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5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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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在有人反对。
  反对的人叫李斯。反对的理由及其得失,则成为后世争论不休的大问题,我们将在后面讨论。重要的是,李斯的反对成功,因为秦始皇投了他赞成票。
  这是关键的一票。
  从此,封建的命被革掉了。以后的历代王朝,虽然也封王封侯,却是“封而不建”,王侯变成了荣誉称号。新的王侯们对自己的封邑和封国没有治权,更没有主权,甚至连产权都没有。中国社会,再也回不到封建时代。
  回不到封建社会和封建时代,究竟是好是坏,是福是祸,也许要到本中华史的第三十六卷才能回答。现在的问题是,不要封建,要什么?
  郡县。
  在否决了王绾等人封建诸侯的建议后,始皇分天下为三十六郡,郡下设县。郡的长官为郡守,县的长官为县令,都有副职和属员。这,就是郡县制。
  郡县和封建,又有什么不同?
  秦的郡县制和周的封建制有一个共同特点:都是三级。周,是天下、国、家;秦,是天下、郡、县。实际上秦的郡和县,就是由周的国和家演变而来的,甚至是灭国为郡,灭家为县。然而郡县与国家,却有天壤之别。
  周的国和家,是封建的结果。天子封建诸侯,是为国;诸侯封建大夫,是为家。家是大夫的,国是诸侯的。诸侯和大夫,是国和家的主人。他们不但有产权,而且有治权,因此是君主——诸侯是国君,大夫是家君。
  郡守和县令,则不是主,而是仆。春秋战国,他们是国君之仆;秦汉以后,他们是皇帝之仆。郡和县,都不是他们家的,而是国君或皇帝的。他们之于郡县,当然没有产权,甚至没有治权,只有代理权。换句话说,他们是由国君或皇帝任命和派遣,代表元首管理郡县的。
  因此,郡守和县令没有爵位,只有职位。他们的职位也不像诸侯和大夫的爵位那样可以世袭,反倒可以罢免和调动。也就是说,诸侯和大夫是国和家的当家人,郡守和县令则只是君权的代理人。
  这,就叫“官员代理”。
  官员代理,是因为“中央集权”。官在四方,权在中央。集权,就不能再封建,因为封建是分权制。因此,一旦全国为郡县,邦国就必然变成帝国。至于那元首是叫国王还是皇帝,其实并不要紧。只不过碰巧的是,嬴政的称皇帝和定郡县,竟刚好是同时进行的。
  秦,理所当然地成为帝国。
  变成了帝国的秦,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踌躇满志的秦始皇,便开始了他的统一大业。
  一统天下
  统一是在始皇称帝之后开始的。
  这话奇怪。此前,他不是已经把韩、赵、魏、楚、燕、齐跟秦并在了一起?这难道不是“统一中国”?
  当然不是。
  什么是“统一”?统一是相对分裂而言的。比如晋变成了赵、魏、韩,就是分裂。如果重新变成晋,则是统一。东汉以后的西晋,也是。因为之前的东汉,是一个整体。变成魏、蜀、吴三国,是分裂。西晋,当然是统一。
  秦做的事情则不同。因为此前的周并不是统一国家(周帝国),而是国家联盟(周天下)。邦联各国,西周时期有独立治权,春秋时期有半独立主权,战国时期有完全独立主权。他们本来就是独立的,怎么能说是分裂?
  没有分裂,就不存在统一。
  比如美国。最早构成美利坚合众国的十三个states(现译为州,其实应译为邦),当初就是独立的。他们在1776年宣布由colonies(殖民地)变成states时,便都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以及民选的“主权、自由和独立”的政府,state之间也完全平等。请问,这能叫“分裂状态”吗?
  所以,他们最后成为一个国家,便只能叫“联合”,不能叫“统一”。他们的国名united states,也被准确地翻译为“合众国”,即“合众邦而为国”。19
  因此,没人会说“华盛顿统一了美国”。
  同样,也不能说“秦始皇统一了中国”。
  那该怎么说?
  兼并。
  秦兼天下,秦并天下,秦灭六国,都对。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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