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仙尊少年时[穿书] 第104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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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卿抿唇,静静走在黑暗中。他现在看似镇定,实则早就三魂七魄出窍。
  淮明子的出现,带起了他很多不好的记忆。无论是十方城看似肆意潇洒实则如履薄冰的日子,还是万鬼窟红衣赤足走遍荒野的无数长夜,都充满疯狂沉郁。
  可是最让他心乱如麻的还是谢识衣的那句话——
  “言卿,我无情道毁、琉璃心碎的原因是什么,你真的不知道吗?”
  他用了一百年的时间,强行扼杀的情感这一晚上又重新被唤醒。可是言卿心里现在只有空洞和迷茫。
  谢识衣说出了那段沧妄海他完全没印象的记忆,把两人之间的误会彻彻底底解开。
  然后呢?
  他们之间的关系说起来也挺好笑的。
  之前互相伪装、粉饰太平,用一张薄薄的白纸把碎镜般的过往覆盖,好像就能装作什么都没发生,重新开始。
  而现在白纸被撕开,真相大白,无数碎裂的镜片因为误会解除重新拼凑在一起,好像“破镜重圆”——但只有他知道,那冰冷的裂痕始终存在,抹不掉去不除,甚至那缝中还冷冷渗着鲜血。
  这些裂缝、这些鲜血,是他无数次的自我厌恶、无数次的拿起放下、无数声的“四十一”。
  其实言卿现在也并不是不敢去重新爱谢识衣。
  他只是,怕这又是一场不合时宜的暗恋。
  言卿神色冷漠,唇却有些发白,自嘲地一笑——朋友这个词是他提出来的,可是他现在居然也开始厌恶这两个字。
  不得志吃饱喝足后,整只鸟意气风发。
  “我靠,这是个啥子地方?”它回到这里,真的就是跟被打了鸡血一样激动起来,扑腾着骨翅飞在言卿前面,眼睛发光。
  言卿说:“你不怕黑了?”他记得之前在紫霄的秘境中,不得志还怂得要死来着。
  不得志挥着翅膀,在言卿头顶逛了一圈,最后兴奋得头上的绒毛都竖起:“怕个锤子啊,这地我熟悉,靠靠靠,我真的好熟悉。言卿,你有福了!你有幸见到本座的洞府了!”
  言卿愣住:“你的洞府,等等,这里是留仙洲?”
  不得志骄傲地挺起胸膛说:“是啊!留仙洲!呜呼,起飞!”
  它懒得去搭理言卿,撒着欢扑着翅膀往前冲。结果没看路一下子撞到块倒垂下来的钟乳石,发出惨叫,以头抢地。
  言卿:“……”
  言卿在黑暗中被它蠢笑了。
  不得志骂骂咧咧,又灰头土脸回到了言卿身边。它虽然不知道是什么物种,但自认为“黑大蝠”,还是有点蝙蝠在黑暗中的夜视能力的,见言卿扶着谢识衣,一下子瞪直眼。
  苦大仇深,问出了究极问题:“你为什么要救他啊。”
  言卿轻声说:“因为他救过我很多次。”
  不得志:“啊?”它一直有点害怕谢识衣,虽然很想坏心眼去教唆言卿丢了他,但觉得最后倒霉的只能是自己,于是翻个白眼,心灰意冷叹口气。
  “哦对了,忘记这玩意了。”不得志忽然想到什么,大张嘴巴,啊了半天,然后呸呸呸,从嘴里吐出一个红色的珠子来。那珠子在昏暗的隧道里也好像有暗光流转,熠熠生辉。
  不得志用两只爪子捧起它,扑腾着翅膀,送到了言卿眼前。
  “这玩意是你的吧,你好端端的跳湖干嘛?当时把本座都给吓出来了,晦气。”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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