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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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嫦娥只觉心有大石压来,在陆正禹面前忍着没落的泪,在女儿这瞬间崩落。懂事得不像个孩子,她宁可她不要太聪明,太聪明了,年纪小小就懂这么,却要比别人忧思更多,心里也更苦些的。
  手上的书抓得有些褶皱,常青没发现,“你要是……你要是觉得带上我不好,我在这也没事,舅舅很疼我,小玉会陪我,我也喜欢小玉。”
  “娘怎么会不要你。”谢嫦娥拿帕拭泪,“那叔叔会疼你,会比在以前的家里,好上千倍。”
  常青低低应声。
  等母亲离开时,她才发现书封被自己抓得要撕开了。
  没有安心感,一点也没有。
  在舅舅家多好,为什么非要再去新的地方。连爹爹都不疼她了,素未谋面的叔叔会疼自己?她不奢求,也不相信。
  书被撕得太厉害,没法恢复原样了。她将书拿去还给舅舅时,说道,“撕坏了,以后不会了。”
  谢崇华弯身问道,“是不是不小心撕的?”
  常青想了想,“好像不是。”
  “你弄坏了书,本是要罚的,但你主动认错,舅舅不罚你,再有下次,就要打手板了。”
  “嗯。”常青见他去放书,站在他背后说道,“娘说她要嫁人了。”
  谢崇华顿了顿,转身看她,她又问道,“那人舅舅见过吗,是好人吗?会对娘好吗?”
  这还是他有这外甥女以来,第一次听她说这么长的句子,平日能闷出一个“嗯”来就难得了,可见她心里很在乎这事。他温声道,“那叔叔是舅舅的好友,一定会对你娘和青青非常非常好的,甚至会比舅舅对你更好。”
  听见这话,常青才应了一声。
  这就好,这就足够了。
  知州大人家办喜事,本来只是附近的人家知道,还有冀州官员收到了消息。但开始筹办婚事的时候,整个冀州都震了一震。
  只因排场太大,那新郎官在冀州购了一座大宅,将那红妆一路铺到谢家。沿途街道的树上满挂红绸,上百间铺子收了钱,将门面抹上朱漆。红得像是满城飘红,比过年还喜庆。更还因要在冀州最大的酒楼摆十天流水宴,派十万米粮,修葺河堤,大行善事而闻名。
  本来百姓以为这知州本性暴丨露变法敛财,谁想有人打听出新郎官来,竟是那鹤州首富,也是一国首富,娶的还是知州大人刚被休回家,还带着个女儿的姐姐,一时各种说法横空出世,街头小巷传遍了这奇事。
  就连千里迢迢,路过冀州要去鹤州的常宋也听见了。
  如果现在谢嫦娥从他身边走过,也肯定不会认得这蓬头垢面,像叫花子的人就是她的前夫。
  常宋当初将卖了妻女的两万两携带在身,没有回家,直接买了马赶赴鹤州。路上露了财,被黑店劫了去。而左腿落下残疾,如今已成瘸子。好不容易到了冀州,听说明天有个富商娶媳妇,便准备去吃上个十天流水宴,还有赏钱给呢。
  他抠了抠耳朵,在墙角下翻了个身,旁边的乞丐们还在说着富商娶妻的事。他听着听着,听见提及“知州”两个字,才睁开眼。只是他们又没再继续提了,反而说起新郎官,说他如何如何有钱。听得他嗤笑,“再有钱又怎么样,还不是个没带眼的,娶了个二手货。”
  那乞丐也说道,“可不是,虽然是知州大人的亲姐姐,可是命真好。二婚头啊,还带着个孩子,却嫁得那么好。那徐少爷还是头婚呢,也不嫌弃人家什么。不说这排场,还准备了八抬大轿,我都看见了,镶着金子呢。那红绸,从徐家大门一直铺到谢家大门,啧,我活了四十年,还是头一回见。”
  常宋睡意顿时全散,坐起身捉了他的衣襟问道,“你说谁要嫁?谁要娶?”
  见他凶悍,乞丐也不是吃素的,拍开他的手,“知州大人的亲姐姐要嫁,那徐正,徐少爷要娶他。你冲我凶做什么,嫉妒啊?那就去揍徐正,抢他的钱啊。”
  常宋惊愕得说不出话来,连回击乞丐的事都忘了。
  徐正要娶谢嫦娥?
  这是怎么一回事?
  徐……他突然觉得心头像有千斤大石猛力重撞,撞得他两眼冒了金星。有些想不通的事,忽然就想通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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