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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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城老百姓仍然只认他们的神军大人唐夏二人,根本不知元老院到底是做什么的。始终认为国王就是他俩,国王让干什么,他们就干什么,非常听话。当然,除了北部文臣们带过来的三千人,他们全是文臣的家兵,当初出发的时候,各个文臣怕死啊,争着多报人数。这些人怎么可能对唐夏忠诚。
  夏枫哪有功夫管这些,一心一意赚自己的钱。唐轩之跟着朱掌柜没学会经商,反而被夏枫逼得学会了。一人负责销售,一人负责生产,配合默契。
  弹指一挥间,霍利节又到了。德里巴依的小女儿已经半岁,艾米辛时不时对女儿流露出失望,巴依却是喜欢得不得了。他说,满一岁时夏枫肯定能回来,到时让她给取名字。用上她取的名字,女儿一定如她一般聪明。
  艾米辛不以为然,还是儿子好,如果夏枫是个男人,省了多少事啊,也不用嫁去大明。她又转念一想,如果夏枫真的去了大明,那糖坊不就是巴依的了?一思到这里,她就激动得睡不着觉。
  次日醒来,总督大人按例前来收军资,艾米辛猛然醒悟。就算夏枫不再回来,糖坊也不会是巴依的,圣君和总督都是看在夏枫面上才对巴依客气。如果夏枫去了大明,糖坊只有可能是圣君的,怎么也落不到她家头上。
  “哎,夏枫还是不要嫁走才好。”
  巴依抱着女儿过来,正好听到这句,他道:“你又神叨叨的叹什么气呢。”
  艾米辛横了丈夫一眼:“我哪有叹气,我只是在想夏枫大人了,不知她什么时候回来。”
  “上次来信不是说了吗,归期还有半年。”
  ......
  夏枫又要失信了,她半年之后回不去。
  阿克巴得知夏枫在海得拉巴的砂糖生意打开了洋人的销路,赶紧把她的船队全部遣了过来。反正德里也用不上这么多,虽然现在夏枫在洛冈的封地全部修成了厂房,工人增加到一千五百人,三十条船还是空着一大半。
  既然海得拉巴原料更多,劳力也便宜,不如把南部当成主战场吧。阿克巴是这样打算的。
  见到船队,夏枫就知道阿克巴什么意思了。黯然失笑,是她忘记了,忘记了皇帝还要分三成呢。
  无所谓,反正她是阿克巴的坚定拥护者,别说三成,给他一半都愿意。钱赚得多了,真不知道怎么用。曾经是想靠财富绑架政治,现在嘛,都已经抓在了手里,她也没别的追求。只要开心自由就好。
  为什么说夏枫要失信于巴依呢,因为她要履行另一条诺言,跟唐轩之回一趟大明。
  今年春天她听到消息,大明新帝继位,重新开启了封琐一百多年的海禁。皇家船队已经过来,省得她再回德里,免得一来一去又耽误时间,唐轩之一没事做的时候,就念叨大明。夏枫不想再等了。
  现在唯一要等的,就是阿克巴的派遣文书。她夏枫,将以使者的身份出使大明。
  夏枫其实是很急的,因为穆宗是个“好”皇帝,史册评价他最大的优点就是无能。她倒不这么认为,无能比昏聩好,总比瞎指挥强,他的最大优点其实是识人用人。只是,因为沉迷女色过度消耗了生命,只做了短短六年,三十来岁就驾崩了。
  如果一旦拖下去,把这皇帝拖死了咋办,她可不愿意跟幼帝打交道。幼帝身后是太后,以及一帮勾心斗角的权臣。什么海瑞、张居正、徐阶,夏枫通通不想见识。
  当然,人家未必有兴趣见识她。见不见的倒无所谓,只要给唐轩之撑撑派场就行。女使者,别说印度没有,大明也没有过。希望唐轩之的家人不要为难儿子,更不要为难她。他俩不会给家族丢脸。
  特么的贼老天,我又想骂你了。你舍不得我死,又非要让我附身在老外身上,但你别给我穿越呀,难道你不知道古代的华夏人很自大么?
  工业革命之前,华夏的确是很强大,她身处的这块地方,就算在后世,也是被人满满吐槽,包括前世的自己。因为穷嘛,因为制度奇葩嘛。想想迪拜,就没人去吐槽,因为壕啊,嫌贫爱富是人的劣根性。从本质上讲,他们又有多大区别呢?迪拜不到两成的人过着纸醉金迷的奢华生活,就算是美企,也不敢雇他们的城里人,工资太高,动则十几万,哪个老板吃得消。
  ☆、第148章 【】
  得知夏枫真的要走,姜戈像失了主心骨一样,不知道怎么办。
  “大人,您能等开完第一次元老会再走吗?”
  唐轩之顿时紧张,暗骂:瞧你高壮一大男人,把我家枫儿当娘了?
  夏枫见跟着姜戈过来的那个奴隶阿格布,流露出畏首畏尾的样子,这好像是在提醒她:你丢下了一个烂摊子。
  “阿格布,你站直身体,你可是代表着数万新教徒的利益。身上负着他们的希望,这么胆小做什么!我能放心把他们都交给你吗?”
  阿格布心说我这是天生的,是大人您气势太强,我在外面可不这样。赶紧站直,一脸郑重地望着夏枫。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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