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报废了万人迷[快穿] 第69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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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乞丐们闻风而动,争相打听那好去处,给自己争一条活命。
  城里的老庙已经荒废了多年,冬日里,这儿曾经是乞丐们争相抢夺的栖身之所,而现在,这里明显已经有了主子一样的存在。
  蛛网灰尘都被清扫干净,在雪色的映衬下,旧色朱漆竟也透出几分光新亮洁来。窗纸破旧,天光直直照进屋内。
  地上的茅草垫子上,几床棉絮被,虽然破旧,边口却都被补得严严实实,泛着浆洗过的白边,旁边一个崴了脚的案几,用一块石砖垫着,案几上是一个豁了口的粗瓷碗,以及屋内唯一一样完整的物件儿。
  一本《国论》。
  那书已经卷了边儿,无疑被人翻过许多遍。
  吱呀——
  老旧的门被人推开,一个年岁不大的小乞丐挺着胸膛走进来,和在墙根下蜷缩着的乞丐不同,这个浑身破烂,脸上脏兮兮的小乞丐,目光炯炯,连双草鞋也无,脚背上生了严重的冻疮,却步步生风,好似那穿了锦袍棉鞋的贵公子,将端坐于殿堂之上。
  小乞丐从怀里掏出了一个还热乎的红薯,没急着吃,而是放进了粗瓷碗里,人便盘腿坐在床褥上,拿起了那本《国论》,细细看了起来。
  等红薯温热,方才拿起来,连须带皮地吃起来,吃相算得上文雅,眼睛也不离那本《国论》。
  红薯不大,不足以填饱肚子,将将果腹而已。小乞丐却也不计较,吃完便醉心于书本之中,仿佛书里的理律,就能全了口腹之欲。
  然而安静不过一炷香的时间,外面一阵杂乱的脚步,间或掺杂着几声马鸣传来,随即,破旧的庙门被人一脚踹开了。
  几个身穿玄色家丁棉袍,凶神恶煞的大汉毫不客气地走了进来,腰间挎着牛皮做的护腰,一柄黑色剑鞘凛凛生威,面上满是鄙薄。
  小乞丐下意识将那本《国论》藏到身后,作出伏地害怕的姿态,一双眼眸却瞄过大汉家丁,暗自记下这些人的特征。
  剑鞘上的云雷纹乃皇家御用,小乞丐心底发沉。
  奴籍下贱,可买卖打杀,而乞丐,乞丐是没有身份的,可恣意打杀,可随意欺辱。
  若是皇亲贵族,想找些乐子,搜罗聚在城中的乞丐,做些需背地里图乐的事儿,也是不错的选择。
  没有人在意一个乞丐明儿还在不在,许是饿死了呐,都没所谓。
  若是有的选,他不想死。
  大汉们站了一排,却没动静,接着,一双绣着雪莲朱蕊的小鞋从天青色的裙琚里伸出来,踏进了破庙里。
  那双小脚一出现,就吸引了小乞丐的注意,无他,那小脚包裹在绣鞋中,脚尖微翘,精巧异常,令人喉咙一阵阵儿地发紧。
  “是他?”
  等那小脚站定了,一声娇清清的女孩儿音传来。
  “回禀郡主,是的。”
  小乞丐一愣,下意识地抬起了头,朝那双小脚的主人看了过去。
  正红色的雪貂滚边大氅中,是一张雪玉琼媚的小脸,女孩儿年岁不大,约莫十二、三岁,柳叶平眉,一双狐狸眼天生带着几分媚意,眼睫修长,在顺着眼角的方向微微卷翘,出奇地妍丽。
  本朝能称一声郡主的只有一人,宏德亲王的独女,纪国郡主陈云悠。
  小乞丐窒了窒,呼吸乱了几分,只觉得对方是自己从未见过的美丽人儿,一种奇怪的窘迫感直逼舌尖,令他抿紧了唇。
  “确定?我瞧着就是个小乞丐。”
  女孩儿倨傲地抬了抬下巴,眼眉一挑,话语间有些咄咄,却带出更加迤逦的姿态。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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