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田的古代生活 第246节(1 / 4)
丁田打了个激灵:“哦,那就放了吧!”
那些人在牢里待着,不仅没有得到照顾,反而在第一天入狱的时候,就被牢房里的人偷偷的收拾了一顿。
他们不是犯人,但是又被关进来,丁田规定的那些,都是针对犯人……所以他们没有那个待遇,这一个多月了,没少被欺负。
差点以为就出不去了!
被放出来的时候,虽然人被揍了个鼻青脸肿,但是好歹……是出来了。
就是有点不成样子,一个个狼哭鬼嚎的跑了,可是出来了,可是要回家了。
丁田这一手用出来,第二天,就有人来给他送礼了。
送的不是什么古董珠宝什么的,而是明晃晃的……五张银票,一张一千两,青龙钱庄的青龙票,这票子在户部都能当钱使,是全国最大的钱庄票号。
丁田有些傻眼了:“这是什么意思?”
来人是吏部的一个员外郎,姓什么不知道,只知道穿着官服,为人和气:“这是丁司狱你该得的炭敬,只是今年晚了点,这给你补上,明年就能正常用了。”
“我……。”丁田还要说什么,这位员外郎不等他再开口,就一拱手告辞了。
都没给丁田留人的机会,而且走的飞快!
丁田傻眼了,觉得这银票……好烫手!
外人跟前他没法说,胆战心惊的过了一下午,跑回家里就见到王佐了,立刻跟王佐说了这事儿。
从王佐那里,他才知道,这是个什么玩意儿!
“冰敬”、“炭敬”是地方官员对京官(主要是本部门上级官吏)以夏季降温和冬季取暖名义上贡的银子,是一种例行的行贿手段(因京官坐衙门,而地方官在外天高皇帝远接近市场接近百姓故也,官场流行的“潜规则”)。
这样看“冰敬”、“炭敬”是官场腐败的表现,属于“灰色收入”。
“灰色收入”名之“灰色”,实介于“黑白”之间,顾名思义,此收入既非明明白白、正大光明取得,而又不同于典型的“黑色收入”,大都有其“美名”,使受者觉得理所当然,取之无愧。
并且这个是有点半合法化的钱财,大家都拿的不烫手。
这种情况在封建社会司空见惯。
皆因京官在天子的眼皮子底下,不能直接向人民收刮,所以要靠外官将所得的分润一些,美其名为“冰敬”、“炭敬”之类。
京官掌握官员任免的大权,外官为了巩固地位,是必须与京官交结的,卖官鬻缺,自然也是京官的最大收入。
其实也不是说都能卖官……。
这里京官指掌权的大官。至于中、下级京官,没有门路为外官拉拢的,就只有靠着代同乡出具“印结”,每月分一些银子以维持生活。
所谓“印结”,即以京官的资格,代同乡出具保证书,保证捐官或捐监贡的同乡身家清白,并不虚伪等情。
“印结”要被保证人出一笔银子来买的,虽说是同乡,实际并不要彼此认识,完全是一种买卖行为,当时每一省设一印结局,公排同乡里年高德劭的京官主持,叫做管印结官,每两年更换一次,凡是加入印结局,出名为同乡具印结的,每月可以分一次印结费,通常每人可以获得几十两银子。
多数中、下级京官生活是相当清苦的,所以都希望有朝一日能外放实缺,就可以发财了,然而“实缺”“肥缺”毕竟有限,争之不易,只好眼睁睁看着有实权的大大小小官员凭借权力发家致富,大发横财。
丁田听着听着……渐渐地发现,虽然这律例约束官员貌似严厉,但实则灵活,不得罪惹不起的主,法是管不到你的,在人制下,不能讨论是不是合法的。
冰敬、炭敬是灰色收入,当然不等同于现在事业单位的降温费、供热费福利,因为不对等
但是如果说贿赂,理论上是不合适的,但官场的规矩又是最合理的,当然也合法啦。 ↑返回顶部↑
那些人在牢里待着,不仅没有得到照顾,反而在第一天入狱的时候,就被牢房里的人偷偷的收拾了一顿。
他们不是犯人,但是又被关进来,丁田规定的那些,都是针对犯人……所以他们没有那个待遇,这一个多月了,没少被欺负。
差点以为就出不去了!
被放出来的时候,虽然人被揍了个鼻青脸肿,但是好歹……是出来了。
就是有点不成样子,一个个狼哭鬼嚎的跑了,可是出来了,可是要回家了。
丁田这一手用出来,第二天,就有人来给他送礼了。
送的不是什么古董珠宝什么的,而是明晃晃的……五张银票,一张一千两,青龙钱庄的青龙票,这票子在户部都能当钱使,是全国最大的钱庄票号。
丁田有些傻眼了:“这是什么意思?”
来人是吏部的一个员外郎,姓什么不知道,只知道穿着官服,为人和气:“这是丁司狱你该得的炭敬,只是今年晚了点,这给你补上,明年就能正常用了。”
“我……。”丁田还要说什么,这位员外郎不等他再开口,就一拱手告辞了。
都没给丁田留人的机会,而且走的飞快!
丁田傻眼了,觉得这银票……好烫手!
外人跟前他没法说,胆战心惊的过了一下午,跑回家里就见到王佐了,立刻跟王佐说了这事儿。
从王佐那里,他才知道,这是个什么玩意儿!
“冰敬”、“炭敬”是地方官员对京官(主要是本部门上级官吏)以夏季降温和冬季取暖名义上贡的银子,是一种例行的行贿手段(因京官坐衙门,而地方官在外天高皇帝远接近市场接近百姓故也,官场流行的“潜规则”)。
这样看“冰敬”、“炭敬”是官场腐败的表现,属于“灰色收入”。
“灰色收入”名之“灰色”,实介于“黑白”之间,顾名思义,此收入既非明明白白、正大光明取得,而又不同于典型的“黑色收入”,大都有其“美名”,使受者觉得理所当然,取之无愧。
并且这个是有点半合法化的钱财,大家都拿的不烫手。
这种情况在封建社会司空见惯。
皆因京官在天子的眼皮子底下,不能直接向人民收刮,所以要靠外官将所得的分润一些,美其名为“冰敬”、“炭敬”之类。
京官掌握官员任免的大权,外官为了巩固地位,是必须与京官交结的,卖官鬻缺,自然也是京官的最大收入。
其实也不是说都能卖官……。
这里京官指掌权的大官。至于中、下级京官,没有门路为外官拉拢的,就只有靠着代同乡出具“印结”,每月分一些银子以维持生活。
所谓“印结”,即以京官的资格,代同乡出具保证书,保证捐官或捐监贡的同乡身家清白,并不虚伪等情。
“印结”要被保证人出一笔银子来买的,虽说是同乡,实际并不要彼此认识,完全是一种买卖行为,当时每一省设一印结局,公排同乡里年高德劭的京官主持,叫做管印结官,每两年更换一次,凡是加入印结局,出名为同乡具印结的,每月可以分一次印结费,通常每人可以获得几十两银子。
多数中、下级京官生活是相当清苦的,所以都希望有朝一日能外放实缺,就可以发财了,然而“实缺”“肥缺”毕竟有限,争之不易,只好眼睁睁看着有实权的大大小小官员凭借权力发家致富,大发横财。
丁田听着听着……渐渐地发现,虽然这律例约束官员貌似严厉,但实则灵活,不得罪惹不起的主,法是管不到你的,在人制下,不能讨论是不是合法的。
冰敬、炭敬是灰色收入,当然不等同于现在事业单位的降温费、供热费福利,因为不对等
但是如果说贿赂,理论上是不合适的,但官场的规矩又是最合理的,当然也合法啦。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