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7章 三尾(第五更)(1 / 4)
面对墨修打出来宛如长河般的剑气,三尾并没有畏惧,他打算正面迎敌,眉头一动,从眉心的识海中冲出一条黑色的豹鞭。
这条黑色豹鞭是他在地狱仙门的历练当中,打败无数的天骄弟子得到的灵器,这灵器最厉害的地方就是不断可以吞噬其他的灵器变强。
到现在为止,豹鞭已经吞噬了上百把灵器,强到难以想象的地步。
他一般很少动用,因为豹鞭的光芒太盛,容易招人恨,为避免不必要麻烦,能不动用就不动用,但是,现在面对墨修的神兵,只能动用。
他一鞭打出去,空间出现了一只健硕的黑豹。
黑豹的周围有无数的虚影,有白虎,巨蟒,独角兽,骨虫,鹰雕。
还有无数无法辨认的怪异灵兽。
所有的灵兽全部暴动,作出不同的架势,扑向虚空,如同神兽出笼,硬是将墨修打出来的剑气给撕碎,碎片在周围不断地闪烁。
墨修惊讶,问道:“你这兵器是什么仙珍?”
三尾手持着长鞭,笑道:
“并不是仙珍,只是普普通通的一把灵器,数年前,我在地狱仙门的历练当中,碰到一只活了几万年的黑豹,与其死战,最终胜利,就将黑豹的尾巴拔出来练成了豹鞭。”
墨修再问:“可是上面为何有很多不是黑豹的虚影?”
三尾嘴角露出淡淡的笑容:“只是我没想到的我运气好,一次意外豹鞭,我发现黑豹可以吞噬其它灵器不断变强。”
“还能这样玩!”
墨修惊讶,随即目光望向三尾的豹鞭,带着淡淡的欣赏,这把豹鞭给了他思路,他的天堑是否可以吞噬神兵?
得试试。
三尾察觉到墨修危险的眼神,嘴角一抽,道:“你想打我的鞭的注意?”
墨修脸色一黑,感觉他的话怪怪的。
动作一滞,但是很快就恢复过来,他双手持着天堑,踏着《速字诀》,展开无尽杀伐。
他身上缠绕着一道道的金色灵力,隐约可以看到五条金色的神龙从他的身上游走,恐怖的威压不断地溢出。
“天堑,起手弑,横尽虚空。”
墨修打出天堑自带的招式,每一把神兵成形后都会拥有他的起手弑,跟神兵的经历有关。
除了起手弑,其它的招式都是通过机缘活得。
目前,天堑除了起手弑外,还有其它四招,第一弑是他在烂柯仙迹帝坟中得到的“无色火”。
无色火是墨修目前最常用的壹弑,因为好用,每一次动用,周围天地失色,山河变化,日月无光,一切都化作没有颜色状态,还有压制的作用。
墨修打完起手弑和第壹弑后,三尾的豹鞭彻底被压制,黑豹匍匐地面,虚影消散。
三尾瞳孔一缩,天堑神兵的强大超出他的想象。
他不断后退,这时候,墨修双手持剑,欺身上前,一剑打出来,《盛神法五龙》疯狂运转,体内的灵力如同漩涡切割出来。
砰!
三尾不断退后,一位地狱弟子上前用剑抵挡。 ↑返回顶部↑
这条黑色豹鞭是他在地狱仙门的历练当中,打败无数的天骄弟子得到的灵器,这灵器最厉害的地方就是不断可以吞噬其他的灵器变强。
到现在为止,豹鞭已经吞噬了上百把灵器,强到难以想象的地步。
他一般很少动用,因为豹鞭的光芒太盛,容易招人恨,为避免不必要麻烦,能不动用就不动用,但是,现在面对墨修的神兵,只能动用。
他一鞭打出去,空间出现了一只健硕的黑豹。
黑豹的周围有无数的虚影,有白虎,巨蟒,独角兽,骨虫,鹰雕。
还有无数无法辨认的怪异灵兽。
所有的灵兽全部暴动,作出不同的架势,扑向虚空,如同神兽出笼,硬是将墨修打出来的剑气给撕碎,碎片在周围不断地闪烁。
墨修惊讶,问道:“你这兵器是什么仙珍?”
三尾手持着长鞭,笑道:
“并不是仙珍,只是普普通通的一把灵器,数年前,我在地狱仙门的历练当中,碰到一只活了几万年的黑豹,与其死战,最终胜利,就将黑豹的尾巴拔出来练成了豹鞭。”
墨修再问:“可是上面为何有很多不是黑豹的虚影?”
三尾嘴角露出淡淡的笑容:“只是我没想到的我运气好,一次意外豹鞭,我发现黑豹可以吞噬其它灵器不断变强。”
“还能这样玩!”
墨修惊讶,随即目光望向三尾的豹鞭,带着淡淡的欣赏,这把豹鞭给了他思路,他的天堑是否可以吞噬神兵?
得试试。
三尾察觉到墨修危险的眼神,嘴角一抽,道:“你想打我的鞭的注意?”
墨修脸色一黑,感觉他的话怪怪的。
动作一滞,但是很快就恢复过来,他双手持着天堑,踏着《速字诀》,展开无尽杀伐。
他身上缠绕着一道道的金色灵力,隐约可以看到五条金色的神龙从他的身上游走,恐怖的威压不断地溢出。
“天堑,起手弑,横尽虚空。”
墨修打出天堑自带的招式,每一把神兵成形后都会拥有他的起手弑,跟神兵的经历有关。
除了起手弑,其它的招式都是通过机缘活得。
目前,天堑除了起手弑外,还有其它四招,第一弑是他在烂柯仙迹帝坟中得到的“无色火”。
无色火是墨修目前最常用的壹弑,因为好用,每一次动用,周围天地失色,山河变化,日月无光,一切都化作没有颜色状态,还有压制的作用。
墨修打完起手弑和第壹弑后,三尾的豹鞭彻底被压制,黑豹匍匐地面,虚影消散。
三尾瞳孔一缩,天堑神兵的强大超出他的想象。
他不断后退,这时候,墨修双手持剑,欺身上前,一剑打出来,《盛神法五龙》疯狂运转,体内的灵力如同漩涡切割出来。
砰!
三尾不断退后,一位地狱弟子上前用剑抵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