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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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家伙哭,陆秀也哭,她哭得甚至比他还惨。
  活下来了!对他们两个来说,现在才算是真正活下来了!虽然这段时间一直好好的活着,陆秀的心却一直七上八下的。不知道是不是孕妇容易想太多,她一直害怕历史存在惯性,害怕这个时空会排斥她这个穿越者的存在,随时抹去她跟孩子这两个不应存在的bug,此刻,竟有种死里逃生的感觉。
  闯过了鬼门关,精疲力竭的陆秀沉沉睡去,一直到太阳升到中天才再度醒来。她好奇地打量着眼前那个闭着眼睛睡得正香的小家伙,有些不敢相信这竟是自己带到人间的东西。望着小家伙那小小的身体,小小的手脚,陆秀忽然有种空落落的心被什么东西填满的感觉。那种满满的成就感简直无法言表。
  他不是林凤麟的儿子,也不是张瑞云的儿子。他们一个从一开始就不要他,一个保护不了他。所以,前世他甚至都没有来到人世的机会。
  虽然从血缘上来讲,这个小家伙其实跟陆秀毫无关系,但他却确确实实是她的孩子。完完全全只属于她一个人的孩子。
  “宝宝你好,我是妈妈!”陆秀伸手握了握小家伙那精致得仿佛玩具般的小手,感觉心中无限柔软。
  感受到陆秀的碰触,小家伙竟小手一抓,在睡梦中紧紧握住了陆秀的一根手指。
  虽然明白这只是婴儿的抓握反射,陆秀却还是感动得不行,一厢情愿地认定了这是小家伙对她这个妈妈的承认。
  “你是我的孩子,只属于我一个人的孩子,跟任何人都无关!”陆秀在小家伙毛茸茸的小脑袋上亲了一口,笑得无限甜蜜。
  真好啊!在这个孤孤单单的异世,终于不再是孤身一人了!
  第12章
  陆秀的身边没有亲人,原本没指望任何人会来照顾自己,没想到房东太太却毅然担负起了照顾她的责任,不仅把一日三餐送到她房里,甚至还以产妇不能吹风为由,连窗户都不让她打开,更离谱的是,大热天的,竟然还让她在头上扎了块头巾。
  欲哭无泪的陆秀只能趁房东太太不在的时候偷偷打开窗,为原本就狭窄的亭子间换换气。
  虽然碍于时代的局限性,房东太太的方法或许不对,但那份关心却是实实在在的。眼睁睁看着房东太太为了自己忙前忙后,陆秀感激不已。因为之前的经历,她固执得以为这个时空不会有好人,现在才知道自己错了,还错得很离谱。
  不仅房东太太,孩子出生以后,连其他的租客也纷纷表达了对他们母子两个的关心。送来了不少红糖鸡蛋之类的东西,一楼的那对年轻夫妇甚至还给她带了几件小孩子的衣服过来。陆秀一一谢过,终于觉得这个时空也没自己想象中那么可怕。
  月子里的日子再简单不过了,每天睡觉,喂奶,洗尿布。虽然房东太太热情地表示尿布可以由她来洗,陆秀终究还是有些不好意思。六月的水根本就不凉,完全不必担心因此着凉。
  月子里的小家伙每天除了吃就是睡,偶尔也会为了显示存在感嚎上两嗓子。不过,这就是全部了,因为太小,小家伙现在甚至连用目光寻找妈妈都做不到。但在陆秀眼里,这天下间再没有比她的儿子更优秀的婴儿了。
  小家伙吃奶的力气多么大!小家伙嚎哭的样子多么中气十足!小家伙长得多么漂亮……
  对!漂亮!一段时间之后,原本皱巴巴的一团终于能够看得清模样了。儿子像妈,小家伙的五官大部分长得都像张瑞云,眼睛又大又圆,鼻子小而挺,樱桃小嘴带着微翘的弧度,只有脸型跟耳朵,依稀有林凤麟的影子。
  陆秀对此十分满意,她最怕小家伙长得跟总裁文里的孩子那样,和父亲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样。如果真那样,整天面对一张跟林凤麟极为相似的脸,继承了张瑞云记忆的陆秀免不了尴尬,现在这样再好不过了。
  这世上再也没有比漂亮的小婴儿更讨人喜欢的东西了,几乎每个过来看他的人都夸他长得好看。房东太太更是被他吃得死死的,一有空就来逗他玩,还一口一个我家小毛头。都有人跟她开玩笑说,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她孙子了。
  空闲下来,陆秀开始纠结着给孩子取名字。既然这是她一个人的孩子,当然要跟她姓陆。可惜,她连着纠结了好几天,孩子的名字却只定下了陆这个姓。好不容易想到的名字,要么觉得不好听,要么觉得寓意不好,一个个在她眼里都配不上她那么完美的宝宝。弄到最后,她干脆懒得再想,直接喊他宝宝。反正孩子还小,有的是时间想名字。
  陆秀运气不错,产后恢复得十分顺利,既没有产后感染,也没有留下腰酸腿痛的后遗症。一出月子,立刻就活蹦乱跳了。更令她哭笑不得的是,原本贫瘠的胸部竟然因此迎来了二次发育,让她原本干瘪的少女身材变得凹凸有致了起来。无怪乎她曾听人说过,怀孕是最好的丰胸方式。
  此时,她之前攒下的钱也花得差不多了。确定身体没什么大碍后,她开始在报纸上寻找起跟电影业相关的工作来。现在这个时间距离上海滩电影业的第一次大繁荣还有段时间,报纸上关于电影的工作不多,有也一般都是幕后的工作,陆秀带着孩子根本就做不了。
  知道机会没那么容易来临,陆秀一边关注着这方面的消息,一边又默默铺开了稿纸。没办法,带着一个这么小的孩子,根本就做不了普通的工作。
  可惜,她真的不擅长写才子佳人的故事,憋了好久才憋出一个短篇,可惜依然逃不过被退稿的命运。反倒是随手寄出的一首余光中的诗成功过了稿。
  经过了那么长的时间,之前北岛那首诗的余波终于彻底消散了。吃一堑长一智,陆秀却再也不敢不经思考就随便寄稿子出去了,这次寄的是余光中的《寻李白》,自认绝对不可能犯忌讳。笔名照例用的是诗人的原名。
  不过,就算是这样,也架不住别人想太多。不知道是不是巧合,拿到她稿件的编辑竟然曾经在之前那家倒霉被烧的编辑部工作过,一眼就从地址认出了她。竟以为她以李白自比,不仅写信对她表示了支持,甚至在还在信中大骂当局,高呼诗人不死,吓得陆秀忍不住又想搬家了。无奈实在没钱,才只能作罢。
  不就是抄了两首诗吗?至于吗?陆秀觉得自己简直就是用生命在抄袭。被那位编辑一吓,她连忙把原本准备寄出去的诗收了起来,生怕对方再借此解读出连原作者都不可能想到的含义。
  不敢再寄诗,又实在抓不住这个时代流行小说的精髓,陆秀郁闷地发现自己竟然即将面临山穷水尽的危险局面。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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