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4)(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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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打开 ,顿时脸色骤变。
  听风见状立刻低头,小心翼翼,不敢与之对视。
  你在哪得见的。
  听风道:街上,小世子专门找人发的,皇城百姓几乎人手一封。
  行啊。时奕臣咬牙切齿,还真有本事。
  只见那宣纸上歪歪倒到密密麻麻写着一大串言辞浓烈泼辣外放的深情剖白,他扫了一眼,譬如:
  一天不见你,我都会想念,想念你那张惨白又恐怖的脸。
  即便如此,我还是控制不住去想念。
  去想念... ...
  就像天上月亮有星星作伴,我的余生也要有你相伴。
  你是我的心,你是我的肝,你是我人生的四分之三。
  我不打你,也不骂你,我要用我的热情来融化你。
  哦~~~~~~
  诗的尾端是很用功的四个字:宁琮敬上。
  整首诗洋洋洒洒,奔放自如又热辣无比,只是信的内容用的是写给死人的格式写出来的。
  时奕臣双手颤抖,面色更加瘆人,狠狠看着那字里行间的黑色笔墨,黑眸却淡定无波,熟悉他的听风知道,这是时奕臣发飚前的假象,是狂怒暴雨前的短暂宁静。
  他没敢告诉时奕臣,现在街上已经炸了,大家都在热烈谈论,他已经成了别人口中的谈资对象。
  半晌,时奕臣起身。
  把信捏在手中,哑着嗓子:走。
  听风一惊,当即跟上,督主要去找那个小世子吗?
  其实他很佩服宁小世子,没想到他跟其他世子爷不同,不是绣花枕头,中看也挺中用的,文采那么好,居然可以写出如此大胆又不失爱意的诗篇,全诗字数寥寥,可那排山倒海般的情意却意犹未尽,惹人不尽的遐想,尤其是最后欲言又止的几个点点。
  宁琮看着手中的信实在是佩服自己佩服的五体投地,他居然可以写出这么好的诗句来。
  这字里行间多深情啊。
  别说大街上这些人自叹不如了,就连时奕臣那个没jj的看了估计都会被感动死。
  他在信封上用时奕臣亲启几个字,又在文里末尾写的自己,只要不是傻子都是到这是宁琮写给时奕臣的表白信。
  时奕臣不是要他像天下人官宣吗?
  他想来想去只有用写信的方式,然后把信在民间传播,人手一封,这样就会迅速的发酵一传十十传百,很快全天下都知道,他喜欢时奕臣,喜欢那个大太监。
  说到底,宁琮觉得自己真是十分伟大了,为了展示自己对生命的敬畏已经恬不知耻的做到了这个份上。
  这下时奕臣应该相信他的话了吧?
  后面如果他还要对付郢王府,所有人都知道他喜欢时奕臣,而时奕臣还要把他卖进青楼里接客,那他一定会被人给喷死,一向注重脸面的时公公应该不会这么做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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