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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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尼尔斯转头看了一眼樊希,她陷入昏迷中,如果今天他脱不了身,那么等待她的也是死路一条。他一咬牙,一脚踩住刹车,轮胎摩擦地面,发出尖锐的啸声,扬起一片尘土。见他停了下来,后面的车开始射击,只听砰的一声,子弹射在吉普车后备箱上。所幸,坚硬的钢铁挡住了这一轮的袭击。尼尔斯拉下樊希的身体,让她的头靠在自己的腿上,以防万一。
  他将思想高度集中在一点,大脑就像计算机程序,方阵数据在脑中闪现。一分钟后,他计算出两车的相遇时间、距离、平均车速、加速时间、加速速度、摩擦阻力以及风力阻力,以此确定自己的战斗计划。尼尔斯紧紧地盯在自己的手表上,对他来说,分秒必争。
  当分针指在15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地踩下油门,一手把着方向盘,另一手撑着副驾驶的座位,斜转身体,将车向后倒去。和计算的时间丝毫不差,他的车与两边的吉普车闪电般的相交而过,因为车速实在太快,司机还没反应过来,尼尔斯已一闪而过。生死悬一线。
  刻不容缓,尼尔斯踩住刹车,飞快地掉头,向另一个方向驰骋而去。
  他的计算精准无误,等两辆吉普车掉头,军车只剩下了一个黑点。
  尼尔斯看了一眼后视镜,后面没车追上,他松了口气。除了刚才实施的a计划外,他还有一个b计划,只不过b计划需要利用到他们尚未清理的地雷区,远比a计划更危险。但今天是他幸运日,被他的虎口脱险了。
  与总部取得联系后,他方向盘一拐,驶上另一条小道。这条路有一片荒漠沼泽,蜿蜒扭曲,好像一条迷宫。如果对这里环境不熟悉的话,十分危险,因此很少有车会冒险行径,就连恐怖分子也不会选择这里伏击。但同时,这也是一种安全保障,尼尔斯之所以选择这条路,是因为他用卫星定位的时候,曾经查过这条路线,虽然只看一眼,却被他全盘记在了脑子中。
  ***
  樊希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梦见自己年少时的不幸。
  一直压抑着,强迫自己去忘记,她也确实做到了。只不过,身体上的虚弱,削减了她的意志,让一些埋得很深的东西,再次浮现了出来。
  所幸,昏迷没有持续很久,她很快苏醒了过来。
  睁开眼睛,一眼瞧见的,竟然是尼尔斯。
  “我在做梦?”
  他摇了摇头,长话短说,“你对蜜蜂的毒针过敏,不过,现在没事了。”
  这么一说,记忆回笼,“你送我回医院的。”
  他点头,眼中藏着一丝憔悴,看上去像是经历了一场生死格斗似的。
  樊希突然伸手,遮住他的眼睛,说,“不许你看。”
  他的脸向后仰了仰,道,“干什么?”
  她带着一丝赌气地道,“不想让你看到我的丑态。”
  虽然吊了针,敷了药,但半边脸还是红肿不堪,顶着一个圆球似的,确实挺滑稽。
  对她的反应,尼尔斯好气好笑,“命都没了,你还要容貌干什么?”
  樊希敛了笑容,一本正经地道,“毁了容,对我来说,比死还可怕。”
  尼尔斯盯着她看了一会儿,发现她所在说这话时,并没有开玩笑的样子,便问,“你这么在乎外貌,是因为你是明星?”
  她沉默。
  她没回答,他也没追问。
  其实她会这么说,也可以理解,明星靠脸吃饭,当然格外爱惜。
  两人沉默了一会儿,尼尔斯突然问,“你很思念你的家人吗?”
  樊希一怔,“为什么这么问?”
  “因为昏迷的时候,你一直在喊妈妈。”
  “……”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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