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六扇门大佬递烟 第166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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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是是是,还是讼师你懂得体谅本官。”京兆尹将陈情状接过来,“事事循规蹈矩,不懂变通,倒显得本官是个老古板了。”
  京兆尹展开状纸来看,越看越疑惑,上见为霖作禀,控诉贾大名试图奸淫芳寻,褒奖庆鹤壮士义举,救人于水火。
  京兆尹疑道:“怎么,这芳寻和庆鹤才是你的苦主么?”
  “回大人,正是。”傅为霖奉扇再拘了一礼。
  京兆尹道:“贾大名的陈情状,本官已经连夜审视过,被告芳寻身为婢女,不顾主家颜面,与庆鹤私通,更在私奔中打伤其主贾大名,以下犯上,乃是重罪。讼师,你可知若无真凭实据,但凭一张状纸,是没办法让本官轻饶了去的!”
  京兆尹见他青稚,少年既为秀才,必定是凭着笔杆子进了颂司,却不知晓公堂之上,讲究“铁证”二字,非他任意胡来的地方,于是末了好心提醒一句。
  为霖道:“大人,若无真凭实据,学生怎敢站上公堂?”
  为霖转头对芳寻说:“姑娘莫怕,京兆尹大人在上,明镜高悬,必定秉公执法,还你一个公道,且将你的冤屈一一道来,请大人听个分明。”
  芳寻给京兆尹磕头,声音娇怜,目光漉漉,“大人容禀。”
  芳寻将胳膊、颈子上的伤痕一一露给京兆尹看,言说贾大名素日里对她非打即骂,此人包藏淫心,好狭邪游(狎妓),对其肖想已久,苦于芳寻是贾大名父亲的丫头,迟迟未能下手。
  这次来京跑生意,没了父亲规束,贾大名淫心大发,意图强奸芳寻,好在客栈的跑堂庆鹤无意间撞破了他的丑事,芳寻才得以保全清白。
  贾大名邪心不死,庆鹤便劝说芳寻逃跑,这才有了之后诸事。
  为霖听言,以折扇抬起芳寻的手臂,令京兆尹将伤痕看得更清楚些。
  他微微吸了一口气,再抬起脸时已然是满眼泪光,动情至深,“大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如此楚楚可怜的妙人,换了谁都要疼惜。贾大名豺狼之心,为人恶毒,令芳寻受尽鞭挞、拳脚之惨。大人,敢问面对此等蛇蝎之行,如何不避?如何不逃?”
  为霖又指着庆鹤说道:“且看庆鹤身为下三流,五短身材,瘦弱可欺,智慧品德皆不及在座各位,更不及堂上京兆尹大人,可就是这样人,却能有侠肝义胆,对芳寻施以援手,实在难能可贵。庆鹤虽行事莽撞,在行侠仗义的过程中无意打伤了贾大名,但其人年方十五,尚未成年,理应从轻发落。”
  “大人,”为霖抱扇敬道,“贾大名种种行径,令人发指,为霖替苦主诉冤上告,伏望大人明镜鉴察,还芳寻、庆鹤清白,严惩元凶,以肃刁风。”
  京兆尹见芳寻身上的伤痕已是触目惊心,听为霖一席阔论,不禁对贾大名略有嫌恶,口气强硬地盘问道:“贾大名,你可承认此事?”
  贾大名“哼”了一声,睥睨芳寻一眼,拱手道:“大人,草民冤枉。此人乃是我贾府买来的丫鬟,白纸黑字签过卖身契的,乃是一等一的贱民。既卖给了我贾府,就是草民的东西,跟草民府上的花瓶陶罐没甚么两样儿。大人,这世上可有打碎了泥罐子,还要人跟烂货道歉的道理么?”
  大周奴才身份也分两种,签过卖身契的,既为贱民,就是将一条命卖给了主家;未签卖身契的,只是在府上做工的婢子,依旧是良民,良民有人身自由,不算奴隶。
  “有理。”京兆尹点点头,“按照大周律法,的确如此。”
  为霖面色一惊,慌乱地问了芳寻一句:“你,你是签过卖身契的?”
  芳寻梨花带雨,又是点头又是摇头。
  贾大名笑哼了一声,“这位讼师,你莫听这小蹄子蛊惑了你去,这副小狐狸样子,专会勾引男人为她办事。她可是实实在在卖给我们贾家的,莫说打骂,即便是要了她的命,又能如何?”
  贾大名找到对方弱点所在,令方才滔滔不绝的为霖语塞不言,一时得意起来。
  为霖似恼羞成怒,概不认账,耍赖地问:“你说签过就签过?芳寻并不承认,不如且拿了卖身契来,呈到公堂上,看准是不准!”
  贾大名收到上公堂的传唤时,就已找颂司里的其他讼师打听过,该辩驳甚么,该准备甚么东西,一样不少。此刻他胸有成竹,随即招了小厮来,将契约呈交上来。
  京兆尹展开来看,白纸黑字果真写得分明,婢女芳寻的确将自己卖给了贾府。
  京兆尹抬眼,幽幽地看了为霖一眼,“本官看,这个案子已有定论。”
  为霖上前,要求查验契约,得允后细看一番。为霖才敬身退下堂来,对京兆尹大人说:“既然如此,为霖无话可说……”
  “如此……”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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