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结章(3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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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柯煜沉默,捏了捏她的手,“还有个东西,你还没告诉我。”
  “什么东西?”
  他带她上了二楼自己的房间,从抽屉里翻出了一个笔记本。
  柯煜说,“昨晚上从京市带回来的,一直都忘了给你看。”
  厚厚的笔记本翻开,上面是一张张拼贴画。
  “我寄给你的胶片,时间只截取到了高考结束的那一刻。”
  但是在两个人相遇之前,柯煜在国外游离奔走的那段时间,他一直没停止过每日记录。
  去美国去挪威回京市,日期序列下的一些风景、路标、人像都被他洗出来,剪下来,做成了奇心巧思的拼贴画。
  林喜朝一页页翻着,后摇乐队的海报上张贴着卑尔根的天鹅和日落;南加州的晨曦像融了一半的黄金,明暗光线的交界处,柯煜正踩着冲浪板被海水扑打;京市livehouse的店址、10秒黑场的彩排间隙、拼接上了他从程叩泊饭店外,拍到的林喜朝饥肠辘辘的沮丧身影。
  那天是胶片时间的终点,却也是他们再次相逢的起点。
  林喜朝扼住呼吸,僵硬地蜷起手指问他,“你现在怎么不拍了?”
  柯煜轻轻摇头,“遇到你之后就不用拍了,接下来我所见证的高光时刻,一定会有你的参与。所以,也就没必要再单独记录了。”
  林喜朝手指有些微抖,她抿唇静默,翻开笔记本的下一页,无法克制地睁大眼眸。
  目之所及是一张皱巴巴四分五裂的毛皲稿纸,被干化的胶带纸艰难地稳固拼接,上面的字迹已经脆裂晕开,模糊成不可辨析的墨团。
  这是,两年前被她撕碎的告白。
  看到的这一刻,她整个人像是被架在炉火中炭烤,劈里啪啦地裂出一些烧焦的晦涩情绪。
  她不可置信地问,“你居然……一直留着?”
  “当然了。”
  柯煜懒洋洋地注视她,好像这只是一件不值一提的小事。
  他露出有点小得意的表情,“我喜欢的姑娘第一次给我写情书,在这种年代,不得作为家书留给我后辈看看?”
  这话听在林喜朝耳朵里,就像是一种戏谑。
  她被他说得很不好意思。
  这封“情书”到底是怎么递出去的,递出去又发生了什么,她现在都还清楚地记在心里。
  “所以你当时是想说些什么?”
  柯煜支着下巴,歪头问她,“能想起来吗?”
  “好想听。”
  “抓心挠肝困扰我两年多了”
  “听到了,我也觉得这会儿就是我最好的时候了。”
  柯煜瞧着林喜朝一脸茫然,微提高声量问,“真想不起来了?”
  他轻敲纸面,给她支招儿,“你现编一个也成啊。”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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