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2 / 4)
难怪他一大早没追究责任呢,原来是在这里等着她。
“有什么事你冲我来,别为难房子。”
作者有话要说:
啦啦啦
第15章 亲都亲了
柴映玉不仅烧了自己的衣服,还顺便烧了花药的被子和床单。
为了防止火灾发生,他让紫电把火盆端到了院中,这一早上的惊心动魄,终于在一场冲天大火之中结束。
花药也是懵,不过她自己做的孽,也只能眼睁睁看着柴映玉胡来。
如果说一个吻能改变什么,最明显的大约就是给了映玉公子胆量,让他可以更加胡作非为。
前一日的柴映玉还在担心自己毁坏七彩千层的事情被花药发现,今日就理直气壮的跟花药坦白了这件事。
花药当然气得半死,然而还能说什么呢?亲都亲了。
所以说,她干嘛要亲他?明知道他比较贵。
然而,正常来说,一个男人被一个女人亲了,他没推开她,这难道不就是默认同意吗?他不该觉得吃亏才对吧。
当然,映玉公子从来就不是什么正常人。
花药脑袋也是有些问题,柴映玉说他吃亏,花药竟然也认同,她整个人沉浸在一种“我占了便宜,我得补偿”的情绪之中无法自拔,便也纵容着柴映玉的各种胡闹。
然而映玉公子这边虽然看上去是得了便宜还卖乖,事实上并不好受。
他一边肆无忌惮的欺压花药,一边气的不行。她肯定不是第一次亲人,可他却是第一次被人亲,这种不平衡的感觉让他恼怒至极。
心情一不好,就像是个带火星的小木棒,随时都冒火,更有着花药的事事顺从,他这几天在药王谷简直就是个行走的小火球。
紫电偷瞄着他家公子的神色,几度欲言又止。
柴映玉怒道:“你要是再用那种同情的目光看小爷,小爷就把你扔到母猴子床上去。”
紫电吓得打了个冷颤,赶紧澄清。
“公子明鉴,属下的目光绝对不是同情,而是疑惑不解。属下实在是不知道以后该如何对待花神医,还望公子明示。”
反应迟钝如紫电也意识到了事情的不寻常。一个伟大的贴身侍从必然要洞察先机,随时掌握着事态的发展,才能赢得主动权。
毕竟就凭花神医那点功夫,即便是下毒,也绝不可能如此轻而易举占到他家公子的便宜,可事实上她就是占到了,不仅占到了,而且还活得好好的。
追根究底,只可能是公子主动让她占便宜的,虽然公子自己都不一定意识到。
紫电试探着说道:“公子似乎并不是很讨厌花神医。”
“谁说小爷不讨厌她?小爷讨厌她讨厌到吃不下饭。”
说罢,柴映玉气鼓鼓的转身就走,连中午都没吃。
这真讨厌还是假讨厌只有天知道,紫电直犯嘀咕,难不成真的要把花神医当成未来当家主母那般对待?
总之恭敬点总不会出错,毕竟这可是亲了公子而没有被毒死的女人。 ↑返回顶部↑
“有什么事你冲我来,别为难房子。”
作者有话要说:
啦啦啦
第15章 亲都亲了
柴映玉不仅烧了自己的衣服,还顺便烧了花药的被子和床单。
为了防止火灾发生,他让紫电把火盆端到了院中,这一早上的惊心动魄,终于在一场冲天大火之中结束。
花药也是懵,不过她自己做的孽,也只能眼睁睁看着柴映玉胡来。
如果说一个吻能改变什么,最明显的大约就是给了映玉公子胆量,让他可以更加胡作非为。
前一日的柴映玉还在担心自己毁坏七彩千层的事情被花药发现,今日就理直气壮的跟花药坦白了这件事。
花药当然气得半死,然而还能说什么呢?亲都亲了。
所以说,她干嘛要亲他?明知道他比较贵。
然而,正常来说,一个男人被一个女人亲了,他没推开她,这难道不就是默认同意吗?他不该觉得吃亏才对吧。
当然,映玉公子从来就不是什么正常人。
花药脑袋也是有些问题,柴映玉说他吃亏,花药竟然也认同,她整个人沉浸在一种“我占了便宜,我得补偿”的情绪之中无法自拔,便也纵容着柴映玉的各种胡闹。
然而映玉公子这边虽然看上去是得了便宜还卖乖,事实上并不好受。
他一边肆无忌惮的欺压花药,一边气的不行。她肯定不是第一次亲人,可他却是第一次被人亲,这种不平衡的感觉让他恼怒至极。
心情一不好,就像是个带火星的小木棒,随时都冒火,更有着花药的事事顺从,他这几天在药王谷简直就是个行走的小火球。
紫电偷瞄着他家公子的神色,几度欲言又止。
柴映玉怒道:“你要是再用那种同情的目光看小爷,小爷就把你扔到母猴子床上去。”
紫电吓得打了个冷颤,赶紧澄清。
“公子明鉴,属下的目光绝对不是同情,而是疑惑不解。属下实在是不知道以后该如何对待花神医,还望公子明示。”
反应迟钝如紫电也意识到了事情的不寻常。一个伟大的贴身侍从必然要洞察先机,随时掌握着事态的发展,才能赢得主动权。
毕竟就凭花神医那点功夫,即便是下毒,也绝不可能如此轻而易举占到他家公子的便宜,可事实上她就是占到了,不仅占到了,而且还活得好好的。
追根究底,只可能是公子主动让她占便宜的,虽然公子自己都不一定意识到。
紫电试探着说道:“公子似乎并不是很讨厌花神医。”
“谁说小爷不讨厌她?小爷讨厌她讨厌到吃不下饭。”
说罢,柴映玉气鼓鼓的转身就走,连中午都没吃。
这真讨厌还是假讨厌只有天知道,紫电直犯嘀咕,难不成真的要把花神医当成未来当家主母那般对待?
总之恭敬点总不会出错,毕竟这可是亲了公子而没有被毒死的女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