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节(2 / 4)
“那时候最大的愿望就是有朝一日能够穿上一身西服,常常趁六叔不注意偷偷拿客人的衣服试,每次被发现都是一顿打。”明明应该是不好的经历,杜雪怀说起的时候,嘴角却挂着一抹微笑。
这就是他对西服如此执着的原因吗?陆秀忽然一阵心酸,这个时代好一点的羊毛呢西服,一两黄金才能做一两件,大部分裁缝铺的小伙计大概一辈子都没机会穿上自己亲手做的西服吧。
“站住!打劫!”陆秀正脑补着杜雪怀拿着针线的模样,巷子的转角处忽然蹿出来一伙小混混。
那帮家伙深色不善,看他们两人的目光仿佛在看两只到嘴的肥羊。跟水生大毛他们不同,这帮家伙应该都已经成年,看衣着打扮跟痞里痞气的模样,估计还是职业的。
为首的男人头上有个癞疤,叼着牙签,冷笑着打量了二人一眼:“把值钱的东西都留下!哥几个今天心情好,就不劫色了!”
虽然遭遇打劫,陆秀却一点都不害怕,她好不容易才忍住了想笑的冲动,偷偷打量杜雪怀脸上的表情。身为老大,却在自己的地盘上被几个小混混打劫,估计他也觉得面子上有些挂不住,冷着一张脸,脸色简直难看到了极点。
“滚!”就像一头被老鼠挑衅的狮子,他连多说一个字都懒的。
可惜,他那张跟书生一样的脸实在太缺乏威慑力了。那几个小混混根本就不买账,脸上的笑意反而更甚了,就仿佛正在捕猎的猫遇到了拼死反抗的老鼠。非但没有丝毫恐惧,反而兴致盎然。
“小子!看你细皮嫩肉的,哥几个原本不想为难你,既然你敬酒不吃吃罚酒,那哥几个就只好给你一点颜色看看了!”为首的那个癞疤男一口吐掉了嘴里的牙签,摩拳擦掌的就准备扑过来。
听到了老大的话,他那帮小弟也杀气腾腾地围了过来。那帮家伙的动作很慢,比起真正的攻击,反而更像是在宣示武力。估计他们是想欣赏猎物跪地求饶的美好画面,这样的招数在平时应该很管用。可惜今天,他们注定要失望了。
因为他们遇到的人是杜雪怀。
“替我拿好了。”杜雪怀忽然把肩膀上的外套往陆秀怀里一塞,二话不说便朝那帮家伙扑了过去。
果然不愧是纵横上海滩的牛人,杜雪怀的身手相当不错,不过一个罩面,便已将为首的癞疤男撂倒在了地上。
看到老大倒地,剩下的几个小混混顿时惊慌失措,还算他们有义气,并没有因此丧失斗志,纷纷挥着拳头扑上去准备替老大报仇。
大概是觉得动起来的时候被脖子上的领带勒着很不舒服,杜雪怀一把扯掉了领带,朝陆秀所在的方向一丢,然后才接着继续他的战斗。
如果连这几个小混混都镇不住,杜雪怀还不如趁早别混了。不过转瞬的工夫,又有两人步了老大的后尘被撂倒在了地上。一时之间惨叫声此起彼伏。
研究证明,男人扯领带的动作对女人来说有着致命的吸引力,更别提眼前这样上一秒扯领带,下一秒强势横扫全场的画面了。接住杜雪怀丢来的领带,陆秀竟然忍不住呼吸一滞,心脏瞬间漏跳了半拍。
她还没来得及收回一脸花痴的表情,杜雪怀那边已经结束了战斗,跟第一次见面时一样,以绝对的身高优势挡住了她眼前的光线。
“很久没打架了,有点生疏了。”他一边说,一边拿回领带,旁若无人地重新打好。
眼睁睁看着他以熟练的动作将领带打好,陆秀再度被秒了一次。谁说只有扯领带的动作性感的,打好领带把领结推上去的动作一样也性感的一塌糊涂,更别提后面下巴微扬调整领带松紧的动作了。
虽然明知很不合时宜,陆秀的脑海中还是不由自主地冒出了制服诱惑这个词。
算起来,面前这家伙的确是后世黑社会穿西装打领带的始祖。因为他对西装的执着,不仅他自己,连身边的小弟也必须西装笔挺。在这个不少男人还穿着长袍的年代,他们这帮兄弟的确是走在了潮流的最尖端。无怪乎沪上不少无知少女都被他们迷得死去活来。
流氓其实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会做人又懂得包装,该狠的时候能狠,该装的时候能装,杜雪怀跟他的小弟们能够在沪上混得风生水起不是没道理的。
打好领带,杜雪怀又从刚刚杀人不眨眼的黑道高手变回了温文尔雅的有为青年。要不是那帮倒霉撞到了枪口上的小混混还躺在地上哀嚎,陆秀几乎要以为刚刚发生的一切不过是自己的幻觉了。
传说中为了保持形象,就算是夏天最热的时候,他也会把衬衫扣到最后一颗扣子,乖乖打上领带。这个时代又不像后世,到处都是空调。除了百乐门那样的特殊场合,很少有地方会装空调。这样的行为在陆秀看来,简直就是自虐,就跟某著名才女写诗前必焚香沐浴换上一袭白袍还矫情跟可笑。
“你不热吗?”糟了,不小心问出口了。
“心静自然凉。”答非所问啊,这等于是承认他自己在自虐了。
陆秀避开他的目光,一阵偷笑。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闷骚了吧。自律又自恋到无可救药,忽然间觉得面前的家伙没那么高高在上了。
杜雪怀又不是白痴,敏锐地感觉到自己好像被鄙视了,正想解释,忽然听到身后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大哥!”是张汉声。 ↑返回顶部↑
这就是他对西服如此执着的原因吗?陆秀忽然一阵心酸,这个时代好一点的羊毛呢西服,一两黄金才能做一两件,大部分裁缝铺的小伙计大概一辈子都没机会穿上自己亲手做的西服吧。
“站住!打劫!”陆秀正脑补着杜雪怀拿着针线的模样,巷子的转角处忽然蹿出来一伙小混混。
那帮家伙深色不善,看他们两人的目光仿佛在看两只到嘴的肥羊。跟水生大毛他们不同,这帮家伙应该都已经成年,看衣着打扮跟痞里痞气的模样,估计还是职业的。
为首的男人头上有个癞疤,叼着牙签,冷笑着打量了二人一眼:“把值钱的东西都留下!哥几个今天心情好,就不劫色了!”
虽然遭遇打劫,陆秀却一点都不害怕,她好不容易才忍住了想笑的冲动,偷偷打量杜雪怀脸上的表情。身为老大,却在自己的地盘上被几个小混混打劫,估计他也觉得面子上有些挂不住,冷着一张脸,脸色简直难看到了极点。
“滚!”就像一头被老鼠挑衅的狮子,他连多说一个字都懒的。
可惜,他那张跟书生一样的脸实在太缺乏威慑力了。那几个小混混根本就不买账,脸上的笑意反而更甚了,就仿佛正在捕猎的猫遇到了拼死反抗的老鼠。非但没有丝毫恐惧,反而兴致盎然。
“小子!看你细皮嫩肉的,哥几个原本不想为难你,既然你敬酒不吃吃罚酒,那哥几个就只好给你一点颜色看看了!”为首的那个癞疤男一口吐掉了嘴里的牙签,摩拳擦掌的就准备扑过来。
听到了老大的话,他那帮小弟也杀气腾腾地围了过来。那帮家伙的动作很慢,比起真正的攻击,反而更像是在宣示武力。估计他们是想欣赏猎物跪地求饶的美好画面,这样的招数在平时应该很管用。可惜今天,他们注定要失望了。
因为他们遇到的人是杜雪怀。
“替我拿好了。”杜雪怀忽然把肩膀上的外套往陆秀怀里一塞,二话不说便朝那帮家伙扑了过去。
果然不愧是纵横上海滩的牛人,杜雪怀的身手相当不错,不过一个罩面,便已将为首的癞疤男撂倒在了地上。
看到老大倒地,剩下的几个小混混顿时惊慌失措,还算他们有义气,并没有因此丧失斗志,纷纷挥着拳头扑上去准备替老大报仇。
大概是觉得动起来的时候被脖子上的领带勒着很不舒服,杜雪怀一把扯掉了领带,朝陆秀所在的方向一丢,然后才接着继续他的战斗。
如果连这几个小混混都镇不住,杜雪怀还不如趁早别混了。不过转瞬的工夫,又有两人步了老大的后尘被撂倒在了地上。一时之间惨叫声此起彼伏。
研究证明,男人扯领带的动作对女人来说有着致命的吸引力,更别提眼前这样上一秒扯领带,下一秒强势横扫全场的画面了。接住杜雪怀丢来的领带,陆秀竟然忍不住呼吸一滞,心脏瞬间漏跳了半拍。
她还没来得及收回一脸花痴的表情,杜雪怀那边已经结束了战斗,跟第一次见面时一样,以绝对的身高优势挡住了她眼前的光线。
“很久没打架了,有点生疏了。”他一边说,一边拿回领带,旁若无人地重新打好。
眼睁睁看着他以熟练的动作将领带打好,陆秀再度被秒了一次。谁说只有扯领带的动作性感的,打好领带把领结推上去的动作一样也性感的一塌糊涂,更别提后面下巴微扬调整领带松紧的动作了。
虽然明知很不合时宜,陆秀的脑海中还是不由自主地冒出了制服诱惑这个词。
算起来,面前这家伙的确是后世黑社会穿西装打领带的始祖。因为他对西装的执着,不仅他自己,连身边的小弟也必须西装笔挺。在这个不少男人还穿着长袍的年代,他们这帮兄弟的确是走在了潮流的最尖端。无怪乎沪上不少无知少女都被他们迷得死去活来。
流氓其实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会做人又懂得包装,该狠的时候能狠,该装的时候能装,杜雪怀跟他的小弟们能够在沪上混得风生水起不是没道理的。
打好领带,杜雪怀又从刚刚杀人不眨眼的黑道高手变回了温文尔雅的有为青年。要不是那帮倒霉撞到了枪口上的小混混还躺在地上哀嚎,陆秀几乎要以为刚刚发生的一切不过是自己的幻觉了。
传说中为了保持形象,就算是夏天最热的时候,他也会把衬衫扣到最后一颗扣子,乖乖打上领带。这个时代又不像后世,到处都是空调。除了百乐门那样的特殊场合,很少有地方会装空调。这样的行为在陆秀看来,简直就是自虐,就跟某著名才女写诗前必焚香沐浴换上一袭白袍还矫情跟可笑。
“你不热吗?”糟了,不小心问出口了。
“心静自然凉。”答非所问啊,这等于是承认他自己在自虐了。
陆秀避开他的目光,一阵偷笑。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闷骚了吧。自律又自恋到无可救药,忽然间觉得面前的家伙没那么高高在上了。
杜雪怀又不是白痴,敏锐地感觉到自己好像被鄙视了,正想解释,忽然听到身后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大哥!”是张汉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