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节(1 / 4)
“啊呜^^”小花一大口咬了下去,黄澄澄的红薯又香又甜的滋味在口腔中爆发开来,小花幸福的眯起了眼,好好吃哦,果然秋天就要吃烤红薯。
算了,以后小花多读点书也许就会变得举止高雅,谈吐有度了,而且就算改不掉这也算是个人特色不是?情人眼中出西施的李湛很快说服自已,见小花吃得香,也一口咬了下去。
香甜不说,这柔软绵密的口感……真的非常很好吃!看来小花爱吃的东西果然味道都不错,李湛享受般的眯起眼睛,看来他不用担心这红薯没人种了。
*********
“吃多了会胃涨。”李湛皱眉摸摸自已的胃说,“看来如果纯粹当主食还是不行的,至少得和米饭一起煮才行。”而且还得注意小花说的放屁的问题。
“没错,不过红薯好处很多哦。”小花想起上辈子听到的烤红薯老板拿着一个小录音机反复吹红薯的营养和功效,将这廉价的红薯吹成灵丹妙药,“红薯叶可以治疗便秘、防治夜盲症等保健功能。经常食用还能保持皮肤细腻、延缓衰老……”
李湛认真的听着,索性找到张墨,写下小花说的话,“红苕晒干称做薯粮,使人长寿少疾……“
看着满满一整页红薯的各种好处,李湛觉得单是可以让皮肤细腻、延缓衰老这一点,卖给世家贵族的红薯可以再提高点价格。
吃了好几个烤红薯之后,小花心满意足地拍拍肚子,“红薯已经出现了,土豆还远吗?”
“土豆?”
“跟红薯差不多的一种作物,很多外国人将它作为主食,产量也很高。”小花忽然眼前一亮,李湛既然有能耐找到红薯应该也找得到土豆吧,想到这里她热切的盯着李湛,“洋芋片和薯条超好吃的,很耐饿,也不会像红薯,吃多了胃还会涨气。”
肯德基的薯条她最爱吃了,每次经过肯德基脚就走不动了。可小时候她家太穷,对她而言,肯德基是另外一个世界,然后她生日的时候她爸爸特地带她去吃肯德基,她妈妈居然不说什么浪费钱什么的,后来她才知道她那傻爸爸特地将烟戒了,不是因为抽烟有害健康而是为了贪吃的胖女儿能吃得上肯德基。
“薯条真的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小花想着老爸老妈眼睛有些发热,“真的很想再吃一次。”
是的,如果可以,她真的很想像小时候那样,牵着爸爸的手推开肯德基那扇明亮的玻璃门。
“好了,我会给你找到这个叫土豆的东西,你爱吃多少薯条都可以,所以不要哭了。”李湛叹气,将小花拥到怀里,笨拙地轻拍着她的背柔声安慰她。
他是不知道她大脑中的上辈子是怎样,但应该是个幸福的孩子,但不管是夺舍还是转世,他都很庆幸他能遇上小花,一个带着怜爱的吻轻轻的落到小花发上,如果没有小花,他会怎么样呢?
眸子沉了下来,如果没有小花,找不到一个疏解压力的地方,找不到一个他能全心全意信任的人,他大概会在亡国灭种的压力半变态或完全变态吧。他原本觉得自已没办法成天呆在一个地方,总想在解决大庆亡国的危机之后去流浪远方,但不知道什么时候起,认识小花之后,去流浪的想法渐渐被变成了去找小花一起吃东西的念头取代了。
尽管还有想去看看这世界尽头的念头,但有了小花,李湛想得更多的却是怎样陪在她身边,一天天看着她由孩子变成少女,甚至有一天变成他孩子的母亲,他孙子的奶奶。
完全没考虑小花愿不愿意就自顾自的决定了小花的一生,甚至已经幻想两人白发苍苍情形的李湛将小花抱得更紧,“放心,我会给你找到薯条的,大庆没有,我们就到大庆以外的国家找,总有一天会找到的。”
“好,我等着薯条。”小花不好意思地看着李湛衣服上的鼻涕,这苍鹰绣在玄色的料子上尽管乍一看不起眼,但细看就发现这苍鹰绣得栩栩如生,眼睛神采奕奕,这衣服精美得像艺术品,价格肯定死贵死贵的,但现在完全被她的眼泪鼻涕毁了,小花干笑着拿自已廉价的尼姑袍袖子擦了擦。
“别擦了,我这衣服还等着做留念呢,花花千年难得哭一次,这是多好的纪念啊!”李湛笑了笑不以为意,她不哭就好,她一哭他就心都揪起来了,难受得很。
小花脸都红了,她又不是爱哭鬼,只不过哭的时候李湛刚好都在而已。
***********
吃完东西,李湛拿出画笔按小花描述画土豆。
“不对,土豆不是这样的,没那么圆,大多数是椭圆的。”小花抢过李湛手上的纸,当然毛笔就算了,她从火灶上拿出烧了一半的小木棍充当炭笔在纸上画了几个土豆。
“土豆是这样吗?真的记不得苗或叶子的模样?若是能画出苗和叶子可能更好找。”李湛皱着眉头看着画纸上面的土豆。
小花很惭愧,土豆她很熟,吃得多了,画得也多,蜡笔小新的头就是出了名的土豆头啊,她上辈子上课没事就经常画小新,但土豆的叶啊梗啊还真不知道,她去买土豆的时候,土豆就这样子好不好,都是菜贩子的错,要是菜贩卖菜的时候连苗带叶子一块卖她也许就知道是什么样的了。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1:
小花:都是菜贩子的错,要是菜贩卖菜的时候连苗带叶子一块卖我也许就知道是什么样的了。
菜贩子:我冤,连苗带叶子能卖得出去吗?我这不叫躺着都中枪,这叫穿越时空都中枪! ↑返回顶部↑
算了,以后小花多读点书也许就会变得举止高雅,谈吐有度了,而且就算改不掉这也算是个人特色不是?情人眼中出西施的李湛很快说服自已,见小花吃得香,也一口咬了下去。
香甜不说,这柔软绵密的口感……真的非常很好吃!看来小花爱吃的东西果然味道都不错,李湛享受般的眯起眼睛,看来他不用担心这红薯没人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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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多了会胃涨。”李湛皱眉摸摸自已的胃说,“看来如果纯粹当主食还是不行的,至少得和米饭一起煮才行。”而且还得注意小花说的放屁的问题。
“没错,不过红薯好处很多哦。”小花想起上辈子听到的烤红薯老板拿着一个小录音机反复吹红薯的营养和功效,将这廉价的红薯吹成灵丹妙药,“红薯叶可以治疗便秘、防治夜盲症等保健功能。经常食用还能保持皮肤细腻、延缓衰老……”
李湛认真的听着,索性找到张墨,写下小花说的话,“红苕晒干称做薯粮,使人长寿少疾……“
看着满满一整页红薯的各种好处,李湛觉得单是可以让皮肤细腻、延缓衰老这一点,卖给世家贵族的红薯可以再提高点价格。
吃了好几个烤红薯之后,小花心满意足地拍拍肚子,“红薯已经出现了,土豆还远吗?”
“土豆?”
“跟红薯差不多的一种作物,很多外国人将它作为主食,产量也很高。”小花忽然眼前一亮,李湛既然有能耐找到红薯应该也找得到土豆吧,想到这里她热切的盯着李湛,“洋芋片和薯条超好吃的,很耐饿,也不会像红薯,吃多了胃还会涨气。”
肯德基的薯条她最爱吃了,每次经过肯德基脚就走不动了。可小时候她家太穷,对她而言,肯德基是另外一个世界,然后她生日的时候她爸爸特地带她去吃肯德基,她妈妈居然不说什么浪费钱什么的,后来她才知道她那傻爸爸特地将烟戒了,不是因为抽烟有害健康而是为了贪吃的胖女儿能吃得上肯德基。
“薯条真的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小花想着老爸老妈眼睛有些发热,“真的很想再吃一次。”
是的,如果可以,她真的很想像小时候那样,牵着爸爸的手推开肯德基那扇明亮的玻璃门。
“好了,我会给你找到这个叫土豆的东西,你爱吃多少薯条都可以,所以不要哭了。”李湛叹气,将小花拥到怀里,笨拙地轻拍着她的背柔声安慰她。
他是不知道她大脑中的上辈子是怎样,但应该是个幸福的孩子,但不管是夺舍还是转世,他都很庆幸他能遇上小花,一个带着怜爱的吻轻轻的落到小花发上,如果没有小花,他会怎么样呢?
眸子沉了下来,如果没有小花,找不到一个疏解压力的地方,找不到一个他能全心全意信任的人,他大概会在亡国灭种的压力半变态或完全变态吧。他原本觉得自已没办法成天呆在一个地方,总想在解决大庆亡国的危机之后去流浪远方,但不知道什么时候起,认识小花之后,去流浪的想法渐渐被变成了去找小花一起吃东西的念头取代了。
尽管还有想去看看这世界尽头的念头,但有了小花,李湛想得更多的却是怎样陪在她身边,一天天看着她由孩子变成少女,甚至有一天变成他孩子的母亲,他孙子的奶奶。
完全没考虑小花愿不愿意就自顾自的决定了小花的一生,甚至已经幻想两人白发苍苍情形的李湛将小花抱得更紧,“放心,我会给你找到薯条的,大庆没有,我们就到大庆以外的国家找,总有一天会找到的。”
“好,我等着薯条。”小花不好意思地看着李湛衣服上的鼻涕,这苍鹰绣在玄色的料子上尽管乍一看不起眼,但细看就发现这苍鹰绣得栩栩如生,眼睛神采奕奕,这衣服精美得像艺术品,价格肯定死贵死贵的,但现在完全被她的眼泪鼻涕毁了,小花干笑着拿自已廉价的尼姑袍袖子擦了擦。
“别擦了,我这衣服还等着做留念呢,花花千年难得哭一次,这是多好的纪念啊!”李湛笑了笑不以为意,她不哭就好,她一哭他就心都揪起来了,难受得很。
小花脸都红了,她又不是爱哭鬼,只不过哭的时候李湛刚好都在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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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东西,李湛拿出画笔按小花描述画土豆。
“不对,土豆不是这样的,没那么圆,大多数是椭圆的。”小花抢过李湛手上的纸,当然毛笔就算了,她从火灶上拿出烧了一半的小木棍充当炭笔在纸上画了几个土豆。
“土豆是这样吗?真的记不得苗或叶子的模样?若是能画出苗和叶子可能更好找。”李湛皱着眉头看着画纸上面的土豆。
小花很惭愧,土豆她很熟,吃得多了,画得也多,蜡笔小新的头就是出了名的土豆头啊,她上辈子上课没事就经常画小新,但土豆的叶啊梗啊还真不知道,她去买土豆的时候,土豆就这样子好不好,都是菜贩子的错,要是菜贩卖菜的时候连苗带叶子一块卖她也许就知道是什么样的了。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1:
小花:都是菜贩子的错,要是菜贩卖菜的时候连苗带叶子一块卖我也许就知道是什么样的了。
菜贩子:我冤,连苗带叶子能卖得出去吗?我这不叫躺着都中枪,这叫穿越时空都中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