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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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是在垃圾场寻找捆绑的工具,最有可能找来的是垃圾场很多的、更易于捆绑的软质绳索,而不应该是不易捆绑的硬质的电线。而且电线和电话线上都是新鲜剪短的痕迹,犯罪分子何必舍易取难呢?我们的家里可能没有绳索,但肯定有一些电线和电话线。”
  “那为什么说是短时间内捆绑包裹啊?可能是杀了人,然后几个人分头回家去找包裹尸体的物件,回来再包裹尸体呢?”我问道。
  “你是法医,不应该问这个问题。我们知道,尸体死亡后1-2个小时就会出现尸僵,尸僵形成以后尸体就很难屈曲了。而我们看到的尸体是处于完全的屈曲状。而且在尸体被屈曲之前,已经套了两层塑料膜。也就是说,凶手是在尸僵形成之前,完成了捆绑、包裹、屈曲装袋的程序。在荒无人烟的野外,在1-2个小时之内找到这么多物件,完成捆绑包裹然后装袋,多难啊。所以,我觉得张月被杀的第一现场是在室内。”
  “那可能是张月和她丈夫分开以后,被人劫持到有这些物件的室内,杀害以后再抛弃到垃圾场呢?”有侦查员问。
  “这个可以排除。因为我们通过尸体检验,没有发现死者有约束伤和抵抗伤。也就是说死者死前没有被控制的迹象、也没有明显的抵抗动作。她应该是在不注意的情况下被掐死的。”
  “如果是有两三个人控制她呢?她一个弱女子,被两三个人控制,她也不敢反抗啊。”又有侦查员提出设想。
  “是一个人包裹尸体的。”师父继续斩钉截铁。
  “一个人包裹尸体都能看出来?”连我都觉得很不可思议。
  “大家看一看。尸体的双手是被捆绑在一起,然后和躯干捆绑在一起的。对吧?而且捆绑的地方,没有生活反应。也就是说,人死了以后才捆绑双手、再把双手捆在腰上。”师父神秘一笑。
  大家恍然大悟。是啊,死后再捆绑尸体的目的只有一个,把尸体的双手和躯干固定在一起,才方便用一个直径不大的塑料套筒套住尸体。如果是两个人,完全可以一个人包裹,另一个人固定双手,就没有必要花这么多劲找各种绳索捆绑尸体了。
  “综上所述,死者应该是在一个室内,在趁人不备的情况下被人掐死,然后迅速被捆绑、包裹、折叠、放进编织袋。既然是趁其不备杀人,而且杀人后又要藏匿尸体,所以应该是熟人作案。”
  这就是最简单的现场重建。
  大家都纷纷点头认可。“但是,即便明确了是一个熟人、室内作案,也不能确证就是张月的丈夫干的啊。张月不可能就她丈夫这么一个熟人嘛。”没有拿到证据,刑警队长很不放心。
  “我没有说一定是她丈夫干的,只是很怀疑他。”师父说,“他总是强调他们是在垃圾场附近谈话,张月是在垃圾场附近失踪的,对垃圾场这个地方很是敏感,给人的感觉就是欲盖弥彰,制造张月是在垃圾场附近遇袭的假象。”
  “接下来怎么办?”
  “办手续,搜查张月的家。”
  很快,我们到达了张月的家,用从男人身上扣押下来的钥匙打开了房门。搜查工作进展的很顺利,很快我们就从他家的工具柜里找到了形态一致的绿色电线和被剪短的、剩下的电话线头。
  等我们重新返回派出所,刑警队的审讯工作依旧阻力很大,张月的丈夫叫嚣着要投诉民警,他完全没有低头认罪的态度。
  “看看这个在喊。”师父把装在物证袋里的电线和电话线仍在男人的面前。
  “这个能说明什么?你家没有电线?你家没有电话线?”
  “别犟了。”师父说,“你不知道电线的断头能够鉴定出是否为同一根电线吗?”
  男人突然沉默了。
  案件就这样侦破了。原来是张月的丈夫有了外遇,小三不依不挠,要求他离婚。他拗不过小三的要求,提出离婚又遭拒,于是下狠手杀死了自己的妻子,抛弃了她的尸体,以为尸体就这样永不被发现,他也就能够蒙混过关。
  “可是,他不报案不就可以了吗?为什么还要去派出所报失踪?”我问道。
  “你问他们吧。”师父指了指身边的派出所民警。
  “哦,不是他报的失踪。他只是和张月的父母说张月下班后就没有回家,找了两天没找到。张月的父母来派出所报了案。接到你们寻找尸源的命令后,我们也是花了两天的时间才找到张月的丈夫。现在看来,当时他是想故意躲避审查的。”派出所民警说。
  “哎,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啊!”我深深的感慨。
  第九案 赤脚医生
  省厅法医部门的工作比想象中繁忙许多,除了要出勘一些特大、疑难的命案现场以外,还有很多精力被信访案件和行政材料牵扯。我们频繁的出差,也不全是为了命案,对于信访案件的复查我们一样非常谨慎,这是发现、洗刷冤案的渠道。
  天气逐渐转凉,也是我来到省城的第一个深秋,师父带着我赶赴云陵市复查一起信访案件。案情很简单,也没有如想象中那样发现冤案。在辖区派出所约见信访人沟通的时候,突然门口传来了一阵嘈杂。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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