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第三百八十七章 是他(1 / 3)
“易总你怀疑我是肖伯纳派来的奸细。”王宇一脸震惊的看着完全对他不信任的易水寒和白居陌。
把手搭在王宇肩上的白居陌,薄唇轻启,“不管是谁碰到这种事都会有所警惕,等孟驹回来了,就放你出来,这段时间就委屈你了。”
王宇理解他们的想法,点头他愿意配合他们。
“好了,我送你出去。”
话音一落,王宇低着头跟随着白居陌一起离开保安室,此时,一个电话铃声响了起来,王宇的神情大变。
转身,瞄到保安放在桌子上的钢笔,握着钢笔,趁所有人不注意的情况下把钢笔插入了离他最近的白居陌身体里面,血侵湿了白居陌的白色衬衣,握着笔,白居陌一脚把王宇踢倒在地。
保安也快速的上前制服了突然性情大变的王宇。
待王宇清醒过来的时候,他看到自己满手是血,抬起双眸看着腹部插了一支钢笔的白居陌。
是,是他做的吗?
王宇不敢相信,自己动手杀害了白居陌。
“我不应该回来的,我就知道肖伯纳不会那么容易放我回来。”低着头,王宇十分忏悔自己不该回来,不该要求见易水寒和白居陌。
待在白居陌身边的易水寒,上前蹲下身一把抓住了王宇的领口。
“说,肖伯纳放你回来到底想做什么。”
“我不知道。”王宇摇着头,告诉易水寒,“在他放我回来之前,他要我告诉你们,别白费力气了,你们是找不到他的。”
“寒。”
受伤的白居陌吃力地迈着步伐,提醒易水寒,“王宇可能被催眠了。”
催眠!王宇立刻猛点头,告诉易水寒他是被肖伯纳催眠了,上次抓孟驹也是在催眠的状况下做出来的事。
突然,他想起一件事。
“易晟,易晟现在成为了肖伯纳的傀儡。”王宇离开之前就听肖伯纳与孟驹的谈话。
这下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易晟为何会被催眠。
追问之前,易水寒先把白居陌送到医院进行救治,随后单独与王宇坐在房间里,细细询问了关于孟驹被关的地方。
王宇只告诉他,自从被关起来之后就没离开那个屋子。
想从王宇这里打听到肖伯纳的栖身之地,恐怕是没戏了。来到ms集团的监控室,查出了把王宇丢出来的面包车。
很快,就有了这个面包车的线索。
“易总,这辆面包车是一辆失窃的车,失主都已经报警两个月了。”
原本有一丝线索又全部都断了,看样子肖伯纳早已经做好了完全的措施,左手抱着右手臂,右手指掐了掐鼻梁。
头疼,肖伯纳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聪明了。
“什么!你又擅自做主把王宇放走,你知不知道这样做的后果。”书房内,白先生十分生气地吼着。
肖伯纳继续这样擅自做主,早晚会破坏他的计划。
“放心,我早就已经安排好,送王宇出去的车是一辆盗窃的车,不管易水寒怎么查都查不到我这里。” ↑返回顶部↑
把手搭在王宇肩上的白居陌,薄唇轻启,“不管是谁碰到这种事都会有所警惕,等孟驹回来了,就放你出来,这段时间就委屈你了。”
王宇理解他们的想法,点头他愿意配合他们。
“好了,我送你出去。”
话音一落,王宇低着头跟随着白居陌一起离开保安室,此时,一个电话铃声响了起来,王宇的神情大变。
转身,瞄到保安放在桌子上的钢笔,握着钢笔,趁所有人不注意的情况下把钢笔插入了离他最近的白居陌身体里面,血侵湿了白居陌的白色衬衣,握着笔,白居陌一脚把王宇踢倒在地。
保安也快速的上前制服了突然性情大变的王宇。
待王宇清醒过来的时候,他看到自己满手是血,抬起双眸看着腹部插了一支钢笔的白居陌。
是,是他做的吗?
王宇不敢相信,自己动手杀害了白居陌。
“我不应该回来的,我就知道肖伯纳不会那么容易放我回来。”低着头,王宇十分忏悔自己不该回来,不该要求见易水寒和白居陌。
待在白居陌身边的易水寒,上前蹲下身一把抓住了王宇的领口。
“说,肖伯纳放你回来到底想做什么。”
“我不知道。”王宇摇着头,告诉易水寒,“在他放我回来之前,他要我告诉你们,别白费力气了,你们是找不到他的。”
“寒。”
受伤的白居陌吃力地迈着步伐,提醒易水寒,“王宇可能被催眠了。”
催眠!王宇立刻猛点头,告诉易水寒他是被肖伯纳催眠了,上次抓孟驹也是在催眠的状况下做出来的事。
突然,他想起一件事。
“易晟,易晟现在成为了肖伯纳的傀儡。”王宇离开之前就听肖伯纳与孟驹的谈话。
这下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易晟为何会被催眠。
追问之前,易水寒先把白居陌送到医院进行救治,随后单独与王宇坐在房间里,细细询问了关于孟驹被关的地方。
王宇只告诉他,自从被关起来之后就没离开那个屋子。
想从王宇这里打听到肖伯纳的栖身之地,恐怕是没戏了。来到ms集团的监控室,查出了把王宇丢出来的面包车。
很快,就有了这个面包车的线索。
“易总,这辆面包车是一辆失窃的车,失主都已经报警两个月了。”
原本有一丝线索又全部都断了,看样子肖伯纳早已经做好了完全的措施,左手抱着右手臂,右手指掐了掐鼻梁。
头疼,肖伯纳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聪明了。
“什么!你又擅自做主把王宇放走,你知不知道这样做的后果。”书房内,白先生十分生气地吼着。
肖伯纳继续这样擅自做主,早晚会破坏他的计划。
“放心,我早就已经安排好,送王宇出去的车是一辆盗窃的车,不管易水寒怎么查都查不到我这里。”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