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供人取笑的丑角(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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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看你的扮相是不是够丑?这真是出乎我意料的要求。
  我愣了一下,就在季经理快要不耐烦地催促我时,我顺从地向纸箱走去。
  “慢着,你的腿怎么了,走起路来怎么有点一瘸一拐的?”
  不得不佩服,这个季经理的眼睛很毒。我的腿伤好得差不多了,可以走路,但还有一点轻微的行动不便,因为我走路时一直竭力掩饰,普通人都看不出来什么。
  “之前不小心摔了一跤,养了半个月,已经拆了石膏,过几天就会彻底好了,完全可以正常走路,不会妨碍什么。”
  生怕失去来之不易的工作机会,我紧张地撒了谎。
  季经理慢腾腾地看了我一眼,虽然他没质疑我,但我总觉得他知道我是在撒谎。
  “不妨碍什么?你知不知道,你这走路一瘸一拐的样子,真的非常有碍美观。”季经理不带感情的言语让我的心脏跳漏了一拍,就在我以为自己肯定要失去工作机会时,他又慢条斯理地接着说,“不过,要的就是你这丑样。”
  我再次愣住了,不知所措地看着他。
  “记住了,如果你能留下来,以后你穿着制服工作时,不管你的腿有没有伤,都给我用这种难看的姿势走路,而且最好瘸得更夸张一点,戏剧性一点,让尊贵的客人们一看到你走路,就能尽情地嘲笑你。”
  季经理的眼里闪烁着精光,挑剔地对我说:
  “你这女人的五官底子虽然不算难看,但皮肤和气色太差,眼下的乌青重得像是女鬼,整个人的气质也很卑微,但这样的你,正好适合当天堂的丑角。”
  当丑角?这个工作倒是非常适合我。这些年,我扮演的不一直都是丑角吗?在左愈和温霏被世人传颂的童话般美好的爱情故事里,扮演一个供人取笑的丑角。
  我的人生,就像是小丑在舞台上的表演,极尽全力地爱着可望不可即的男人,却至始至终都活成了别人眼中的荒唐笑话。
  “怎么,觉得伤自尊了,不愿意?”
  季经理见我沉默片刻,冷声道。
  “您误会了。”
  再次抬起头时,我麻木地笑着,就像是戴上假笑面具的小丑,激进卑微,没有丝毫骄傲:
  “我很高兴能得到在您这里扮演丑角的机会。如果还有被人取笑的价值,那是我的荣幸。”
  兴许是我的卑贱太过刺眼,季经理轻轻地皱了一下眉,不再看我,然后退出了房间,把门关上:
  “换好衣服后,来我的办公室找我。”
  空荡荡的房间只剩下我一个人,对着一人高的穿衣镜,我换上了那套五彩斑斓,又让我显得奇怪的臃肿的衣服。穿上这件颜色严重不协调的刺眼衣服,配上我苍白的神色,我看上去就真像是一个滑稽的小丑。
  虽然不知道这家天堂会所为什么需要这样引人发笑的丑角,但我想,就凭我换上服装后的效果,我被留下的可能还是很大的。
  我对着镜子中的自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就穿着这一身滑稽的衣服出门去找季经理的办公室。
  一路上,我碰到了很多光鲜亮丽的年轻女孩,她们都用异样的目光看着我,正如这三年我一路走来,所有认识我的人也都是这么看我。那些冰冷的眼里,充满不屑和蔑视。
  那些对我评头论足的议论声,肆意的嘲笑声,清晰而残忍。
  但她们凭什么看不起我?
  是的,我没有家人亲友,蹲过监狱,爱了一个不该爱的人,错付信任,才落得现在这个人不人鬼不鬼的下场。在最好的青春岁月中,活得卑微的不如一条狗。
  可是,我还没有认输,我不甘心。即使明知自己身负绝症,只有两年的时间可活,我也不甘心就这么任人摆弄的死去。
  即使是当一个小丑,我也要当一个精彩的小丑,我要在旁人的取笑声中舞蹈,释放出自己的全部激情,鲜明地活。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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