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节(1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舞台上的大屏幕上立刻显示出嘉宾评委投票,贺菱琪的一票给了公西臧。
  “不刻意,不卑贱,干净纯粹,相由心生呢,歌也是心声!我选小路。”元希不买贺菱琪的帐,大胆地对着干,“而且小路居然将《红唇白齿》唱成了灵魂布鲁斯,我很期待他下面要怎么唱这一首爵士乐。”
  爵士乐是布鲁斯和其他类型音乐糅合发展的产物,对技巧要求高,并且更要求有特殊的嗓音。
  这首歌由现场观众选出,节目组提供歌单时也附注说明过爵士乐。现场观众更多人选这首,自然是带着点让路语茗出丑的想法。特殊嗓音,正是路语茗现在缺的。
  第二首歌依旧由公西臧先行。
  公西臧撞到《just》好像天上砸下了大运,他的嗓音独特是公认的,爵士技巧更是专门练过。而公西臧练习技巧的时候,就是用的这首《just》,甚至自己乐队即兴的爵士演奏也被录下来作为伴奏带!
  公西臧立刻要求这首歌不用现场乐队,而是用自己带来的伴奏带。
  节目组有些尴尬,本来号称绝对公平,这次怎么能使用自己带来的伴奏带?但公西臧却坚持要用。副导演只好去征求路语茗方面的意见。
  “伴奏带?这公西臧怎么这么多幺蛾子?”吉如有些诧异,“不是说只有自选歌的伴奏可以自己做主吗?”
  “爵士乐要想出彩,除了歌者,还有伴奏也要出彩。如果伴奏有即兴出彩的表演,那对我们就太不公平了。”苏九从技术方面表示不同意。
  倒是路语茗想了想,笑着说:“好啊。不过他要用伴奏带,公平起见,我也要求用自己的伴奏。”
  “这个自然可以。”副导演立刻点头,得了同意,兴高采烈地要去复命。
  “等等。”楚修宁叫住副导演,“我们这边同意可以,你让公西臧自己上台对着镜头要求。”
  “这么复杂做什么?到台上让观众都看见,会破坏他的形象吧?反正伴奏带而已,观众不一定听得出来啊!”副导演为难。他现在是一点都不想和公西臧说话。
  “形象管理,公关考虑。”楚修宁配合路语茗,“谁让他自己提出无理要求的?上个台都不敢了?”
  副导演蔫蔫地去找公西臧。没想到公西臧真的缺了一根筋,自己上台,在观众面前要求使用自己的伴奏带,并且表示路语茗不服的话,也可以学他用自己的伴奏啊。
  用就用吧。观众更在乎的是视听享受,公西臧唱爵士的技巧精湛,伴奏优质,各种乐器配合精妙,两厢配合异常有趣。
  “公西臧对这首歌的处理真是不一般!不愧是路语茗之后最有潜力的新人。”嘉宾席上已经炸开了锅,相比较《红唇白齿》,爵士乐才是职业歌手可以专业范畴。
  对爵士乐,嘉宾中没人能比梁阳更有发言权。再者梁阳虽然也听人说起公西臧的做法,但他更是在这个节目上目击过路语茗揍于茂。他反而对路语茗的感官更差一点,现在毫不吝啬地夸起公西臧来:“他唱爵士的技巧太好了!颇有新奥尔良爵士的真传,热闹、激烈、充满生机。《just》本来就有写怀旧情怀,新奥尔良爵士又是上世纪三十年代的传统爵士乐,配合起来唱,味道独特。”
  元希冷哼:“仗着自己的伴奏好而已。。”
  “公西臧也说过,小路可以用自己的伴奏的。”贺菱琪出声打断两人可能的争执,“看小路出场了,咦不是他一个人。”
  路语茗微笑出场,身后跟着个人——柯颜。两人穿着同样的红色t恤,柯颜抱着这一个萨克斯,路语茗则端着一个吧凳。拿着凳子这么丢份的事,路语茗做起来却很自然。
  到了台上,路语茗将吧凳放在长杆麦克旁边,笑着看柯颜,向吧凳歪了歪头,示意柯颜坐。柯颜一点都不客气,坐在椅子上,抱住萨克斯。
  路语茗站在麦克前,指着柯颜:“这是我的伴奏。”
  公西臧用自己的伴奏带,里面好多种乐器齐奏,热闹非凡。而路语茗却只用一个柯颜?这又是演哪一出呢?
  观众齐齐晕了。
  路语茗却没有解释,只是转身冲柯颜点头。
  萨克斯响起,音色美妙表换,深沉平静,又富于变幻。而萨克斯在柯颜的手上,完全发挥了“无与伦比的风流乐器”的称号。爵士乐第一乐器,非萨克斯莫属,这种富于变幻的特点,恰好和爵士乐即兴演奏的要求相契合。
  成熟的爵士乐乐手,会用成熟的即兴表演为爵士乐添彩。甚至有一种说法:爵士乐是作曲和乐手共同创作的产物。而恰好,柯颜就是这样成熟的爵士乐乐手。萨克斯在柯颜手中,时而激烈,时而深沉,时而狂躁,时而感伤。颤音、吐音、滑音完美衔接,演绎。
  路语茗还没有开嗓,公西臧自认为了不起的伴奏已经输了。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