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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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袖与安托万阿莫尔告别走出星期八餐厅。
  她现在已经完成了两次踢馆任务,最后一次,她决定等明天再进行,虽然她现在还有精力去比赛,但对手也许精力不济。
  来到巴黎已经两天多,程袖还没有好好逛过这里,菲菲她们请求代买衣服和箱包的信息还躺在微信里,今天剩余的时间就把这件事完成吧。
  帮室友们买完东西,回到酒店已经天黑,收拾完就直接躺下睡着,连晚饭都错过了。
  第二天她是被饿醒。在酒店餐厅吃了顿自助餐,准备规划一下今天的路程。
  吴淼上场挑战的是一家牛肉馆的主厨,位置比较难找,程袖从七号地铁站出发,按照地图显示步行仅剩七分钟,走了十五分钟都没有找到那家牛肉馆在哪里。
  她也不懂法语,所以无法询问路人,只好乘坐计程车把问路卡直接拿给他看。
  车左拐右拐,带她来到了比较繁华的地带,与地图显示的位置南辕北辙,程袖很快找到那家牛肉馆在哪里,因为牌匾有个比较显眼的黄金公牛的头像。
  程袖走进饭馆中,观察后发现,这里面的客人都点了杯酒,以及份量非常多的一份牛肉。
  她刚才已经吃过饭,所以没有点餐,直接向服务生表明来意,服务生立刻表示会去向主厨转达她的话,并且给她端了杯咖啡。
  第114章 决赛开始
  程袖是被服务生带到后厨的, 牛肉馆的主厨正在切大块的牛排, 手里握住的刀柄, 要比程袖的手腕都粗。
  主厨是个大胡子, 粗声粗气道:“前天, 还有昨天被人踢馆我可是都输掉了,心情非常不好, 所以要比什么快点说,不要耽误我的时间。”
  程袖已经踢馆两次,习惯这些主厨都是非常直接的性格,看到这位主厨正在切大块牛排,直言道:“我门就比做牛肉料理吧。”
  主厨正在紧握刀柄的手忽然顿住, 看着程袖问道:“你确定吗?我已经做了三十年的牛肉,这时我赖以生存的本领, 你肯定会输掉的。”
  主厨看到程袖点头,刀落在了砧板上, 刀身反着耀眼的光芒,它一半的身躯都陷入木质砧板。
  “看来我又要换个结实的砧板了。”主厨随口抱怨, 看向程袖道:“你很勇敢啊, 女孩,比前天和昨天那两个强多了。”
  程袖看着主厨脸上出现了非常明显嫌弃的表情。
  他是在说路华宝和吴淼吗?
  主厨有个非常大众化的名字, 约翰。
  他不是法国人, 他原本是在米兰长大,擅长的菜品更倾向于意大利菜,不过在巴黎擅长做意菜的厨师太多了, 年轻的时候他孤身来到巴黎,却无法在巴黎找到属于他容身之处。
  直到这家牛肉馆忽然要招学徒,他被总厨应聘上了,顺利成为学徒,现在他已经是家牛肉馆的主厨了。
  约翰对这次的对战非常有信心,并且对前两次被人踢馆成功找到了比较合适的理由——如果用牛肉做菜,赢得人肯定是他。
  牛肉才是他厨艺生涯的终极武器。
  约翰对服务生道:“小子,去告诉在外面喊一声,有免费的牛肉午餐享用,仅限三人。”
  服务生道:“是的,约翰主厨。”
  之后约翰就对程袖道:“女孩,我们开始吧,只用四十分钟,之后我还要继续工作。”
  程袖点头。
  用牛肉做菜品,其实程袖最先想到就是做灯影牛丝,这是道经典川菜,而且她是做过几次这道菜,很是熟练。
  面对有过三十年做牛肉经验的主厨,程袖不敢放松,挑选了肉质最有弹性牛的种类,将牛的腱子肉切成细丝,用手做了简易的烘炉,把牛丝烤在上面。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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