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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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别站在那里。”毛毛把菜篮子提高,说:“钥匙在我裤子里,你帮我拿一下。”
  离烟看向他那条惹眼的大花红短裤,怎么都下不了手
  小狗仰着头看自己的主人和这个女孩,不知道他们在磨蹭什么。离烟嘟囔:“我帮你提篮子。”
  毛毛却不要她碰,把篮子往地上一放,自己拿钥匙开门。离烟琢磨不透他什么意思,站在门口不敢进去。
  毛毛头也不回:“进来啊,又不会吃了你。”
  这个雨天,想不起从前的离烟走进了毛毛的小饭馆。她的身上湿乎乎的,比街上的流浪猫更狼狈。
  “饿吗?”毛毛点了一根烟,把菜篮子扔进厨房。
  离烟点点头。
  “想吃点什么?”
  如果三千港的老饕们听见这个问题,绝对会以为天要塌下来了!
  毛爷爷什么时候在意过别人的喜好?冒记的规矩是——想点菜?门都没有,爷爷做什么你就得吃什么!
  什么小孩子不爱吃茄子啦,不爱吃姜葱蒜啦,不爱香菜啦,不爱……三千港妈妈们的杀手锏就是带自家崽子排队吃冒记!
  毛爷爷看心情上菜,在后厨随时注意前方动向,哪个小屁孩敢闹他就把人领出去,告诉他:“你爸爸妈妈还在里面吃饭呢,既然你不爱吃那就这里站着吧!”
  当然,目前这种情况还没出现过,因为从来没有一个孩子敢在冒记挑食耍脾气。三千港的孩子们最崇拜的就是冒记的毛毛哥,对,他们不喊毛爷爷,他们觉得毛爷爷是个大哥哥!
  虽然毛毛哥好凶好可怕,但他们还是依然决定,长大后要变成毛毛哥那样的大人!
  当年道上混的谁能想到,一身土匪气质的毛爷爷做菜居然是把好手?并且是个调**教熊孩子的高手?只要有父母带孩子来吃饭,他们桌上的茄子煲里姜葱蒜绝对俱全,上桌前更是特地撒满香菜沫沫,满满一盆全是孩子们在家不爱吃的东西。
  可就是奇了怪了,在冒记里,孩子们就是喜欢吃,就是吃得香,油乎乎的小嘴巴闹着:“妈妈,还要!”
  谁说妈妈做的饭最香?
  在三千港,毛爷爷是王道。
  ***
  离烟想了想,说不出要吃什么。
  她对吃一直没什么要求,这么多年,她的全部时间都放在了学业上,吃饭只是维持生命的一件小事而已。
  “坐一下。”毛毛把桌上的板凳搬下来让离烟坐,自己去了厨房。
  冒记头一次这样早就生火开灶,这里的厨房很传统,需要手动点火,离烟伸长脖子好奇地看这个红头发的男人手拿打火机凑近灶台,火点遇上煤气,噗一下着了。
  毛爷爷今天发挥失常,怎么就爱耍帅慢悠悠收手呢?现在一鼻子焦味,手上的毛都被烧光了。
  他侧过脸,对离烟说;“你等一下,很快能吃。”
  离烟就乖乖坐在那里,静静打量这个饭馆。在外面看的不是很清楚,其实这里比她预计得要小很多,店里只摆了六张木桌,那个巨大的鱼缸占用了不少地方。一尾金龙悠哉悠哉地游动着,似乎对外面新来的姑娘不感兴趣。
  大雨不断拍打路上的青石板,一股寒气袭来,店里很安静,只有厨房里颠锅的声响。很快,香味就溢满四周,离烟闭上眼嗅了嗅,肚子更饿了。
  木耳丝、笋丝、胡萝卜丝炝锅炒香,加热水煮沸,另一边用面米分搅一碗略稠的面糊糊,水开后用小勺将面糊糊一点一点的倒进水里,搅拌均匀,出锅前撒胡椒和香油,成了!
  这个东西他曾经做过很多次,没想到还能有今天。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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