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夫(快穿)_437(1 / 2)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他们的日子过得规律,东谷县的人,却有点不习惯。
  言大怎么不整天在街上晃荡了?他们甚至都不知道言大去了哪里!
  难道真像赌场的人说的,言大为了卫家少爷,决定不当打手好好过日子了?
  言景则可不知道东谷县的人,竟然开始“想念”自己了。
  他抄的书越来越多,就觉得原本在他面前的,朦胧的世界突然变得清晰了。
  又有一片新的,朦胧的世界出现在了他面前。
  之前他只有原主的记忆,对这个世界并不了解,但现在,他懂的东西越来越多。
  他还发现,读书百遍其义自见这句话,是有道理的。
  他除了抄常用的科考书以外,话本、游记等等什么书都抄,抄写之余还会看,抄多了看多了,有些书的意思,自然而然就理解了。
  更别说,还有卫凌修给他讲解。
  言景则越学越想学,他对学习充满了兴趣,抄书的速度也越来越快,白天工作五个时辰,能稳定抄写两万字。
  他甚至还开发出了自己的另一项本事。
  他可以模仿别人的字。
  他最初的字,是模仿卫凌修写的,记下卫凌修写字的模样,就完全照着写。
  他一开始只会写这样的字,但写着写着写多了,他的字就慢慢有了变化,再后来他在书店里看到几本拓印的字帖,还发现自己可以写别的字体。
  不过他一般就是抽空练练,抄写的时候,还是用卫凌修的字。
  毕竟他写惯了,用这种字抄书速度最快,而且那些字帖上没几个字,他可以把那几个字写得跟原版一模一样,但其他字没有参照,就做不到一下子写好了。
  言景则模仿着店里,最为宝贵都不卖的一份字帖私下里练了好几次,还把字帖上没有的字也好好练了练,终于写得堪称完美之后,他才用这笔字,抄了一本《三字经》。
  这是他最熟的一本书,刚开始用新的字体写字,他下意识地就写了这本书。
  写完之后,言景则又自己把书装订起来。
  一开始这活儿是让别人去做的,后来他觉得麻烦,就自己学了做,每次抄好两千字,他就会起来走走休息一下,还会顺便把抄好的书装订好。
  因为他抄书从不出错,到后来,掌柜的甚至都不检查了,他抄好了的书直接就拿去卖。
  毕竟一个个字检查过去,也挺麻烦的。
  这会儿,掌柜的来了一趟,就顺便把言景则刚抄好的书拿走了,还有点疑惑:“怎么又抄《三字经》了?”
  这书虽然好卖,但卖不上价格,有些书一本就要一贯钱,这书只卖三百文。
  而且言景则之前抄过很多本,最近都不抄这书了。
  “练手。”言景则道,继续抄书。
  掌柜的也不打扰他,拿着书就走。
  也是巧了,掌柜的刚到外面,就有人来买《三字经》。
  来的东谷县一个三十多岁的李姓秀才。李秀才是李家人,虽然只是旁支,但家境富裕,这次他儿子要开蒙,需要一套书,他懒得自己抄,干脆就来书店买。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