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节(2 / 4)
沈云荞这才释然一笑,“明白了。”
最先进入风溪的,是俞仲尧、章洛扬、高进和她四个人。他们面临着一些选择:或是做风溪忽然冒出来的大富之家,或是做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小商贾,或是做平民百姓。
沈云荞对做平头百姓兴趣最浓,那天绕着手臂对其余三个人说道:“只有做最不起眼的百姓,才能以最快的时间了解一个地方。”
章洛扬立时道:“那我跟你一起。”语毕看了俞仲尧一眼,补充道,“我一定要和云荞一起的。”
高进老实不客气地打击她们:“了解这个地方,不劳你们费心。首要目的是找人,其次才是如何消磨余下的光阴。”他看向沈云荞,“等该找到的人找到了,你可以易容成任何一种人,就算你想沿街乞讨,也不会有人阻拦。”
沈云荞抓了抓额头,章洛扬挠了挠脸。
俞仲尧这才道:“三进的宅子,住得下。”
沈云荞瞥了一眼高进,一脸不得不认命的表情。唉,就要跟这厮假扮夫妻了,而且人家还有着冠冕堂皇的理由——这叫个什么事儿?末了,她忽然想到了一件事,问俞仲尧:“三爷,洛扬的容貌,要不要我帮她改一下?”
“不用。明日再说。”
“……?”这位爷的心思,谁能猜得出?
“走。”俞仲尧对其余三人偏一偏头,率先前行。
沈云荞吸了吸鼻子。她一直以为要掩人耳目,结果却是完全可以大爷一般进入风溪。
那一刻,她以是大周人为荣,因为大周有俞仲尧——不论到了什么鬼地方,人家照样儿不改本色。
☆、第50章
有人沉默地走在前面带路,自外围走向风溪居民集中之处,步调并不快,四个人得以打量沿途所见一切。
正是秋末冬初时节,路上不乏苍松翠柏,花树的娇艳之色点缀期间,点点飞花在萧瑟秋风中辗转,落于湖面、河水、溪流间,花树宛若临水照花的美人,平添几分哀婉。
蜿蜒曲折的路上,不乏凉亭、茶寮,相对于如今大周的建筑来说,古意盎然。
走了一个时辰左右,到了风溪最繁华的所在,街头行人络绎不绝,街道曲折,这大抵是因为无人细致规划布局的关系。房屋与所见过的凉亭茶寮相同,样式古老——这样的屋舍,他们只在古画中见过。
“我怎么感觉像是回到了几百年前似的?”沈云荞与章洛扬嘀咕。
章洛扬就笑,“我也是这感觉。”
“但愿饭菜别跟屋舍一样。”沈云荞关心的永远都是最现实的问题,说着话,开始打量视野中居民的穿戴。还好。
男子穿宽大或修身的袍子、短褐、道袍、深衣等等常见的衣物——反正千百年来男子的衣物也就这几种,估摸着到何处都一样。
女子的衣物则是以穿曲裾深衣为主,倒是也有上衫下裙这么穿的,就所见的这些人来讲,是极少数——沈云荞看了好一阵子,只发现两个女子这样穿戴。
章洛扬也在留心打量着行人,发现人们的衣物以单色、素净为主,很少有人在衣服上绣花草或是吉祥寓意的纹样。
不过这些也无所谓,过来又不是为了吃喝穿戴。
再细看衣物的料子,锦、绸、缎、纱、粗布都有。
他们四个都是一身粗布深衣,这一点来讲,并不显眼。但是,还是引起了不少行人、商贩的瞩目。
沈云荞和章洛扬都发现了这一点,看看走在前面的两个男人,不由相视一笑。
都是样貌出众的男子,又是位极人臣之辈,便是一袭粗布玄色衣,那份气度、雍容亦是无从遮掩,走到何处都是鹤立鸡群。
他们大抵是经历了太多次这种情形,被人盯着看惯了,完全不以为意。 ↑返回顶部↑
最先进入风溪的,是俞仲尧、章洛扬、高进和她四个人。他们面临着一些选择:或是做风溪忽然冒出来的大富之家,或是做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小商贾,或是做平民百姓。
沈云荞对做平头百姓兴趣最浓,那天绕着手臂对其余三个人说道:“只有做最不起眼的百姓,才能以最快的时间了解一个地方。”
章洛扬立时道:“那我跟你一起。”语毕看了俞仲尧一眼,补充道,“我一定要和云荞一起的。”
高进老实不客气地打击她们:“了解这个地方,不劳你们费心。首要目的是找人,其次才是如何消磨余下的光阴。”他看向沈云荞,“等该找到的人找到了,你可以易容成任何一种人,就算你想沿街乞讨,也不会有人阻拦。”
沈云荞抓了抓额头,章洛扬挠了挠脸。
俞仲尧这才道:“三进的宅子,住得下。”
沈云荞瞥了一眼高进,一脸不得不认命的表情。唉,就要跟这厮假扮夫妻了,而且人家还有着冠冕堂皇的理由——这叫个什么事儿?末了,她忽然想到了一件事,问俞仲尧:“三爷,洛扬的容貌,要不要我帮她改一下?”
“不用。明日再说。”
“……?”这位爷的心思,谁能猜得出?
“走。”俞仲尧对其余三人偏一偏头,率先前行。
沈云荞吸了吸鼻子。她一直以为要掩人耳目,结果却是完全可以大爷一般进入风溪。
那一刻,她以是大周人为荣,因为大周有俞仲尧——不论到了什么鬼地方,人家照样儿不改本色。
☆、第50章
有人沉默地走在前面带路,自外围走向风溪居民集中之处,步调并不快,四个人得以打量沿途所见一切。
正是秋末冬初时节,路上不乏苍松翠柏,花树的娇艳之色点缀期间,点点飞花在萧瑟秋风中辗转,落于湖面、河水、溪流间,花树宛若临水照花的美人,平添几分哀婉。
蜿蜒曲折的路上,不乏凉亭、茶寮,相对于如今大周的建筑来说,古意盎然。
走了一个时辰左右,到了风溪最繁华的所在,街头行人络绎不绝,街道曲折,这大抵是因为无人细致规划布局的关系。房屋与所见过的凉亭茶寮相同,样式古老——这样的屋舍,他们只在古画中见过。
“我怎么感觉像是回到了几百年前似的?”沈云荞与章洛扬嘀咕。
章洛扬就笑,“我也是这感觉。”
“但愿饭菜别跟屋舍一样。”沈云荞关心的永远都是最现实的问题,说着话,开始打量视野中居民的穿戴。还好。
男子穿宽大或修身的袍子、短褐、道袍、深衣等等常见的衣物——反正千百年来男子的衣物也就这几种,估摸着到何处都一样。
女子的衣物则是以穿曲裾深衣为主,倒是也有上衫下裙这么穿的,就所见的这些人来讲,是极少数——沈云荞看了好一阵子,只发现两个女子这样穿戴。
章洛扬也在留心打量着行人,发现人们的衣物以单色、素净为主,很少有人在衣服上绣花草或是吉祥寓意的纹样。
不过这些也无所谓,过来又不是为了吃喝穿戴。
再细看衣物的料子,锦、绸、缎、纱、粗布都有。
他们四个都是一身粗布深衣,这一点来讲,并不显眼。但是,还是引起了不少行人、商贩的瞩目。
沈云荞和章洛扬都发现了这一点,看看走在前面的两个男人,不由相视一笑。
都是样貌出众的男子,又是位极人臣之辈,便是一袭粗布玄色衣,那份气度、雍容亦是无从遮掩,走到何处都是鹤立鸡群。
他们大抵是经历了太多次这种情形,被人盯着看惯了,完全不以为意。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