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6节(1 / 4)
四帝八狱,六大金刚,名头骇人!
人,这一辈子终究要做几件轰轰烈烈的大事,才能在人生的舞台上留下或光辉、或荣耀、或臭名、或卑劣的浓墨重彩,才能形成足够的威慑力和份量。
否则,怎么会有很多愤世嫉俗的年轻男女如此喝道:不求流芳百世,但求遗臭万年。
从艺术的角度上来说,秦桧夫妇就是成功的,他们是人性丑恶的里程碑,是现代利益熏心的人不可超越和凌驾的丰碑。在这一点上,秦桧同志是伟大的,秦桧同学是牛叉的。
步枫,一个一辈子都做不了秦桧,也做不了岳飞的男人,充其量也就只是一个烽火戏诸侯只为博红颜一笑的周幽王。精忠报国,属于忠性耿直豪爽的夏千军;天后宁采薇,一个永远做不了代父从军花木兰,也做不了为夫哭倒长城孟姜女的女人,顶多也就是一个祸国殃民类似妲己的妖姬。
而就是这三个年轻人,却是搅动燕京风云的罪魁祸首。
天后,以战养战,以杀止杀,杀得多少燕京贵族连大气都不敢出?所到之处皆是草木皆兵风声鹤唳,她的名头,早已不用宣扬,深入人心,无可撼动。
步枫和夏千军目前为止,未必做过如此轰轰烈烈的事情,但是阿剑罗、阿刀罗、耶湮王这三大世界级高手的陨落,却是给无数野心勃勃的野心家敲响了警钟,要想取此二人的命,无异于火中取栗,虎口夺食,并不是什么人都能够做得到。
荣华富贵?也要首先掂量掂量自己的份量,具备还是不具备这种资格。
阴谋?阳谋?
这一场生死博弈,依旧持续。
第592章 燕郊白河畔(1更)
燕郊镇,地处冀省、燕京边界的一个三角地带。燕郊因春秋战国时期地处燕国城郊而得名,踞今已有三千多年的历史,有“天子脚下,御驾行宫”之美誉。生态怡人,地貌平坦,水文良好,气候宜人,风景秀丽。一夜暴雨停歇,二人中途在山野盲区休整,于第二天下午,黄昏将近,余晖洒落白河畔之时方才抵达此地。此次和孙长弓考验交易,中途不得求助于任何一方势力为代价,故而要想顺利从苏杭中转,横跨数个省份进入川蜀省地界,直逼蜀南市外郊数百里之外的西南剑豹大队基地,就必须适应强度野外生存能力。
作为野外生存的技巧之一,补充充沛的食物这是必须的工作。连夜暴雨冲刷山路,二人所经过山路痕迹几乎完全抹去,即便燕京势力手眼滔天,也不可能在如此短暂的时间追击来,选择在这个距离燕京最近的地区进行短时间的停滞和补给,显然是极为明智的选择。
某高速公路之下,衔接进入城镇的主干通道上,两道全服武装的身影极速纵掠,速度快捷,纪律严明,人影一前一后都是默不作声,随时保持着高强度的作战状态。周身的泥泞血迹早已被雨水冲刷掉,湿润的作战服也直接穿干,性命才是头等大事,哪还顾得养尊处优,生一堆火将衣衫烤干。
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处,一辆警灯绚烂的警察停靠在路边,车上坐着数名警察。毕竟,华夏发生多起抢劫收费站的事情,为了维护治安稳定,很多时候交警或是当地警方都会驻守,震慑犯罪分子。
“队长,过来了两个人。”蓦地,一个警察惊呼出声。
“不就是过来了两个人么,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那队长翻着白眼说道,路就在脚下,即便是政府警察,也没有不让市民通过的道理嘛。
“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说,从高速路上过来了两个全副武装的人。我的个乖乖,这简直…简直就是战争状态下的全副装备啊。”人影不断靠近,视线也愈发清晰,那警察震骇出声。
“什么?从高速路过来的,不想活了?”那队长顿然弹身而起,目光顺着那名警察的视线看去,果真如此,当即大骇道:“这两个人使用的武器装备,好像并不常见啊。小刘,你不是说你号称军事迷么,这两人的装备都是些什么配置啊?”
那名叫做小刘的警察,定睛一看,旋即乍舌道:“妈呀!巴雷特m82a1狙击步枪?这可是号称狙击枪之王的恐怖存在啊,全副配备,至少也得百万。另外那人手中所持的是ak-47自动步枪。他们配备的都应该是伯莱塔92f型手枪,至于配备的军刀…队长,那玩意儿造型太诡异并不常见,我也说不上来。但是我可以断定,这些指不定都是真家伙。”
“真家伙?要是这二人乱来,那还得了?”队长扬声大喝:“全部手枪上膛,做好战斗准备,同时通知局里。虽然这两人穿着燕京军区作战服,谁知道是真的还是假的冒牌货,以防万一。”
“是。”
随着那名队长一声令下,这数名警察也是快速动作起来,警笛长鸣,间隔两百多米远的距离便是用扬声器喊话:“对面两位,你们是什么人?”
步枫和夏千军对视一眼,一路走来这种事情也不是第一次遇见,相继一笑,步枫道:“军人,隶属燕京军区某作战部队。但此次任务乃是绝密文件,地方政府没有知晓的权力,请理解。”
那队长扬声说:“军区和地方互不干涉,我等自然可以理解。但是,燕郊是我们辖区管理范围,请两位军官配合一下。为了以防万一,我们需要确认身份,请将所有武装力量放在原处,退后一百米。”
“大舅子,怎么说?”步枫侧头,看向夏千军。
毕竟,他就是一个扯着虎皮扛大旗的伪军官,要说这军龄也就可怜兮兮的几个月,比起夏千军这铁打的正牌军人来说,他实在太了解其脾性,互相体谅意见也不是什么难为的事情。
一家人,难为什么?
夏千军环视了一下周遭环境,说道:“想来那些家伙也没有这么快追击上来,虽然说我们在逃命,但毕竟是私底下的行为,应该遵守的法律法规还是必须履行,若是破坏当地稳定,这是罪不容诛的罪责。作为一名军人,我做不出来这样的事情。按照人家的要求办吧。” ↑返回顶部↑
人,这一辈子终究要做几件轰轰烈烈的大事,才能在人生的舞台上留下或光辉、或荣耀、或臭名、或卑劣的浓墨重彩,才能形成足够的威慑力和份量。
否则,怎么会有很多愤世嫉俗的年轻男女如此喝道:不求流芳百世,但求遗臭万年。
从艺术的角度上来说,秦桧夫妇就是成功的,他们是人性丑恶的里程碑,是现代利益熏心的人不可超越和凌驾的丰碑。在这一点上,秦桧同志是伟大的,秦桧同学是牛叉的。
步枫,一个一辈子都做不了秦桧,也做不了岳飞的男人,充其量也就只是一个烽火戏诸侯只为博红颜一笑的周幽王。精忠报国,属于忠性耿直豪爽的夏千军;天后宁采薇,一个永远做不了代父从军花木兰,也做不了为夫哭倒长城孟姜女的女人,顶多也就是一个祸国殃民类似妲己的妖姬。
而就是这三个年轻人,却是搅动燕京风云的罪魁祸首。
天后,以战养战,以杀止杀,杀得多少燕京贵族连大气都不敢出?所到之处皆是草木皆兵风声鹤唳,她的名头,早已不用宣扬,深入人心,无可撼动。
步枫和夏千军目前为止,未必做过如此轰轰烈烈的事情,但是阿剑罗、阿刀罗、耶湮王这三大世界级高手的陨落,却是给无数野心勃勃的野心家敲响了警钟,要想取此二人的命,无异于火中取栗,虎口夺食,并不是什么人都能够做得到。
荣华富贵?也要首先掂量掂量自己的份量,具备还是不具备这种资格。
阴谋?阳谋?
这一场生死博弈,依旧持续。
第592章 燕郊白河畔(1更)
燕郊镇,地处冀省、燕京边界的一个三角地带。燕郊因春秋战国时期地处燕国城郊而得名,踞今已有三千多年的历史,有“天子脚下,御驾行宫”之美誉。生态怡人,地貌平坦,水文良好,气候宜人,风景秀丽。一夜暴雨停歇,二人中途在山野盲区休整,于第二天下午,黄昏将近,余晖洒落白河畔之时方才抵达此地。此次和孙长弓考验交易,中途不得求助于任何一方势力为代价,故而要想顺利从苏杭中转,横跨数个省份进入川蜀省地界,直逼蜀南市外郊数百里之外的西南剑豹大队基地,就必须适应强度野外生存能力。
作为野外生存的技巧之一,补充充沛的食物这是必须的工作。连夜暴雨冲刷山路,二人所经过山路痕迹几乎完全抹去,即便燕京势力手眼滔天,也不可能在如此短暂的时间追击来,选择在这个距离燕京最近的地区进行短时间的停滞和补给,显然是极为明智的选择。
某高速公路之下,衔接进入城镇的主干通道上,两道全服武装的身影极速纵掠,速度快捷,纪律严明,人影一前一后都是默不作声,随时保持着高强度的作战状态。周身的泥泞血迹早已被雨水冲刷掉,湿润的作战服也直接穿干,性命才是头等大事,哪还顾得养尊处优,生一堆火将衣衫烤干。
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处,一辆警灯绚烂的警察停靠在路边,车上坐着数名警察。毕竟,华夏发生多起抢劫收费站的事情,为了维护治安稳定,很多时候交警或是当地警方都会驻守,震慑犯罪分子。
“队长,过来了两个人。”蓦地,一个警察惊呼出声。
“不就是过来了两个人么,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那队长翻着白眼说道,路就在脚下,即便是政府警察,也没有不让市民通过的道理嘛。
“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说,从高速路上过来了两个全副武装的人。我的个乖乖,这简直…简直就是战争状态下的全副装备啊。”人影不断靠近,视线也愈发清晰,那警察震骇出声。
“什么?从高速路过来的,不想活了?”那队长顿然弹身而起,目光顺着那名警察的视线看去,果真如此,当即大骇道:“这两个人使用的武器装备,好像并不常见啊。小刘,你不是说你号称军事迷么,这两人的装备都是些什么配置啊?”
那名叫做小刘的警察,定睛一看,旋即乍舌道:“妈呀!巴雷特m82a1狙击步枪?这可是号称狙击枪之王的恐怖存在啊,全副配备,至少也得百万。另外那人手中所持的是ak-47自动步枪。他们配备的都应该是伯莱塔92f型手枪,至于配备的军刀…队长,那玩意儿造型太诡异并不常见,我也说不上来。但是我可以断定,这些指不定都是真家伙。”
“真家伙?要是这二人乱来,那还得了?”队长扬声大喝:“全部手枪上膛,做好战斗准备,同时通知局里。虽然这两人穿着燕京军区作战服,谁知道是真的还是假的冒牌货,以防万一。”
“是。”
随着那名队长一声令下,这数名警察也是快速动作起来,警笛长鸣,间隔两百多米远的距离便是用扬声器喊话:“对面两位,你们是什么人?”
步枫和夏千军对视一眼,一路走来这种事情也不是第一次遇见,相继一笑,步枫道:“军人,隶属燕京军区某作战部队。但此次任务乃是绝密文件,地方政府没有知晓的权力,请理解。”
那队长扬声说:“军区和地方互不干涉,我等自然可以理解。但是,燕郊是我们辖区管理范围,请两位军官配合一下。为了以防万一,我们需要确认身份,请将所有武装力量放在原处,退后一百米。”
“大舅子,怎么说?”步枫侧头,看向夏千军。
毕竟,他就是一个扯着虎皮扛大旗的伪军官,要说这军龄也就可怜兮兮的几个月,比起夏千军这铁打的正牌军人来说,他实在太了解其脾性,互相体谅意见也不是什么难为的事情。
一家人,难为什么?
夏千军环视了一下周遭环境,说道:“想来那些家伙也没有这么快追击上来,虽然说我们在逃命,但毕竟是私底下的行为,应该遵守的法律法规还是必须履行,若是破坏当地稳定,这是罪不容诛的罪责。作为一名军人,我做不出来这样的事情。按照人家的要求办吧。”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