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节(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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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匹战马身量极高,马首颀长,毛色油光发亮,从外观上看去,确实是显得雄骏非常,据说当年很是有几个行家相过,被鉴定为“汗血宝马”的后裔,祖裔大食,也就是说是具有阿拉伯马血统,品质是很不错的,但站在军人的角度来看,林风的这匹战马却算不上好战马,这里的主要原因是饲放不当。作为大清皇帝的坐骑,这匹马一岁多一点就被煽了,然后放在御马厩精心照料,平日里吃的是精选的料草和黄豆,餐餐还有鸡蛋搅拌,从来没有野饲过,每天除了早晚有太监牵着遛上两三里之外,几乎很少有什么运动,所以落到后来,这匹战马既不能冲刺,也没有什么长力,除了样子好看之外,几乎再也没有什么其他的优点。
  林风之所以选它当坐骑,是因为自己骑术不精,乌云盖雪虽然不是好马,但性情温驯,行走平缓,骑在背上非常舒适,而且更重要的是,作为大军的最高统帅,他也没必要去冲锋陷阵,在一般情况下,林风骑着战马在战场上出现,唯一的目的只是让士兵们看见他,从而象战旗一样振奋士气,象乌云盖雪这样漂亮而醒目的战马,自然满足了所有的要求。
  因为是在己方大营的关系,林风现在的警卫并不算很严密,此刻他骑着乌云盖雪,后边汪士荣和幕天颜落后了半个马位,在两侧紧紧跟随,李二苟领着三名武功高强的侍卫远远吊在后面——这是林风本人的要求,现在的大同本身就是一个大军营,数万精锐大军卫护四方,侍从也没必要象平常一样吊靴鬼一样贴在身边。
  大同城内驻扎了大量骑兵,此外还有不少用作运输的骡马,故而城内的街道显得非常肮脏,街头巷尾处处可见一团一团的马粪,三、四月的天气,已经有些炎热,细小的苍蝇嗡嗡的轰来轰去,并不因为林风是最高统帅而迁就他。顺着大街一路前行,道旁两侧巡逻的士兵一列一列的交替错身,近卫军士兵穿着漂亮的大红军服,个个神色严肃,托枪齐肩刺刀雪亮,整整齐齐的踏步而过,骑兵们却显得稍稍散漫些,林风亲眼看见,不少巡逻的近卫军骑兵皮带松散,军刀歪斜,马铃铛叮叮咚咚一路招摇,错身而过后隐隐还闻到一丝酒腥。不过林风此刻并没有穿着他那套醒目的军服,所以也并不打算当街纠察风纪,实际上他也明白,眼下的这支近卫军骑兵部队组建不久,而且里面的大部分士兵都是来自辽东地区的少数民族部落,跟他们讨论仪容仪表军容风纪恐怕非常困难,至少现在还不是时候。
  好不容易出得城来,空气为之一新,远处隐隐传来枪炮隆隆,那是火器部队在进行射击训练——根据林风亲自拟定的汉军操典,火枪部队和炮兵每月至少要进行两次实弹射击训练,其中每一名火枪兵每月至少要打靶十发,眼下大战在即,实弹射击训练自然也就更加频繁。这种训练模式给汉军的后勤工作带来了很大压力,受这个时代技术条件的限制,一把燧发枪平均最多只能射击五、六百次,之后多半报废返修,而实弹训练得越频繁,军费自然也就消耗得越多。
  城外的泥土官道被大车压出了两条深深的凹印,路上熙熙攘攘拥挤非常,林风非常自觉的让在道外,纵马在草地上缓行,远远眺望,一条长长的人龙自天边蜿蜒而来,无数衣衫破烂的民夫呼喝着号子,或者吆喝着牲口,把军需物资运进城市。
  “什么人!!……出来!!”身后的一名侍卫突然纵马上前,把林风挡在身后,同时擎枪在手,瞄着前方的一处草丛,大声喝道,“再不出来,一枪打死你!……”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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