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2.求救艾老师(1 / 2)
星河弯弯的宽敞寓所中。
苗迦穿着灰色真丝睡衣,一边灌着红酒,一边对着开免提的手机电话,咬牙切齿的滔滔不绝。
“芬芳,我跟你说。我真要崩溃了,我真想掐死这个小混蛋!”她狠狠喝了一大口红酒,颓废地倒进舒服的真皮沙发里。
此时此刻,已经完全卸掉浓妆,也脱去了塑身衣的苗迦,将人过中年的疲惫颓态,显露得触目惊心。
是啊,她实际上已经四十四岁,是有一儿一女的中年母亲。繁重的工作压力,并没击垮这个喜欢逆风而上的女强人,但家中纠葛却让女魔头,时常有痛不欲生的郁闷。
“我去学校逮了好几次,好不容易逮着这个小混蛋,就差跪下来求她了,她就是不肯回家。”
“我本来想,趁着遥歌带着小小去剑桥玩,我和喵喵好好相处一个暑假,也许心结打开了。她和遥歌的关系也能好一些。可是,喵喵连我这个妈妈,都不放在眼里。芬芳,如果她是我属下,我早就……”苗迦一口气抱怨着。
“你就扣她奖金,训她眼蓝,再痛快除去她大名了呗?”徐芬芳在手机另一头,悻悻道:“我的苗总编啊,那是你女儿,不是你的兵。”
作为苗迦的中学同学和多年闺蜜,许芬芳对苗迦和女儿喵喵的家庭战争,早已见怪不怪。
这对经历坎坷的母女啊,简直就是前世的冤家对头。只要一见面就会火花四冒,不吵得鸡犬不宁,不欢而散,双方绝对不会善罢甘休。
“如果真是我的兵那就好了。或者,干脆能让老娘把她再塞回肚子里去,眼不见心不烦。这哪里是女儿,分明就是仇家。她不折腾死我绝不会罢手的。”苗迦重重把高脚杯,顿在茶几的水晶桌面上,发出了郁闷的重响。
“亲爱的,你知道。当年为了生这个女儿,我差点儿没了命。那个混蛋,在我怀着喵喵时劈了腿,哺乳期都没过,我们就离婚了。”
“我一个单身妈妈啊,当时才二十三岁,根本不敢告诉家里人。一个人带着喵喵,咬着牙在帝都五环外的地下室里,靠写稿子赚生活费,没被饿死已经万幸。”苗迦借着酒醉的任性,滔滔不绝地抱怨着。哪里还有大美女的半分矜持与精致。
“喵喵从小身体弱,经常生病,没有阿姨愿意带她。我就背着她去报社上班,好不容易熬到了喵喵两岁,就送进幼儿园。”
“你知道吗?每天早上我去送她,就像经历一场生离死别般惨烈。她那么小,抱着铁栏杆不撒手哭着要妈妈。我根本不敢回头,我怕自己心软。可回了头,抱住她的手,便无法写更多稿子赚钱养活她……”苗迦冷笑着,语气中却难掩伤心。
“整整六年,我没买过一件新衣服,我们母女没下过一次馆子。如果不是碰到了遥歌,我真不知道……”苗迦深深吸了口气,抑制不住的眼泪,终于从脸颊上淌落下来。
徐芬芳一直在默默地听着,苗迦近乎发泄般的述说,并不忍心打断她。
别看苗迦如今在传媒界叱咤风云,一副光彩照人的璀璨夺目。
她年轻时,第一次婚姻可谓糟糕透顶,差点儿让整个人生都一败涂地。
如果没有遇到现在的老公郑遥歌,恐怕山穷水尽的苗迦就得从记者改行,回老家去继承父亲的小卖店了。
只不过,苗迦这个女人太要强,打落牙齿也要往肚子里咽。当年她那么难,也不肯求助于任何人。
她咬着牙,用弱不禁风的肩膀,一个人养着孩子,从实习记者一路拼荆斩棘,完全靠惊人的毅力,杀出一条血路。
所幸,苗迦得到当时已成名的郑遥歌之青睐,并在他的支持与人脉助力下,成就了今日地位。当然,所谓杀伐决断,并非空穴来风,完全靠着实力,步步艰辛而来。
可苗迦,再铁腕铮铮,再才华横溢,也总归败在了自己的骨肉亲情中。
也只有芬芳才知道,在苗迦心中,对喵喵有多在乎。
“芬芳,最苦最难的日子,我们都过来了。如今,我什么都有了,可喵喵却离我越来越远。我知道,她不喜欢遥歌,但遥歌对她也言听计从,万般宠爱啊。自从有了小小,我觉得就彻底失去了我的小棉袄。”苗迦一边抹着眼泪,声音哽咽。
“当年,你不知道喵喵多依赖我。那么软软糯糯的小人儿,整天要扎在我的怀里,像个猫儿一样,蹭啊蹭啊。细声细气的叫着妈妈,一刻也不肯离开我。可现在,现在……简直就是个犊子,六亲不认。她叫我苗总,苗总啊!已经整整一年没有回家了。”崩溃的母亲咬牙切齿,用手掌用力拍着桌几。
“苗迦,你也不要太着急。也许喵喵的青春期长了些。我们家那儿子,其实也一样……”徐芬芳试图安慰着伤心的闺蜜。
“行了,谁不知道你家的薛伟,对你和老薛,有多尊重,有多孝敬。每次同学会,他们对你儿子都夸个不停。你知道,为什么我不愿意去参加同学会,诛心啊。芬芳!”被勾起伤心事的苗迦,又郁闷地拿起酒杯。
“还有,那小混蛋跟我说,要去英国留学,要去当战地记者,她要卖了她爷爷的房子,再也不回来了。” ↑返回顶部↑
苗迦穿着灰色真丝睡衣,一边灌着红酒,一边对着开免提的手机电话,咬牙切齿的滔滔不绝。
“芬芳,我跟你说。我真要崩溃了,我真想掐死这个小混蛋!”她狠狠喝了一大口红酒,颓废地倒进舒服的真皮沙发里。
此时此刻,已经完全卸掉浓妆,也脱去了塑身衣的苗迦,将人过中年的疲惫颓态,显露得触目惊心。
是啊,她实际上已经四十四岁,是有一儿一女的中年母亲。繁重的工作压力,并没击垮这个喜欢逆风而上的女强人,但家中纠葛却让女魔头,时常有痛不欲生的郁闷。
“我去学校逮了好几次,好不容易逮着这个小混蛋,就差跪下来求她了,她就是不肯回家。”
“我本来想,趁着遥歌带着小小去剑桥玩,我和喵喵好好相处一个暑假,也许心结打开了。她和遥歌的关系也能好一些。可是,喵喵连我这个妈妈,都不放在眼里。芬芳,如果她是我属下,我早就……”苗迦一口气抱怨着。
“你就扣她奖金,训她眼蓝,再痛快除去她大名了呗?”徐芬芳在手机另一头,悻悻道:“我的苗总编啊,那是你女儿,不是你的兵。”
作为苗迦的中学同学和多年闺蜜,许芬芳对苗迦和女儿喵喵的家庭战争,早已见怪不怪。
这对经历坎坷的母女啊,简直就是前世的冤家对头。只要一见面就会火花四冒,不吵得鸡犬不宁,不欢而散,双方绝对不会善罢甘休。
“如果真是我的兵那就好了。或者,干脆能让老娘把她再塞回肚子里去,眼不见心不烦。这哪里是女儿,分明就是仇家。她不折腾死我绝不会罢手的。”苗迦重重把高脚杯,顿在茶几的水晶桌面上,发出了郁闷的重响。
“亲爱的,你知道。当年为了生这个女儿,我差点儿没了命。那个混蛋,在我怀着喵喵时劈了腿,哺乳期都没过,我们就离婚了。”
“我一个单身妈妈啊,当时才二十三岁,根本不敢告诉家里人。一个人带着喵喵,咬着牙在帝都五环外的地下室里,靠写稿子赚生活费,没被饿死已经万幸。”苗迦借着酒醉的任性,滔滔不绝地抱怨着。哪里还有大美女的半分矜持与精致。
“喵喵从小身体弱,经常生病,没有阿姨愿意带她。我就背着她去报社上班,好不容易熬到了喵喵两岁,就送进幼儿园。”
“你知道吗?每天早上我去送她,就像经历一场生离死别般惨烈。她那么小,抱着铁栏杆不撒手哭着要妈妈。我根本不敢回头,我怕自己心软。可回了头,抱住她的手,便无法写更多稿子赚钱养活她……”苗迦冷笑着,语气中却难掩伤心。
“整整六年,我没买过一件新衣服,我们母女没下过一次馆子。如果不是碰到了遥歌,我真不知道……”苗迦深深吸了口气,抑制不住的眼泪,终于从脸颊上淌落下来。
徐芬芳一直在默默地听着,苗迦近乎发泄般的述说,并不忍心打断她。
别看苗迦如今在传媒界叱咤风云,一副光彩照人的璀璨夺目。
她年轻时,第一次婚姻可谓糟糕透顶,差点儿让整个人生都一败涂地。
如果没有遇到现在的老公郑遥歌,恐怕山穷水尽的苗迦就得从记者改行,回老家去继承父亲的小卖店了。
只不过,苗迦这个女人太要强,打落牙齿也要往肚子里咽。当年她那么难,也不肯求助于任何人。
她咬着牙,用弱不禁风的肩膀,一个人养着孩子,从实习记者一路拼荆斩棘,完全靠惊人的毅力,杀出一条血路。
所幸,苗迦得到当时已成名的郑遥歌之青睐,并在他的支持与人脉助力下,成就了今日地位。当然,所谓杀伐决断,并非空穴来风,完全靠着实力,步步艰辛而来。
可苗迦,再铁腕铮铮,再才华横溢,也总归败在了自己的骨肉亲情中。
也只有芬芳才知道,在苗迦心中,对喵喵有多在乎。
“芬芳,最苦最难的日子,我们都过来了。如今,我什么都有了,可喵喵却离我越来越远。我知道,她不喜欢遥歌,但遥歌对她也言听计从,万般宠爱啊。自从有了小小,我觉得就彻底失去了我的小棉袄。”苗迦一边抹着眼泪,声音哽咽。
“当年,你不知道喵喵多依赖我。那么软软糯糯的小人儿,整天要扎在我的怀里,像个猫儿一样,蹭啊蹭啊。细声细气的叫着妈妈,一刻也不肯离开我。可现在,现在……简直就是个犊子,六亲不认。她叫我苗总,苗总啊!已经整整一年没有回家了。”崩溃的母亲咬牙切齿,用手掌用力拍着桌几。
“苗迦,你也不要太着急。也许喵喵的青春期长了些。我们家那儿子,其实也一样……”徐芬芳试图安慰着伤心的闺蜜。
“行了,谁不知道你家的薛伟,对你和老薛,有多尊重,有多孝敬。每次同学会,他们对你儿子都夸个不停。你知道,为什么我不愿意去参加同学会,诛心啊。芬芳!”被勾起伤心事的苗迦,又郁闷地拿起酒杯。
“还有,那小混蛋跟我说,要去英国留学,要去当战地记者,她要卖了她爷爷的房子,再也不回来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