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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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平川心尖儿长刺,满脑子都是程溪哭了这事。
  他点了烟,猛劲吸了一口,问:“证据够吗?”
  “差不多了,反正送他去吃牢饭是铁板钉钉的事,跑不了。”沈警官添了句,“就是涉及面太广,审起来不容易,怎么也得拖个一年半载的吧。”
  “那抓他就好。”
  沈警官点头,“阿川,也多亏了你以命相博。”
  “哪里的话,是阿厉放了我一马。”
  沈警官噤声,半天才试探道:“你知道阿厉是什么人?”
  “他是谁重要吗?”
  是的,不重要。
  没有人在意他是谁,他是否吃饱穿暖,甚至没有人在意他在黑暗之中伸出的援手,反而以他外表的狠戾和行事的乖张来反推他的动机。
  那些让人畏惧不知的恶,恰好是他足以被世人称赞的英雄史诗。
  他是谁?
  他不是阿厉,就算是,也不仅仅是。
  孟平川知道,这样的人存在于祖国的每一处角落,在不为人知的地方做着必不可少的事情。
  他们今天叫阿厉,明天叫阿淮,后天又是另一个人。
  同一张面孔下分裂出不同的灵魂,隐忍良善,从暗夜而来,一腔孤勇,只为了点亮他们共同的名字——卧底。
  “也是,是谁并不重要。”沈警官迟疑,“你是什么时候知道的?”
  “阿厉跟我透露当归被抓地点那天。”
  “怎么的?他露馅儿了?”
  孟平川目光悠远,看向医院的窗外,北燕南飞,有落叶振翅之声。
  他淡淡说:“不是,他随口提了件小事,我猜的。”
  当晚阿厉喝了点酒,说他这辈子最开心的日子是在山里过的,晚上跟好兄弟去捉田鼠,月亮比城市里的灯都明净,几个人比赛,看谁扒皮快,输了的人要么负重跑圈儿,要么把捉到的田鼠当兄弟面儿给生吞了。
  他说完看了孟平川一眼,难掩怀念。
  只一瞬功夫,孟平川就懂了。
  这比赛剥田鼠皮的活动太他妈傻逼了,除了严冬那一拨特种兵训练营的教官,谁也想不出来。
  骂归骂,偏偏如今想到这茬儿,人却连哭都哭不出来。
  太想了。
  真的,太想跟兄弟们回山里打一场架了。
  痛痛快快的,流点血,再说说自己老家是哪儿的,家里几口人,为什么来当兵,日后又打算到哪里去。
  沈警官也不多问细节,只打趣说:“知道阿厉身份,你还□□拳,还不拿了钱赶紧撤?怎么?不怕死啊,就这么白白给我卖回命。”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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