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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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崇意见母亲和嫂子有争议,说道,“姐姐不是少回来么?让杏儿姑娘住那好了。”
  在外头打水的谢崇华听见,也说道,“我去信一封给大姐,她不会介怀的。”
  齐妙低眉细想,说道,“姐姐的房间宽敞明亮些,不如三弟你和姐姐换,然后你现在住的房间给杏儿。”
  说来说去,也唯有这个法子最好。一家人便动手搬东西,房里东西都不多,一个晚上就收拾好了。
  第二日杏儿住了进来,还为没有睡柴房,专门腾出一个房间惊喜。齐家的下人房确实很好,不过是*个丫鬟一起住,平时离开房子,还得把贵重的东西揣在身上,别提有多麻烦。如今是不用了,而且不用和其他下人一起做活,也不用受嬷嬷的气,可不知道有多高兴。
  下人的活她早就做习惯了,将家里里外都打扫得干干净净,令沈秀十分满意。
  这日见儿媳不在一旁,偷偷拉了儿子说道,“那杏儿不是卖身给齐家了吗?你岳父这么疼你,要不把杏儿也收了吧。”
  谢崇华身子一僵,尴尬道,“娘,这种话你可不能让妙妙听见,也不能让杏儿知道,这件事也不要再提了。妙妙才进门三个月,你就提纳妾的事……而且儿子也没这打算,如今没,以后也没。”
  沈秀“啧”了一声,满是责怪:“怎能这样说,你有出息了,得多要孩子。娘要抱十个孙子,难道你舍得让她生十个?而且那小身板,能生这么多吗?”
  谢崇华笑着安抚,“娘就不要操心以后的事了,总而言之,这事不要提了。儿子就要考试了,会分心的。”
  说到考试沈秀就不再说了,怎么说也是儿子的前途重要。谢崇华见说服了母亲就退身出去,刚好见着杏儿要进厨房,也不知她听见没,略有迟疑多看她几眼,见她没有吱声,心想是没听见,就放心进屋了。
  方才的话杏儿哪里会没听见,心下一想这家老太太对自己甚为满意,但可惜姑爷太没出息,小姐傻了要和他受苦,她可不傻。还想将她揽了去做妾,想得美。
  元宵过后谢崇意才去仁心堂当学徒,村里人瞧见他仍在家中,便问他,“怎么还不去念书,往年这时候不都赶着走了吗?”
  谢崇意答道,“不去书院念了,费钱。”
  村人笑道,“你嫂子不是挺有钱的吗,让你嫂子给钱啊。”
  谢崇意终究是少年,冷漠的神情略藏不住,“嫂子的钱是嫂子的,我怎么能打我嫂子钱财的主意。”
  “那你不念书了做什么去?”
  “去做学徒。”见村人脸上满是微妙神色,他又缓声道,“去仁心堂做学徒。”
  话落,村人便诧异羡慕起来。那仁心堂对学徒可不是一般的好,齐老爷宅心仁厚,待人和善。每月还会给不少的钱给徒弟们,多少人挤破脑子想进去。
  果真亲戚就是不同的。
  因他的去处好,村里也没人再嚼舌根,只是觉得谢家男娃的命实在太好。如今三弟是跟了齐老爷,日后肯定有出息。这样一来,上门来说亲的人竟也多了。
  沈秀不予搭理。
  一来她儿子还小,二来指不定以后能娶更好的姑娘,现在来说媒的,她才瞧不上。
  谢崇意也没有娶媳的心,偶尔会有*,但一想到当初在书院所受的侮辱,便觉女色会误人,会毁了他上进的心,也就强忍了那欲念。到了仁心堂,该学的学,该做的做,书也没落下,因勤奋聪明,齐老爷对他大加赞许。
  弟弟的事尘埃落定,谢崇华也收了心思刻苦念书。齐妙因有杏儿在旁,什么活儿都不用做,也就如当初约定那般,每日陪在他身边研磨,看他读书。
  唯有沈秀仍是早出晚归去做农活,半分田地都不扔。
  一晃二月,春意铺满天地。气温微凉,已可将棉袄换下,穿夹着薄棉絮的长袖衫,哪怕是春雨不停,也不会呵气还见雾气。齐妙素来怕冷,屋里还生着炭盆,手里也不离暖炉。坐在一旁绣香囊,时而看砚台下面的小火炉的火可还亮着,免得墨汁凝固。
  谢崇华看了半日书,眼睛略有疲倦,才合眼揉揉。刚停下看书的动作,就有一只手递了东西过来,笑盈盈道,“我绣的香囊好不好看?”
  亮面锦缎上绣着两只戏水鸳鸯,从碧绿荷塘中穿行相依,精致精巧。他目有惊奇,“好看,手真巧。”
  齐妙得意道,“我娘也说我手巧得很,改天我再绣个大的做枕套。”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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