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83)(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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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在知州的调查审讯之下,根据李郎中的口供,那日一起来逼迫他提供假证词的人是曲铭跟曲锦,之后他们的儿子负责轮流盯着他,不让他向曲清江通风报信。然后曲锦的次子曲澜负责跟陈县丞联络,陈县丞通过曲澜的口来威胁他,逼迫他迁居城里。
  这么说,陈县丞从头到尾都不曾出面威胁过你?知州问。
  李郎中想了想,摇头。
  你可还有别的证据证明是陈县丞威胁的你?
  李郎中指出了两个胥吏:当时他们也在场,是他们说自己带来了陈县丞的口信。
  那两个胥吏被陈县丞威胁过,知道不能将他供出,否则他们也不会有好果子吃,所以就否认了这事。
  这案子审了半个月,陈县丞那边因为牵涉甚大,所以还未有结果,但曲铭、曲锦他们的诬告罪定下了。
  因在知道无法取得曲清江的谅解后,他们干脆地坦白了他们的诬告行为,被判流放三千里,配役一年,也就是流放到三千里外的地方,干苦役一年,一年过后虽然不用干苦役了,但还是得在流放之地生活,没有赦令不得回乡。
  除了曲湖、曲源,以及因腿被打折而一直躺在家无法出面的曲汤,曲铭、曲锦的儿子都作为共犯,被流放两千五百里,配役一年。
  李郎中虽然也是共犯,但鉴于是被逼迫的,被判徒三年,即在官府的监督下,关在牢里,从事三年苦役。
  但是徒刑是可以用铜来赎身的,赵太医与李郎中的家人为他凑了六十斤铜,使得他最终只被鞭笞了二十下,就得以释放了。
  但是案子到了这里,还没有结束。
  因赵长夏将西瓜种子交给了供奉官,后者匆匆赶回京师交差,顺道禀报了这期间发生的事情。
  本来官家是皇帝,日理万机,这种鸡毛蒜皮的小案子压根就不会传到他的耳中。可谁让那供奉官正好在场?
  他是官家的耳目,自然会将一路的所见所闻如实相告。
  而这也是一件小案子,官家动动嘴皮子让底下的人彻查就行,他刚下达诏书,转头便忘了这事。可底下的官员却对此事十分慎重,转运司、提刑司跟筠州知州都调动起来彻查此事,因而陈县丞干过的那些事,便再也瞒不住。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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