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中都外的虐杀(1 / 2)
来至中都城外,忽见城外很多大金国的武士正在恭候他和林朝英的到来,见到洛天只是一个三岁小孩,心中愤愤不平,这样的人也能杀人?
抱着怀疑的心态打量着洛天和林朝英,不过林朝英和洛天的马并没有停下来,林朝英忽然飘身而起,剑光闪闪,洛天则骑在汗血宝马上面,脸上露出了狰狞的笑容。
笑容中充满了轻视和鄙夷,林朝英闯入人群,寒光闪耀,头颅一颗颗的飞起。血腥的情境出现围观人的眼中,惊骇无比。林朝英一袭白衣,彷如天上下凡的仙女,不占一丝尘世的俗气,而手中所持之剑,就像阎王殿中的判官,立判生死。
人的生死就在她的一剑之间,而洛天杀人的速度并不比林朝英慢,两人都不言语,而是见到汉奸和金人就杀,就好像这些人都不值得两人说话,飘然而淡定。
洛天骑着汗血宝马,马好像充满了灵性,知道主人的心思,人马合一。洛天此时就是战场上的孤胆英雄,彷如一座巨大的山岳,令人不可轻视,出手更是狠辣无情。
手不停地从马鞍上的布袋中拿出一把把豆子,漫天花雨的飞了出去。如果经历现代战争的人,见识过重机枪的话,就会用枪林弹雨来形容现在的场景。
城外这些杂碎,还不值得洛天动用领域,更不值得他动用麒麟火来烧。这些人大多都是在后天一流二流徘徊,真正的高手扔在中都军营内,等待洛天光临。城外的人不过是作为炮灰来使,消耗洛天和林朝英的功力废渣罢了。
杀人的速度太快,快到很多汉奸和金国武士想要逃走都没有机会。有的金人武士被洛天像收割机般收割稻麦的速度吓着了,想要退走,却死得比未逃的人还快。
城外的天空,忽然间充满了恐惧和压抑,仿若生在地狱之中,令人说不出的阴森和静寂。洛天和林朝英都没有说话,默默的杀人,这样沉寂的状态最令人惊惧。
就连观看的武林豪客也不由打起了寒颤,那些曾袭杀过金人的豪客,见识了洛天和林朝英杀人的速度后,心中那点骄傲具都消失不见了。
心中大呼过瘾,这才是杀人,这才是杀人的最高境界。未曾料想到一个人的力量竟然可以做到这般恐怖的杀人速度,就是两军对垒互相厮杀,也没有洛天这般杀人快速。他所杀的人,从来就没有活的希望,具是眉心出现一个窟窿,一个人一粒豆子,太划算了。
感受主人杀人的快活,竟然发出了欢快的嘶鸣,哪里人群密集就朝那里奔袭。肆无忌惮,横行无忌。硕大的血红大旗就像一张充满了血的云层,漂浮在洛天的头顶,他到哪儿,旗帜就飘到哪儿。洛天快,旗帜也快。诡异的一幕看得众人胆颤心惊,惊骇不已。
就是那些刺头,看到洛天和林朝英两人构建出来的绝杀阵,喉咙好像干涸了,心在不停的跳动着。有的是激动,有的是惊吓过度。虽然洛天不是杀他们,但他们的后背就是凉飕飕的,汗毛倒立。
大约过了一盏茶的功夫,洛天和林朝英已杀了三分之二,余下的人具都被林朝英和洛天堵在了中间。瞧着惊恐的众人,洛天露出了轻蔑的笑容,蔑视道:“不作死就不会死,你们把汉人当猪狗,老子也把你们当猪狗,不是不报而是时候不到。”
很大一部人都跪了下来,实在是被洛天血腥的杀戮吓得直打哆嗦,两腿间更是屎尿味,洛天无视这些人的怯弱,冷冷的哼了一声,手忽然撒出,一把把的豆子再次飞了出去。快,以肉眼难及的速度飞离。
无声无息的屠杀着,人渐渐的少了,无论场中的人如何反抗,具都徒劳。当力量强大到一定的程度后,已然发生了质变,不可抗拒的洪流,彷如卑微的生命在急速的流逝。
城门已紧紧的关上,城垛上的金兵更是露出了惶恐的目光,就像瘟疫般在众人心中蔓延。心中出现了魔鬼这个词,还不到一顿饭功夫,城外已经没有人气了,死人般沉寂。
直至林朝英把最后一人杀了后,腾空而起,遂又落到了汗血宝马上面,剑已入鞘,抱着洛天,美目朝着城墙上望去,似乎在为城门关闭而忧虑。
城外观看的人,他们的心又悬了起来,不知道洛天会以何种方式入城。倘使从城垛上掠过,城墙上的弓箭兵可不是吃素的,定然反击,得不偿失。期待的眼神俱都汇集到洛天身上,想看洛天会以何种神奇的方式杀进城内。
但从方才杀人的速度来看,洛天才是最恐怖的那一个。也许只有他才能做到,洛天没有急着进城,而是朝着林朝英笑了笑,道:“刚刚是热身,今天看来就要把活儿干完。嘿嘿,关起城门有用么?等喝点酒,杀人喝酒才能领略到笑谈渴饮匈奴血的韵味。”
说着,拿出了一个白玉酒壶,朝着口中灌了下去,接着又把玉壶递给林朝英,但见林朝英喝了一口,遂又把玉壶给了汗血宝马。只见汗血宝马扭过头来,朝着林朝英露出讨好的神色,叫了几声,然后用嘴含住玉壶,一抬头,就把玉壶中的酒喝尽。
那杵着拐杖的瘸子一副神往的样子,低声道:“可惜老夫已是个废人,好想跟两位大英雄痛饮一杯。”
另一位粗懂文墨的中年人笑道:“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不就是这样么?若非金人实在凶残,视我汉家儿郎如猪狗,也不会把这位爷惹恼了。日后不论胜败,金人再也不敢这般对待我汉家百姓了。”
他比这些不懂文墨的草莽更加明白洛天的目的,如果他有洛天的实力也会这般做。只有这样才能制止金人的残暴,制止金人的欺辱和蔑视。
不如此,不能让金国上下长记心,让他们知道可以灭了大宋,但不能灭了汉民族的不屈精神。数千年的文化积淀,不是一朝一夕,也不是一个王朝就可以说灭就能灭的。
灭宋易,灭汉家文化难。金人一边大肆杀戮,以满足心中那点自卑,没有文化的民族是非常可悲的。大金国上层人物无不是以学习汉家文化为荣,但又无视汉民族百姓,肆掠的奸杀。
高高在上的武夫,忽然间为他们那点武勇而带来了惨痛的记忆。把洛天这等奇人惹怒了,承受的代价是如此的高昂。如果知道有洛天这号人物,无论如何也不敢如此放肆,也不敢如此明目张胆,四处烧杀抢掠。
金国朝廷是意识到如果继续这般高压下去,会导致统治不稳,汉家儿郎又不是不懂反抗,只是一直都没有一个强有力的领导罢了。如今洛天忽然杀出,给金国上下一个响亮的耳光,打得大家头冒金星。
汉不可轻辱,侮辱者死,就是大金国打下大宋半壁江山也未曾有过如此大的损失,这般惨痛,这般狠辣。他们算是狼性十足,但洛天出手的残忍令金国上下都充满了恐惧。
灭族的危机忽然降临,使得金国上下手足无措,中都外的一些州县也曾用百姓做威胁,但洛天直接无视,直接叫那些金人杀了,杀一个汉人,他就杀十个金人,看谁杀的速度快,看哪个民族最后亡族灭种。 ↑返回顶部↑
抱着怀疑的心态打量着洛天和林朝英,不过林朝英和洛天的马并没有停下来,林朝英忽然飘身而起,剑光闪闪,洛天则骑在汗血宝马上面,脸上露出了狰狞的笑容。
笑容中充满了轻视和鄙夷,林朝英闯入人群,寒光闪耀,头颅一颗颗的飞起。血腥的情境出现围观人的眼中,惊骇无比。林朝英一袭白衣,彷如天上下凡的仙女,不占一丝尘世的俗气,而手中所持之剑,就像阎王殿中的判官,立判生死。
人的生死就在她的一剑之间,而洛天杀人的速度并不比林朝英慢,两人都不言语,而是见到汉奸和金人就杀,就好像这些人都不值得两人说话,飘然而淡定。
洛天骑着汗血宝马,马好像充满了灵性,知道主人的心思,人马合一。洛天此时就是战场上的孤胆英雄,彷如一座巨大的山岳,令人不可轻视,出手更是狠辣无情。
手不停地从马鞍上的布袋中拿出一把把豆子,漫天花雨的飞了出去。如果经历现代战争的人,见识过重机枪的话,就会用枪林弹雨来形容现在的场景。
城外这些杂碎,还不值得洛天动用领域,更不值得他动用麒麟火来烧。这些人大多都是在后天一流二流徘徊,真正的高手扔在中都军营内,等待洛天光临。城外的人不过是作为炮灰来使,消耗洛天和林朝英的功力废渣罢了。
杀人的速度太快,快到很多汉奸和金国武士想要逃走都没有机会。有的金人武士被洛天像收割机般收割稻麦的速度吓着了,想要退走,却死得比未逃的人还快。
城外的天空,忽然间充满了恐惧和压抑,仿若生在地狱之中,令人说不出的阴森和静寂。洛天和林朝英都没有说话,默默的杀人,这样沉寂的状态最令人惊惧。
就连观看的武林豪客也不由打起了寒颤,那些曾袭杀过金人的豪客,见识了洛天和林朝英杀人的速度后,心中那点骄傲具都消失不见了。
心中大呼过瘾,这才是杀人,这才是杀人的最高境界。未曾料想到一个人的力量竟然可以做到这般恐怖的杀人速度,就是两军对垒互相厮杀,也没有洛天这般杀人快速。他所杀的人,从来就没有活的希望,具是眉心出现一个窟窿,一个人一粒豆子,太划算了。
感受主人杀人的快活,竟然发出了欢快的嘶鸣,哪里人群密集就朝那里奔袭。肆无忌惮,横行无忌。硕大的血红大旗就像一张充满了血的云层,漂浮在洛天的头顶,他到哪儿,旗帜就飘到哪儿。洛天快,旗帜也快。诡异的一幕看得众人胆颤心惊,惊骇不已。
就是那些刺头,看到洛天和林朝英两人构建出来的绝杀阵,喉咙好像干涸了,心在不停的跳动着。有的是激动,有的是惊吓过度。虽然洛天不是杀他们,但他们的后背就是凉飕飕的,汗毛倒立。
大约过了一盏茶的功夫,洛天和林朝英已杀了三分之二,余下的人具都被林朝英和洛天堵在了中间。瞧着惊恐的众人,洛天露出了轻蔑的笑容,蔑视道:“不作死就不会死,你们把汉人当猪狗,老子也把你们当猪狗,不是不报而是时候不到。”
很大一部人都跪了下来,实在是被洛天血腥的杀戮吓得直打哆嗦,两腿间更是屎尿味,洛天无视这些人的怯弱,冷冷的哼了一声,手忽然撒出,一把把的豆子再次飞了出去。快,以肉眼难及的速度飞离。
无声无息的屠杀着,人渐渐的少了,无论场中的人如何反抗,具都徒劳。当力量强大到一定的程度后,已然发生了质变,不可抗拒的洪流,彷如卑微的生命在急速的流逝。
城门已紧紧的关上,城垛上的金兵更是露出了惶恐的目光,就像瘟疫般在众人心中蔓延。心中出现了魔鬼这个词,还不到一顿饭功夫,城外已经没有人气了,死人般沉寂。
直至林朝英把最后一人杀了后,腾空而起,遂又落到了汗血宝马上面,剑已入鞘,抱着洛天,美目朝着城墙上望去,似乎在为城门关闭而忧虑。
城外观看的人,他们的心又悬了起来,不知道洛天会以何种方式入城。倘使从城垛上掠过,城墙上的弓箭兵可不是吃素的,定然反击,得不偿失。期待的眼神俱都汇集到洛天身上,想看洛天会以何种神奇的方式杀进城内。
但从方才杀人的速度来看,洛天才是最恐怖的那一个。也许只有他才能做到,洛天没有急着进城,而是朝着林朝英笑了笑,道:“刚刚是热身,今天看来就要把活儿干完。嘿嘿,关起城门有用么?等喝点酒,杀人喝酒才能领略到笑谈渴饮匈奴血的韵味。”
说着,拿出了一个白玉酒壶,朝着口中灌了下去,接着又把玉壶递给林朝英,但见林朝英喝了一口,遂又把玉壶给了汗血宝马。只见汗血宝马扭过头来,朝着林朝英露出讨好的神色,叫了几声,然后用嘴含住玉壶,一抬头,就把玉壶中的酒喝尽。
那杵着拐杖的瘸子一副神往的样子,低声道:“可惜老夫已是个废人,好想跟两位大英雄痛饮一杯。”
另一位粗懂文墨的中年人笑道:“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不就是这样么?若非金人实在凶残,视我汉家儿郎如猪狗,也不会把这位爷惹恼了。日后不论胜败,金人再也不敢这般对待我汉家百姓了。”
他比这些不懂文墨的草莽更加明白洛天的目的,如果他有洛天的实力也会这般做。只有这样才能制止金人的残暴,制止金人的欺辱和蔑视。
不如此,不能让金国上下长记心,让他们知道可以灭了大宋,但不能灭了汉民族的不屈精神。数千年的文化积淀,不是一朝一夕,也不是一个王朝就可以说灭就能灭的。
灭宋易,灭汉家文化难。金人一边大肆杀戮,以满足心中那点自卑,没有文化的民族是非常可悲的。大金国上层人物无不是以学习汉家文化为荣,但又无视汉民族百姓,肆掠的奸杀。
高高在上的武夫,忽然间为他们那点武勇而带来了惨痛的记忆。把洛天这等奇人惹怒了,承受的代价是如此的高昂。如果知道有洛天这号人物,无论如何也不敢如此放肆,也不敢如此明目张胆,四处烧杀抢掠。
金国朝廷是意识到如果继续这般高压下去,会导致统治不稳,汉家儿郎又不是不懂反抗,只是一直都没有一个强有力的领导罢了。如今洛天忽然杀出,给金国上下一个响亮的耳光,打得大家头冒金星。
汉不可轻辱,侮辱者死,就是大金国打下大宋半壁江山也未曾有过如此大的损失,这般惨痛,这般狠辣。他们算是狼性十足,但洛天出手的残忍令金国上下都充满了恐惧。
灭族的危机忽然降临,使得金国上下手足无措,中都外的一些州县也曾用百姓做威胁,但洛天直接无视,直接叫那些金人杀了,杀一个汉人,他就杀十个金人,看谁杀的速度快,看哪个民族最后亡族灭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