车,忍不住道,“我们也太寒酸了吧!”
  严森点点头,一脸认真地道,“是啊,我应该把拖拉机开出来。”
  秦黎,“……”
  所以这样就能艳压群雄了是么?话说,这种拿拖拉机显摆的习惯,到底是哪里来的?
  到底是方圆几百公里口碑最好的,门口还有门童负责给他们拉门,大概是平时看惯了衣着光鲜的富人,一下子来了三个穷吊丝,让人有些惊悚。
  进去餐馆后,立即有服务生将他们领到餐桌前,替他们点亮蜡烛,打开红酒。
  红酒是绑定式消费,就是你喝也要买单,不喝也要买单。
  环视四周,要么西装笔挺的,要么小礼服皮草,就是他们三,一人一件的滑雪衫,还是没品牌的大路货。
  秦黎目光四周溜达了一圈,道,“我们三穿的太吊丝了。”
  托马斯不以为然地嚷,“可我们有钱啊!”
  一句话诠释一切。
  被他大嗓音地一喊,附近桌子的客人都望了过来。在各种目光的审视下,秦黎下意识地挺起了胸膛,扬起脖子,在心里反复自我催眠。咱有钱,咱有钱,咱口袋里揣着一万多欧!
  翻开点餐本,秦黎就傻眼,妈的,真的好贵!一个菜要七八十欧元,三个人这一顿吃下来,至少要五百吧。几千块吃一顿在国内或许不算什么,但算人均的话,一两千,绝对能吃上大龙虾银鳕鱼了吧。
  秦黎怒甩上菜单,心想,我还是去街上蹲着吃肉夹馍吧。
  服务生以为她已经决定好了吃啥,就过来点单?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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