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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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后,张超深感恐惧和后悔,不知所措,他不敢报警,一旦报警,他现在让人羡慕的事业、家庭都将毁于一旦。
  他呆坐在房子里整整一夜没回家,第二天,张超决定前往萧山湘湖抛尸来掩盖这起命案。因抛尸前喝了不少酒,他不敢自己开车,于是打车,结果出租车与其他车辆刮擦,情急之下,他拖着箱子跑到了旁边的地铁站。在醉酒和恐惧的状态下,发生了后面的事。
  证据方面非常充分,小区门口的监控显示,张超的座驾于3月1日晚上7点驶入小区,随后两人在房子里发生冲突。江阳死于当晚8点到12点之间,是被人从正面用绳子勒住,机械性窒息而死,凶器绳子上有大量张超的指纹,死者指甲里有大量张超的皮肤血液组织,张超的脖子、手臂等处也有相应的伤痕。
  第二天抛尸一开始坐的出租车也已找到,司机说当时张超带着一个很大的箱子,看得出箱子很沉,对方拎了好几次花了大力气才抬上后备箱,期间司机还问他,需不需要帮忙,他拒绝了。他一坐上车,司机就闻到他身上满是酒味。出租车开到离地铁站一个路口的马路上时,被一辆拐弯的私家车追尾,司机与私家车主讨论赔偿事宜期间,张超借口赶急事,就先行下车搬了箱子匆忙离开。
  一切口供都与调查完全吻合。
  案子很简单,新闻发布会很快结束,记者们还不满足,希望能采访到凶手,了解他的想法。警方商量后又征求了张超本人意见,他认罪态度好,并且愿意接受采访,便安排记者隔着铁窗采访。
  几个问题的答复和发布会内容差不多,当被问及是否悔恨时,张超停顿片刻,很平静地面对镜头:“也没什么好后悔的。”
  这句话没有引起任何人警觉,新闻也照常播出。
  没人觉得有什么不妥,一切热闹的新闻在几天后就消费尽了大众的新鲜感,很快无人问津,很快烟消云散,很快,人们再也记不起在铁窗那头接受采访的张超,以及,那一刻他有点古怪的眼神。
  第三章
  2013年5月28日,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张超杀害江阳一案。
  这次开庭非常引人注目。整起案件极具新闻传播的第一要素“话题性”。
  当初地铁运尸发生后轰动全国,网上有大量网友现场拍到的照片,手里挥舞乒乓球拍的张超被做成各种表情包,带着rap节奏的“你怕不怕”神曲广为人知,新闻曾连续多天霸占各大媒体头条,甚至一些明星发通告都无奈地避开这几天霸道日。
  警方向社会做了案情通报后,又激起了新一轮的话题争议。“你有交到过欠钱不还的朋友吗?”“你的好朋友问你借钱去赌博,你借不借?”大多数人都遇到过被人借钱不还的情况,人们就算记不起初恋长相,也不会忘记借钱不还者的“音容笑貌”。于是,舆论滔滔如水。
  被害人江阳本人声名狼藉,受贿、赌博、嫖娼,还坐过牢,甚至他前妻接受媒体采访时,都不愿开口替他说话,更是激起大多数人的同情心,认为张超杀人是一时冲动,应该轻判。
  在法院公告开庭日期后,当初的新闻再度发酵,很多网站做了专题页面报道。全国各大媒体记者纷纷申请旁听,热烈程度堪比明星涉案——还是一线大牌明星的待遇。
  除了吸引公众之外,这起案件也引起了全国法律圈的关注,因为这次张超请的辩护律师团太大牌了。
  他本人就是刑辩律师,杭市圈子里也算小有名气,不少朋友以为这次他会自己辩护,可他家属最后为他找来了两位刑辩大腕。
  一位是张超早年读博时的导师,如今已经六十多岁、退休在家的申教授。申教授是法律界权威,“全国人大刑法修正案”起草委员会的委员。另一位是他的同门学长,申教授的得意弟子,号称浙江刑辩一哥的李大律师。
  申教授已多年没替人上庭了,李大律则一直活跃在刑辩第一线,只不过他收费很高,请得起他的人不多,张超能请到他显然是因为申教授的缘故。两位大牌律师同台为他辩护,这种场面很是罕见,诸多法律界人士也都向法院申请旁听,学习两位大律师在这起案子上的辩护策略。
  案情本身很简单,不涉及不方便公开的隐私,法院征求了张超和被害人江阳家属的意见,双方均同意公开审理,于是法院特地备了个大庭来尽可能满足旁听人数的需要。
  庭审前,公诉人与被告辩护律师交换前置证据,法院开了三次模拟庭,张超都没有任何异议。
  开庭后,很快,检察官宣读了起诉书,出示罪证,询问被告对起诉书是否有不同意见。所有人都知道他认罪态度好,整个案情简单,犯罪过程清晰明了,理所当然认为他没有意见。这只是走个过场,重点是待会儿辩护律师与公诉人关于张超犯罪的主观恶意性的辩论,看是故意杀人呢,还是过失杀人。
  这时,张超咳嗽了一声,拿起一副前几天才向看守所申请佩戴的眼镜,不慌不忙地戴上,随后拉了一下黄马甲,使得囚服更挺一些,整个人更精神了些。
  他微微闭上眼,过了几秒钟,重新睁开,挺直了脊背,缓缓开口道:“对于公诉人的犯罪指控,我个人有很大的不同意见。”
  大家感到一丝好奇,他的两位大牌律师互相对视一眼,但都以为是他想自己反驳检察官对杀人主观恶意性方面的指控,只不过他这开场措辞听着有点怪怪的。
  “请被告陈述。”法官说道。
  张超低下头,嘴角露出一丝旁人觉察不到的笑意。他摸了摸额头,然后不急不慢地抬起头,朝后面诸多旁听人员扫了一遍,说:“今天我站在这里,我很害怕,但更多的是不解,我不知道为什么我要站在这里接受审判。因为我从来没有杀过人。”
  他脸上挂满了无辜,仿佛比窦娥还冤,但接下来整个法庭都被一片惊讶和唏嘘所笼盖,法官锤子都快敲断了。
  “什么……你没有杀人?”检察官有些反应不过来。检察官应付过很多故意杀人案的公诉,被告往往也只能从故意还是过失的角度进行申辩,从没遇到被告对前面的证据都没异议,突然最后冒出来全盘否认杀人的情况。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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