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27)(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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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瑾声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是我想当然了。
  想想也是, 这里毕竟是古代, 狗啊,猫啊这些动物,除非是富贵人家, 不然普通百姓基本上都是散养的,人吃什么,它们就吃什么。
  见那条细犬吃完一整块生肉,叶瑾声又拿起一块,给它扔了过去。
  说起来,这些生肉原本是给那三只虎崽准备的,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条黑色细犬也算是虎口夺食了。
  见叶瑾声盯着那条黑色细犬,目光灼灼,谢青珣看的好笑,既然这么喜欢,为何不留下来养着?
  他们又不是养不起,毕竟三只虎崽都养了,老虎的食量可比细犬大多了。
  我倒不是担心吃的问题。叶瑾声重重地叹了一口气。
  主要是细犬的运动量实在是太大了,几天不运动的话,就会心情郁郁,吃不下饭。
  细犬的速度很快,全速奔跑的话,甚至能达到60~65千米每小时呢!就算只是玩耍,也能轻轻松松上40千米左右每小时。
  若是真的养了,那遛狗的时候到底是叶瑾声遛细犬呢,还是细犬遛叶瑾声呢?
  更关键的是,现在又没有摩托车、汽车一类的现代交通工具,叶瑾声压根跑不过这条黑色细犬!它可是能直接去撵兔子的!
  然而,听了叶瑾声担心的几点之后,谢青珣微微一笑,无妨,瑾声可以骑马。
  细犬本就是为捕猎驯化,虽然速度比不上马,但是协助主人围捕猎物还是足够了,捕猎之余还能顺便看家护院,一狗多用,也难怪古代人大都很喜欢养细犬了。
  听了谢青珣的提议之后,叶瑾声猛地一拍自己的脑袋,他怎么就忘记了呢?明明还特意买了马车代步的!
  然而,兴奋了还没有一秒钟的时间,叶瑾声的脸就又垮了下来,我不会骑马
  谢青珣忍不住轻笑出声,被叶瑾声幽幽地看了一眼之后,握拳抵在唇边,清了清嗓子后,道,无碍,若是瑾声愿意,我教你。
  君子六艺,礼乐射御书数,谢青珣全部娴熟无比。
  谢青珣的话,叶瑾声还是信的,他既然已经做出了承诺,必然会兑现。
  想起以后自己骑着马去遛狗的模样,叶瑾声立刻扭头,看向那条黑色细犬的眼睛闪闪发光。
  谁能拒绝得了毛茸茸呢?
  没有!男女老少,全都会为它们倾倒。
  更何况是猫狗双全的生活,就是这猫有些不大对,但,大猫也是猫!
  .
  被这样的目光看着,那条黑色细犬撕咬生肉的动作顿了顿,又把那块生肉往自己这边拢了拢,像是担心被抢走。
  叶瑾声:它是在担心我去抢它的肉吗?
  虽然没有说话,但是叶瑾声的情绪大多数时候都写在脸上,谢青珣看到津津有味。
  既然决定要收养这条黑色细犬,叶瑾声立刻兴致勃勃地准备给它起名字了。
  不叫哮天?谢青珣奇怪,他觉得这个名字挺不错的,有些超出叶瑾声起名的水平,比如叶瑾声收养的那一只虎崽,叫花花,公的。
  哦,最开始,叶瑾声想喊金渐层的。
  所以,在叶瑾声说出哮天犬三个字的时候,谢青珣便觉得不错,当然,这是以叶瑾声的起名水平来衡量的不错。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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