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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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年后,苏菲如愿来到北京,一次偶然的机会重遇退伍经商的警卫员小伙。
  人生地不熟,苏菲对他还保有当年的亲切感,再加上已经会用中文简单交流,与他更增添许多话题。
  情动只是在某个瞬间产生的变数,他们很快坠入爱河。
  而这个人,就是沈国安。
  沈国安不是北京人,他生意的重心在南湘。
  他事业心重,一个月只会来北京一两次。
  苏菲提出去南湘找他,可他从来不允许。他说,她一个外国姑娘独自出远门很容易被坏人盯上。
  那个年代,新中国百废待兴,社会治安不比现在稳定,苏菲身边的同学也建议她不要冒失行动,很多次涌现的一丝胆量都在他们的规劝下浇灭。
  她忙于学业,忙于了解中国的历史文化,她觉得,她的爱人在为事业奔波,她应该向他看齐,不应该因为儿女私情扰乱心思。
  五十年代的大学生充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奋斗的昂扬斗志,苏菲所接触到的,都是有理想有抱负的年轻人。
  她跟随他们去过周边很多地方,金色长发编出两只垂在胸前的麻花辫,白皙的肌肤在阳光下几乎透明。
  她是一群人中的异类,也是闪光点,一个洋娃娃般的存在。
  后来在辽宁抚顺,她独自走丢,遇到当时还是地痞的周霁佑爷爷周远。
  他一副流氓样儿,调戏她,逗.弄她,她一边流眼泪一边死撑着装作不害怕。
  周远兄弟二人每天给电厂送煤,衣服上黑乎乎的到处可见煤渣,他脸上也不干净,脏兮兮的,五官摆在那儿,却让人根本辨不清模样。
  他身上的那股匪气将他的落魄寒酸冲淡不少,苏菲遇到真正的流氓无赖,多亏他帮忙打跑。
  可他蔫儿坏,在出手相助前,一张黑脸嬉皮笑脸:“你求我啊。”
  很难相信,就是这样一个她简直都要讨厌死的男人,会在她被脚踝受伤后,背着她一路寻找大部队的居住地。
  她心肠软,总想谢他,第二次再到抚顺,她在同学陪伴下等在电厂门口,结果等到的却是他哥周近。
  周近说周远被板车砸伤,卧床在家休养。
  她去看他,周远跟着哥嫂住,家里特别简陋,他居住的北边屋子常年不见光。
  那天,他脸上没有脏污,肤色依然黑,但眉目英挺,竟比她身边的男同学都要好看。
  看见她,他惊讶归惊讶,却还是嘴巴里吐不出好话。
  她一时激起同情心,看他无法下床还在嘴硬,丢下五块钱就跑了。
  当时的五元相当于苏菲一个月的生活费。
  她给过钱后也没后悔,只不过,一想起周远瞬间傻掉的样子就想笑。
  讲到这里,苏菲依旧忍不住笑了。她这一生所有幸福的回忆都和周远有关,她回忆着,也痛苦着。
  周霁佑没有催促她继续,而是静默等待,就像沈飞白先前指示的,给她一个独自缅怀的空间。
  她给沈国安写信,收到的回信却不止一封。一个自称是沈国安未婚妻的女人在另一封信上说,希望她能够离开他,他们就快要在当地举行婚礼。
  无凭无据,她不信。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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