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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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念每周末挣两天钱,周一到周五在学校里努力学习。而她的成绩也不是昙花一现,从上学期期末开始,到这学期的期中开始,再到期末考试,沈念每一次都牢牢占据了年级第一的位置。
  期末考完,便是暑假。
  放暑假的第一天,沈念就干了在外人眼里的一件大事,她竟然花钱买了一辆三轮车。
  更不知道她打哪进来了一批孩童衣物,然后就见着她开着那辆三轮车,也开始赶集摆摊了。
  原主从七岁被接来开始,就跟着沈志群和谢菊华跑赶集赶了整整八年,拥有原主记忆的沈念,很清楚的知道小镇附近每一个集市的赶集点和时间。
  沈念没有租摊位,她半路插进来的,想要租到好点的摊位本就不容易。再说了,她只能做两个月暑假,租一整年不划算,短期的两个月,人家集市管理点也不愿意租。
  不过这种集市也有一个好处,那就是有些地方是不需要租金的。你只需要比别人去的早,就能按照想到先得的规矩,占据一个不算很差的位置。
  沈念有三轮车,她也起得来。
  沈志群和谢菊华是知道沈念摆摊的事的,毕竟沈念的那些衣物和三轮车,都在一楼大堂里摆放着。
  可生意的事,却是从其他摆摊的熟人那里知道。
  “志群,菊华!”一个相熟的老乡在某一天跑过来问他们,“你们家沈念生意那么好,你们怎么不过去帮忙啊!”
  谢菊华愣在了当场,“她生意很好?”
  老乡用羡慕的语气回到,“好的很呢!买东西的乡民们,人挤人的……”
  谢菊华和沈志群面面相窥了一下,待不住了,谢菊华就让沈志群看摊位,她赶紧让这个老乡带她去沈念那边看看了。
  到了沈念摆摊的路口,果然见着沈念三轮车停放在后面,前面的摊位前,挤满了乡民们在挑选衣服。
  沈念就站在中间,手脚麻利的收钱装袋,旁边放着一个大喇叭,喇叭里面在喊着,“六块钱一件,裤子衣服,通通六块钱一件!两件以上一律五块!”
  “五块钱一件?她还真去搞这种货了啊!”谢菊华吃惊的不行。
  这些其实原主曾经是有跟她提过的。
  原主是一个对人的情绪感知特别敏锐,且又特别细心的人。她在跟着谢菊华和沈志群出摊的这些年里,除了帮自家做事,也会主动帮一些熟人小忙。
  谁家的生意好,又是依靠着什么好起来的,原主便摸了个门清。而且她还很聪明,在帮忙的时候那些大人的谈话,她全都记在心里。
  于是,原主在有一年冬天,见着有一家卖鞋子的人生意超级火爆的时候,跑去跟沈志群和谢菊华提建议,“爸妈,我有看了,这几年咱们摊位上的生意没以前好做了。咱们换一下吧,去那些批发老板那里,问他们有没有尾货,只要价格便宜,有点瑕疵也没关系。咱们全包圆了回来,搞这种大甩卖,生意一准好!”
  可那时候,谢菊华和沈志群非但没同意,反而骂了原主一顿。
  沈志群说她,“你别看着别人生意好,就以为生意好做了。还有瑕疵,有瑕疵的东西你拿去卖给谁?再说了,你弄那么多货回来,万一卖不出去,砸手里了,咱家亏不起!”
  于是,原主就不再提这个了。
  可是之后很快,就有别的人开始搞这种销售。
  他们靠着价格便宜,且售卖的东西都是符合过来赶集的村民们的日常需求品。于是在接下里的六七年里,那些人就靠着这种售卖方式在各个乡镇摆摊,赚了一笔狠的。
  一直到后面卖的人多了,且网上购物的也多了,这种生意才渐渐的不行了的。
  当然,这种生意都做不下去了,如沈志群和谢菊华那种方式的摆摊,就更做不下去了。
  最后他们两口子见着摆摊赚不来钱了,就舍弃了摆摊,回老家种地去了。
  沈念并没有摆摊的经验,但是原主有。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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