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友组团来袭怎么破! 第39节(1 / 4)
这红发小子立马惊呼出声:“好软好滑,你真的不是个小姑娘吗?”
白月笙:“……”他想送他上天,然而他的手被这混小子的变态力气给握骨折了。
娘的,好痛!
宫绯也发现了,立马手足无措道:“我……我没怎么用力啊,这、这只是很正常的握手啊!怎么会折了??”
最终这次“会晤”以鸡飞狗跳的医疗师来正骨包扎熬药结束。
白月笙和宫绯都对彼此留下了极深的印象。
白月笙:珍爱生命,远离红毛。
宫绯:好软好柔好滑好……娇气啊!
阿九发表了一下感慨:如果这个世界的男人都像红毛这样,那么他的蚊香眼宿主有望掰直了……
虽然白月笙受了气还受了伤,但结果不错,宫绯因为愧疚,全程打包票表示以后会罩着白月笙。白月笙为了完成任务,是肯定要潜入异能组织的,但他这身体实在太弱,即便真觉醒了异能,也不方便做些什么,所以他需要自己的人跟着进去。
如此一来,他骨折事件就可以拿来大作周章了,宫绯就是个小孩子,白月笙几句话就哄得他团团转,答应收下蒋云,并且承诺帮他们觉醒异能。这可不是碰瓷,谁让这愣头小子力大无穷!
虽然白月笙对于这红毛屁孩有没有这么大本事持怀疑态度,但总归是个异能者,先搭上线,打进了内部,后头才好发展。
成功潜入异能者组织后,白月笙终于有了大展拳脚的机会,他身体再弱,但脑子是一顶一的强,为了能站稳脚跟,他一头扎进了异能者研发组,不到一周时间便成功笼络了两个博士,三个硕士,融入了一个小团体,在等离子反冲炮的开发上贡献了一份不小的力量。
之后更是如鱼得水,只要有条件,白月笙能造一艘三星战斗舰,带领末世老百姓们冲出烂七八糟的地球,开辟新家园。
当然,他的任务是寻找始毒,不是带领地球走向银河系,所以这个计划暂时搁置。
不过短短两个月的时间,白月笙便吸粉一堆,尤其是研发组,整个都成了他的粉丝俱乐部,连老胡子院长都时不时请他去喝茶,是真喝茶,绝对的好茶,说是养身体的,虽然白月笙喝了也不见有什么效果……
红毛小子宫绯是异能战斗组的,这小子是放火的一把好手,能力跟哪吒有些像,弹个指,轰地一声,丧尸都成了烤鸡,酥得透透的,戳一下就哗啦成了粉末。
他对白月笙超级感兴趣,这很好理解,一般情况下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都会对高智商的天才很感兴趣,这是套路。
白月笙也不烦他,熟了就知道这家伙没心机,也不知道是被谁惯的,明明都十七八了,参加战斗几年了,杀得丧尸异兽堆起来都能成一座山了,可偏偏还甜得像个孩子,有什么说什么,嘴巴不把门。
前晚上和科研组的稍微多聊了几句,今天白月笙就有些精神不济,上午待在屋里,哪也没去。
宫绯蹦跶着来找他:“小笙笙~~~~”
白月笙:“……”
宫绯推门而入,开口就是:“走,跟我去三区,大哥回来了,带了不少好东西,见者有份,快跟我去抢!”
白月笙躺在床上裹紧被子:“不要,我累。”
宫绯去扯他被子:“走嘛,见不到大哥的,你不用怕,我带你去凑个人数,咱们抢完东西就跑。”
白月笙在这儿待了两月了,自然知道这天不怕地不怕的小子,唯独怕这位只闻其名不见其人的“大哥”,准确点说是异能者的领袖,在这个末世位面站在对顶端的人。
白月笙还是很想和他见上一面的,可一听宫绯说见不到,立马更没兴致了:“不去,走不动路。”
宫绯:“我背你!”
白月笙:“回头我浑身骨头都被折了,我去哪儿哭?”
宫绯:“我会注意力道的。” ↑返回顶部↑
白月笙:“……”他想送他上天,然而他的手被这混小子的变态力气给握骨折了。
娘的,好痛!
宫绯也发现了,立马手足无措道:“我……我没怎么用力啊,这、这只是很正常的握手啊!怎么会折了??”
最终这次“会晤”以鸡飞狗跳的医疗师来正骨包扎熬药结束。
白月笙和宫绯都对彼此留下了极深的印象。
白月笙:珍爱生命,远离红毛。
宫绯:好软好柔好滑好……娇气啊!
阿九发表了一下感慨:如果这个世界的男人都像红毛这样,那么他的蚊香眼宿主有望掰直了……
虽然白月笙受了气还受了伤,但结果不错,宫绯因为愧疚,全程打包票表示以后会罩着白月笙。白月笙为了完成任务,是肯定要潜入异能组织的,但他这身体实在太弱,即便真觉醒了异能,也不方便做些什么,所以他需要自己的人跟着进去。
如此一来,他骨折事件就可以拿来大作周章了,宫绯就是个小孩子,白月笙几句话就哄得他团团转,答应收下蒋云,并且承诺帮他们觉醒异能。这可不是碰瓷,谁让这愣头小子力大无穷!
虽然白月笙对于这红毛屁孩有没有这么大本事持怀疑态度,但总归是个异能者,先搭上线,打进了内部,后头才好发展。
成功潜入异能者组织后,白月笙终于有了大展拳脚的机会,他身体再弱,但脑子是一顶一的强,为了能站稳脚跟,他一头扎进了异能者研发组,不到一周时间便成功笼络了两个博士,三个硕士,融入了一个小团体,在等离子反冲炮的开发上贡献了一份不小的力量。
之后更是如鱼得水,只要有条件,白月笙能造一艘三星战斗舰,带领末世老百姓们冲出烂七八糟的地球,开辟新家园。
当然,他的任务是寻找始毒,不是带领地球走向银河系,所以这个计划暂时搁置。
不过短短两个月的时间,白月笙便吸粉一堆,尤其是研发组,整个都成了他的粉丝俱乐部,连老胡子院长都时不时请他去喝茶,是真喝茶,绝对的好茶,说是养身体的,虽然白月笙喝了也不见有什么效果……
红毛小子宫绯是异能战斗组的,这小子是放火的一把好手,能力跟哪吒有些像,弹个指,轰地一声,丧尸都成了烤鸡,酥得透透的,戳一下就哗啦成了粉末。
他对白月笙超级感兴趣,这很好理解,一般情况下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都会对高智商的天才很感兴趣,这是套路。
白月笙也不烦他,熟了就知道这家伙没心机,也不知道是被谁惯的,明明都十七八了,参加战斗几年了,杀得丧尸异兽堆起来都能成一座山了,可偏偏还甜得像个孩子,有什么说什么,嘴巴不把门。
前晚上和科研组的稍微多聊了几句,今天白月笙就有些精神不济,上午待在屋里,哪也没去。
宫绯蹦跶着来找他:“小笙笙~~~~”
白月笙:“……”
宫绯推门而入,开口就是:“走,跟我去三区,大哥回来了,带了不少好东西,见者有份,快跟我去抢!”
白月笙躺在床上裹紧被子:“不要,我累。”
宫绯去扯他被子:“走嘛,见不到大哥的,你不用怕,我带你去凑个人数,咱们抢完东西就跑。”
白月笙在这儿待了两月了,自然知道这天不怕地不怕的小子,唯独怕这位只闻其名不见其人的“大哥”,准确点说是异能者的领袖,在这个末世位面站在对顶端的人。
白月笙还是很想和他见上一面的,可一听宫绯说见不到,立马更没兴致了:“不去,走不动路。”
宫绯:“我背你!”
白月笙:“回头我浑身骨头都被折了,我去哪儿哭?”
宫绯:“我会注意力道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