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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识临消失之前,沈亦耳畔始终回响着的,只有江衍痛苦的呼唤声。
  没有人能够用这种痛不欲生来惩罚你。
  所以千万不要难过。
  不要难过啊,江衍。
  第六十四章
  在我十八岁之前, 我还不叫沈诸。
  三岁的时候,我就已经嫌弃我的名字了。
  李远。
  能指望一个高中辍学把女生肚子搞大的父亲想出什么好名字?
  我姑且当做他想让我像李世民一样弃繻怀远志,封泥负壮情, 可事实上,他恐怕根本不知道这首李世民的诗。
  没错, 我就是那种不被期待的孩子。
  我的母亲生下我的时候才15岁, 还在刚刚上高中的年纪, 因为早恋偷尝禁果和同样未成年的父亲私奔。
  他们以为象牙塔外是一座更美的塔,可现实却在告诉他们,不读书到底带来了什么。
  逃离父母去遥远的南方小镇打工,两个人挤在一间不到二十平的宿舍里, 当然还包括我这个累赘。
  生下我没几天,他们就当我是个累赘了。
  我的童年一直在父母无尽的争吵中度过, 他们吵架的时候,我就去楼道的路灯底下看书。
  母亲以前偶尔会不耐烦地给我念念童话故事, 我记忆力很好, 没多久就能融会贯通认得汉字。在他们以为我还醉心于儿童文学的时候, 其实我早就在隔壁收废品大爷淘来的书堆里打滚了。
  四岁读《资治通鉴》, 五岁读《时间简史》。
  父母的无知时刻在告诉我,文化是多么的重要。
  终于在我五岁的某一天,母亲罕见地对我和风细雨,说要带我去市里最大的图书馆看书。
  我看着她紧张忐忑地模样就知道,他们打算抛弃我了。
  随她去吧。
  我没那么在意,在图书馆废寝忘食阅读了一整天, 我读了不少生物学作品, 对摩尔根的《基因论》最感兴趣。
  正当我打算进一步了解dna、染色体、rna之间的关系时, 图书馆要闭馆了。
  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女管理员想送我回家, 我只能告诉她:我爸爸妈妈是故意抛弃我的。
  她又想把我送去警察局,我理智地分析了接下来我会遇到的状况:警察会寻找我的父母,如果找到了,父母很有可能再次丢弃我,下次也许我会被贩卖器官的人贩子抓走,就没有这么幸运了。
  如果警察找不到我的父母,就会把我送去孤儿院,像我这么大已经记事了的孩子很难被领养,有可能一辈子都要在孤儿院里度过。
  她果然犹豫了。
  她是个单纯善良的女孩,决定暂时收留我。
  后来暂时变成了永远,她告诉我,以后我再也不会被抛弃了,她就是我的亲人,让我叫她小姨。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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