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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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经常在饿的肚子告诉他,人会学会适应环境,他自觉得适应得很好,你看,他下山之后总找不到客户,没有要杀的人就意味着饿肚子,但他聪明地跑去杀猪了,这不,自那之后他可从来没饿过,猪肉卖出去后会变成银子,银子可以买米,卖不出去可以自已吃肉,屠夫真是个好职业!
  之前的十六年都是长在深山老林中的东方并不知道这世道,杀手这职业绝对比屠夫高大上的,一个顶尖的杀手混到只能去杀猪那简直是一种耻辱!可东方从来没感受过这是耻辱,因为总是脸红心跳的跑来他这边买肉的三姑六婆,大妈大姑娘们总让他觉得卖猪肉这行业比当杀手好多了,他非常肯定他杀人的时候三姑六婆,大妈大姑娘们只会尖叫着晕倒,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一个个用痴迷的目光看着他。
  当然东方并不是色狼,他也并不是很享受被女人围着的感觉,相比起男人雄性本能的虚荣心,他想得更多的是女人等同于顾客,这些顾客都是让他有银子花,不会饿肚子的衣食父母,一个人真对父母产生邪念,那不就跟畜生一样吗?
  周围的女人们,老的少的,已婚的未婚的看见东方都忍不住跟在他身后过来买肉了。虽说这小哥从来不爱笑,总是冷淡着一张秀美的脸,但她们都知道这小哥是外冷内热的,没看见他总是热心地帮人抓小偷啊!
  东方总赢自上次抓小偷拿到一笔赏钱之后,就多了一个爱好,去市场抓小偷,这才叫没本生意啊!失主的十分之一的报酬和官府的夸奖及少量奖赏让东方觉得这也是生财之道!东方深觉得自已没跑去当杀手是正确的,这年代风调雨顺,吏治还算清明,有血仇的都跑官府找青天大老爷了,找杀手还得花钱,当然是不用花钱的官府更划算了。当然东方觉得以自已的身手,真想在杀手这条路上一路走到黑,还是有生意的,但总是一个人独来独往又是第一次下山的他实在不知道这杀手总部在哪里,怎么加入。
  刚去市场转了一圈,抓了一个小偷,这次的报酬特别丰富,心满意足的东方回到肉铺时,卖肉的屠大叔傻了,因为东方屁股后面跟着一群人。这场景真是太少见了,好像就上沈探花脑子发神经的跑来买菜才有这样的现景吧。
  不过当时小沈探花可是抱头鼠串地跑走了,但东方可不一样,尽管他那张跟冻石并不多的脸永远都学不会怎么笑,但心情好不好还是看得出来的,比方说现在这家伙的脸色居然是柔和的,大叔看着后面跟着的一串娘子军,十分了然。
  老板着脸活像人家欠了他几百两银子的东方脸色这么温和只有在两种情况下,一是看到食物二是看到能买食物的银子。不过原本一张没表情的脸就秀气得不行,现在脸色柔和看起来更秀丽了,屠大叔他发誓他看到了几个年轻姑娘眼里冒出的粉红爱心。跟在后面的大妈大婶阿姨小姑娘们七嘴八舌的讨论着刚刚东方的神勇并一边向屠大叔打听东方的事情一边开口说要买肉。
  做得好啊!小子,美男计有效果啊!
  买猪肉的屠大叔满面笑容,现在虽说是正午了,但天上挂着的太阳并不是太热,今年的夏天没往年那般热,但怕热的他衣物穿得极少,壮硕身体上肌肉累累,上半身光着只系了件围裙让人觉得仿佛回到了春天!他面容老实皮肤黝黑高大强壮,动作麻利无比将肉切的切砍的砍,用干荷叶包好送到客人手里。原本来看美少年的大妈大婶阿姨们果断倒戈,纷纷将眼睛集中在那健壮的八块肌上。小女生喜欢奶油小生像他们这样的成熟妹子自然还是壮男好,嗯,越壮越好,这才叫男人!众多大妈大婶们阿姨们依依不舍地最后看了屠大叔比女人还发达的胸肌一眼提着肉走了。
  肉提前卖光了,大叔十分高兴拿着剩下的两只猪头将铺子一关到后院去煮猪头肉吃。
  “明日再煮。”东方拦住他说,“今天发了笔财,下酒馆去。”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师傅:我让你去当杀手,你居然跑去卖肉?!
  东方:这街道上卖各种东西的都有,就没一家铺子挂个“杀手总部”的牌子,明明杀手也是一个行业!
  师傅:哪家杀手总部会傻乎乎地挂牌?!官府绝对会取缔的!
  东方:一定是当杀手的都不缴税才被官府取缔的。
  ☆、第134章
  “果然好用!不过这墨水太大了点,最好再重新弄一下。”小花满意地说,这钢笔当然不能和上辈子相比,但好在这是个用毛笔的时代,书写的特点就是字体大,而这钢笔虽说出墨大,但相对于毛笔而言写出来的字已经是相当小的了。
  “我一定会重新研究的。”老师傅精神振奋,他也看得出来,这新的书写用具的特点,一想到可以青史留名,他就兴奋不已。
  “那就麻烦师傅了。”小花满意地出去了。
  “小姐真厉害!”橘子双眼都是小星星,这可算是书写用具的改革了。
  “其实没什么……”小花有些不好意思,赶紧转换话题,“对了,还有墨水也研究一下,墨水最好的没有一点杂质的,现在用的墨可不行……”
  要买的东西终于买好了,一行人也觉得肚子饿了,决定去吃东西去。
  橘子对吃的东西倒不是那么执着,但小花和铁牛要吃的东西就一个要求:要很多很多的肉!
  三人跑到最近一个有名的小酒楼去吃饭,这个郭家酒楼不大,但在京城算小有名气了,因为这是一家专门做蹄髈的老店,消费的对象主要是一般中下等人家,做的东西非常实在。小花老早就听铁牛说过这家店了,今天还是第一次来。
  小花等小二送菜上来时也只有一句话,这真是太实在了!这里的蹄髈分小盘大盘特大盘,小花点了份特大盘的蹄髈。一个巨大的盘子,大块大块的蹄髈在酱汁中显得油光发亮,香味迷人,一块就有一个碗口那么大。
  “这蹄髈也未免太大块了,吃起来会很没形象的。”橘子抱怨说,这蹄髈虽然卖相不错,但切的这么大块,真是一点都不精致,怪不得这郭家酒楼有名也只是在老百姓间,权贵之家做菜讲究精致好看,这么大的蹄髈吃起来肯定不雅。
  不过小姐和铁牛明显很喜欢,两人都是喜吃肉的而且都是饭桶,一人一大块开啃,小花见橘子不动手便给她挟了一块放入她面前的碗里,橘子只好小心地挟起来吃,周围点了蹄髈的人能吃得好看的极少,不少人衣服上都沾上的油渍,橘子还看见有人不顾形象的直接拿在手上啃。
  “吃吧,这红烧蹄髈可是这家店的招牌菜。”小花笑眯眯地对橘子说,“反正这也没认识的人,谁管你吃饭发不发出声音啊,吃东西本是一件快乐的事,偏有人弄出一堆有的没的规矩来,那究竟是吃东西还是吃规矩啊。”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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