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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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凌云的心中漾起了一圈圈欢喜的涟漪。他经历过八百多年沧桑,看惯了生离死别,心如古井难起微澜,感情起伏很小,能让他动了喜欢之心的,最近两百年也就小狐狸了。对于徒弟耿清远,他最初只是惜才加寂寞,才将他收在身边教导,那深厚的父子师徒之情是一百年时间里逐渐培养起来的。
  收功之后,他缓缓睁开眼。小狐狸见他凝视自己立刻把视线快速挪开,假装看别处。
  那吃惊之后迅速转眼躲闪的动作简直是欲盖弥彰。
  夏凌云莞尔,捉住它的左爪子把玩,道:“左手。”说完,他放下它的左爪子抓住它的右爪子,“右手。”
  “左手。右手。”他反复抓它的左右爪子。
  小狐狸雪华顿时一头黑线:你在教小宝宝认识左右手还是在玩我的爪子?虽然我穿越以前的记忆逐渐模糊了,但我还没有智力退化到变成真正的小狐狸。
  “右手。”夏凌云一本正经地说地说道,将手伸在小狐狸的面前。
  雪华抬头看看,见他双眼隐隐透着期待,只好将自己的右爪子轻轻搭在他的手掌上。
  放下雪华的右爪子,夏凌云又道:“右手。”
  他想玩她就陪他玩好了。
  雪华便再次将自己的右爪放在他掌心。
  “左手。”左爪子。
  “右手。”右爪子。
  几次后夏凌云确定小狐狸完全分得清左右。
  “你比清儿小时候聪明多了。”他回忆道,“他刚到我身边的时候有一岁半了,我教他认识左右,他花了很久才明白。”
  他还从来没有抚养过那么小的孩子,一时间把抚养小孩当做了头等大事在做,他从中发现了抚养小孩艰辛外的乐趣,可惜等清儿长到八岁很懂事后,他为了为人师表便不再和他做游戏了。
  “养很小的孩子很辛苦,我暂时不打算再收徒弟了,不过你是特别的,我会将你当徒弟一样培养。”他还没有说的下一句说,把你当宠物一样逗弄。
  “哇唔~~”雪华很开心地叫了起来,两只爪子都搭在他温软而有力的手掌上。
  “可爱的小家伙。”夏凌云怜惜地说道,抚摸着它雪白蓬松的皮毛。这个小家伙比起他那四岁还要自己帮着擦洗屁股的清儿聪明多了,非常会打理自己,他从来不需要为它丰厚、会长虱子、容易变脏的雪白皮毛担忧过。
  雪华依恋地趴在他怀里,舒服地享受着被顺毛的幸福感,喉间发出撒娇的咕噜声。
  夜空的弯月沉了下去,东边的天际露出了一抹鱼肚白,树林远处传来了雄鸡的打鸣声。
  “雪华,天已经蒙蒙亮了,我们出发。等我们到了天柱山,天灵门的弟子大多应该集中在练武场上学习武技,我让那些弟子把灵宠都叫出来你认识认识。”夏凌云道,抱着小狐狸起身,将坐在身下的蒲团收进乾坤手镯中,拍拍身上可能沾的树枝草屑,悠然地飞上天空。
  雪华很开心地趴在他个臂弯上朝朝地面望。她对灵宠没啥兴趣,但对天灵门有兴趣,因为男神是天灵门的长老。
  ○○○
  辽阔的平原上河流纵横,一座座大型的人类城市分布其中。为了不引起普通人的惊诧,夏凌云飞得很高,雪华超好的视力看着地面也觉得地面的人比蚂蚁还要小,围棋子大小的村庄和火柴盒大小城市分布在田野之间,河流如同溪水,在田野中蜿蜒流淌。渐渐的,一座不规则的庞大山群逐渐出现在视线中。这山群南边平缓东边陡峭,偏东部有一座宛如埃菲尔铁塔般的耸立天地的高峰。
  “雪华,那就是天柱山,从地面上看宛如一根通天的柱子。天灵门在天柱山偏南一点的女神湖边,那里水灵气充盈,是修炼水灵力的洞天福地。天柱山西北谷地有温泉,下面有火山,一些火灵根修士会跑到那里修炼。天柱山的天柱峰半山腰处风非常大,某些拥有变异风灵根的修士会跑去修炼风灵力。”
  夏凌云介绍道,只要树木旺盛水源充足,任何地方都能产生天地灵气,适合修士修炼。
  “哇呜呜……”雪华眼望着天柱山天柱峰的方向,惊讶得叫了起来。
  “咦,你好像很吃惊。”夏凌云轻笑道,“我有的是时间,我以后带你逛遍整个天柱山。”由于他利用高空的湿冷水汽在自己身上支起了水灵盾,所以他怀中的雪华一点也感觉不到高空凌厉的寒风。
  雪华惊讶的是,天柱山天柱峰最顶端长长的一段看去就像细而笔直的铅笔。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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