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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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概是因着缺钱,邹琢工作变得十分繁忙,许千绯正值升职准备期,也忙到脚不沾地。
  结婚的事拖了又拖,许家虽然有点担心,可基本来说,还是理解的。
  装修工程也开始轰轰烈烈动工起来,动工之前,姑娘实在是太忙了,所以让邹琢帮着签了装修协议。
  这样又过了两三个月,房子彻底装修完成。
  看着两个人的新房子,许千绯开开心心等着着结婚了。没想到就在这个时候,邹琢却突然失踪了!
  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
  装修验收了,景区客栈准备妥当,工作也恢复了,但是邹琢却把许千绯加进了黑名单。不管她怎么想办法,都联系不上这个人。
  许千绯就隐隐约约有点不安了。
  没想到接下来,还有更让许千绯惊讶的事情。
  她竟然收到了法院的传票!而要和她打官司的人是——邹琢的妻子。
  妻子?
  这是什么意思?
  邹琢结婚了?
  什么时候?
  在法庭上面,邹琢的夫人,伤心欲绝又有条不紊地拿出了各种转账记录,还有各种各样的□□。她认为丈夫邹琢给“小三”许千绯花费金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丈夫让这笔财产有了这样的使用途径,实际上是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因而要求对方归还此前零零碎碎的奢侈品钱、礼物钱、还有八十八万元的“零花钱”。
  听到对方在法庭上面娓娓的说辞,许千绯差点没气得发抖!
  第一,她根本不知道邹琢已婚!
  对方完全没有告诉过她、甚至于可以说是故意隐瞒了自己已婚的事实。一个一开始就告诉你“以结婚为前提交往”、见了父母、订了婚的男人,谁能想得到他已婚了?
  第二,此前邹琢交给自己的钱,小部分是强迫自己买各种奢侈品了。ok,这个钱自己可以还。但是,还有一大部分,是按照邹琢的要求,帮邹琢购买各种所需品了,这部分钱自己没贪没用,怎么就要自己还钱了?
  最后一点,礼金的八十八万元,也全部用于邹琢房屋的装修,这个钱又凭什么让自己还?!
  可是话虽如此,也只能说说话了。
  因为她什么证据都拿不出来!
  一开始交给她,让她购买各种奢侈品的钱,她怕邹琢认为自己做虚弄假,所以把□□等等全部交给了邹琢。后来装修协议是邹琢签的,各种票据也全部交给了对方——为了证明八十八万元自己没贪。
  真要算起来还钱的话,自己顶多还十万元就行了。
  但是现在,装修前也好,奢侈品的钱也好,对方全部不承认。也就是说,让她白白送他们一百二十万元。
  一百二十万!
  对于一个三线城市的工人家庭来说,简直就是一个天文数字!
  而且,不仅是钱的问题。
  许千绯被男人的原配妻子起诉的事情闹得沸沸扬扬。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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